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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精岛

第72章 山水的灵魂

地精岛 使青 4725 2021-01-07 08:57:01

  我踩着细碎的砾石上了坡,一眼便瞧见眼前那个越发宽阔的矿坑。相比身后皆是碎石、砾石的矿坑,眼前这个巨大的矿坑被挖掘的越发有条理、有规则。

  几条近一米深的坑道纵横交织在矿坑中,每个坑道的末端延伸至阵势起伏的地方会有一个两米见方的坑,坑的边缘堆砌着巨细纷歧的方石。坑中斜插着许多根手腕粗细的木头,木头的一端镶着两指宽窄的尖铁,铁已经锈迹斑斑,毋庸置疑,这是标枪,古代人用的矛。远可投掷,近可刺杀。

  一条长长的铁轨蜿蜒着深入河中,铁轨旁散落着几个破旧的矿车。

  罗汉跳进坑道,在一个破旧的矿车里翻找了一阵子。

  “快看!快看——这车里是什么?”他兴奋地问道,

  “什么?是石头吗?”我瞪大了眼睛,罗汉拾起一根茅在矿车里捅了几下,从里到拾起一块不大的石头。

  “这些是极品金矿石!有些照旧高品位狗头金!”他兴奋地说道。

  我对地质学不通,种种矿石就越发不懂,但是能令罗汉兴奋的石头,肯定来头不小。

  “这些石头,很容易炼出金子!”罗汉抓起几块石头兴奋地说。

  “金子?”我惊讶道,

  “对啊!金子!纯度很高的黄金!”

  我欣喜地跳下坑道,他家几代人都是干着冶炼、打铁的营生,烧金炼矿自然他很在行。

  “你瞧这些矿石,都是从那边运过来的!我们得把这些矿石装上!”说完,他四下寻找着可以装这些矿石的容器。

  我拿起矿车里的矿石,吹去了外貌的灰,才看清罗汉说的“高品位狗头金”。发白的石英中泛着红光、紫光、金光,这是一块货真价实的金疙瘩。没有包裹石英的金疙瘩则如同被油炸得金黄的面团,外貌因高温摩擦留下的坑坑洼洼清晰可见。

  我掏出折刀,在上面刮了一下,那石头中泛着金色光线的纹理立刻从石头中跳跃出来,在眼睛前化成千丝万缕的金带,萦绕在我心头上,让人看得心里直痒痒。我终于明白缘何从古至今没人会不忠爱这金灿灿的、黄澄澄的金子。与其说鸽血红的光线充满了神秘、高尚、极不行攀,那这澄黄的金子却能够轻易被驾驭,金子发出的光线恰好能一饱口腹之欲,如若金秋一般显得尤为丰硕与丰满。我想,人们最早是因为收获之时的金秋才喜欢上了金子?照旧因为金的珍贵稀有而忠情于金色的秋?现在看来,都已经不重要,我们有了世上都稀有的高品位狗头金,且这数量如罗汉推测的一样,这些金子堆在一起,足以照耀到心灵里的任何一个角落,想到这里,我内心开始澎湃起来。

  “不用找了——”罗汉双手停在半空中喊道,我竟然被这突如其来的喊声吓了一跳,他发现了坑洞里堆满了上下整齐叠放的那些木箱。那些长一米宽五十公分的木箱已经腐朽,在他一矛戳下去之后,上面的箱子马上被开膛破肚,里面的馅露了出来。

  罗汉深呼吸,弯下腰“噗”地吹了一大口气,然后哈哈大笑起来。

  “快些喊他们来!”他兴奋地喊道。

  “喊......谁?他们在弄矿石。”

  “谁还要矿石?快点——”罗汉喊道,

  我丢下手中的金疙瘩,飞快地爬上砾石堆。

  “霍菲——快过来——有新发现!”我喊道,霍菲在远处站起,挥了挥手,向我这边走来。

  “青皮——青皮——”我继续喊道,那两个家伙似乎压根儿没听见一样。我拾起一块半拳巨细的石头,径直丢向小河里,正好落在离威尔森有一步的距离地方,石头溅起的水花迷了他的眼睛,他直起身,擦着脸上的水。

  “发现啥了?这么猴急?”他问,

  “黄金——是黄金!”我嚷道。

  那“黄金”的声音回荡在整个矿坑里。他二人遂上岸,青皮拎起那一包精选过的矿石,显然,对于他来讲,这个包有些偏大,装满了石头的包不仅大,越发极重。

  “别背了——先放那吧!”我喊道,青皮将包拖到了一个阵势稍平坦的地方。

  “带个空包来!”

  “这个......都倒啦?不要啦?”青皮问,

  “先找个地方放一下,带个空包过来——”我喊道,青皮犹豫了片刻,一扭头,“哗啦”一声将包里的石头都倒在了地上,红的、蓝的、紫的、绿的石头滚了一地。

  威尔森的肩膀上扛了一袋,水还没控洁净,滴滴答答地顺着他的衣服向下流向我们走来。

  “罗总呢?”霍菲最先走过来,擦着脸上的汗问,

  “在下面,发现宝了!”我指了指坑道说,

  “你俩快点——”我喊道,

  “来喽——来喽!莫要催——”青皮一路跳着说道。

  他身后的威尔森看起来则像个进城买粮的老农,左手叉腰,右手扶着袋子,弯着腰,弓着背,吃力的走着。前面的青皮不时地转头敦促着,威尔森不停地抹着脸上的水。

  这令我想起了儿时西山放的那群羊,其中有只黑矮却大肚的山羊,它总是落在羊群的最后。因为贪吃,为此也免不了常挨上我扔的几块石。毎次我的石头打在了他鼓胀的大肚子上“嘭”的弹开,也拦不住它多吃上几口。

  我总是喝斥它是个贪食的黑老鬼。遇上雨天羊群围在羊圈里,我投喂鲜草与萝卜白菜的时候,我也是故意不给这大肚的黑老鬼吃,以处罚它平日里总因贪吃落后。时间一长,这黑老鬼果真瘦了下来,肚子却越发大了起来,没多久便不吃不喝死了。少了黑老鬼的落后与拖拖拉拉,虽然每次羊回圈的时间快了,但是我手里的一把小石子却空落了下来。待到父亲宰杀了黑老鬼才知道,这黑矮的大肚山羊的瘤胃长了畸形,吃下去的草料不能反刍,不能倒嚼,饿得瘦了,也是活活给胀死了。

  厥后每次在电视上看见那些非洲的大肚子儿童,我便想起黑老鬼,心里总是感受欠了些什么,越发不敢去直视山羊那色如黄尿,闪着金光的方瞳。

  “哇塞——这么大!这里......这里怎么搞得像个战壕?”青皮走过来叹息道,

  “那里——另有武器呢!”我指着罗汉说道,青皮一溜烟地跑了下去。此时威尔森走了过来,头上的汗已经混着布袋里流出的水,顺着衣服在胸前流了长长的一道。

  “尔森,我来帮你背一会吧——”我低声说道,似乎眼前的威尔森是那站起来走路的大肚子黑老鬼。

  “没事,自己背自己的!”说完,他还拍了拍肩上的一袋子石头,那胀鼓鼓的袋子,像极了黑老鬼的肚皮。

  那满满的一袋子石头,是他精挑细选的工具,属于他自己。我自讨的没趣,原来他怕我分享。威尔森不是黑老鬼,即便他是,它也有理由选择不原谅。不是每一小我私家都有义务去说清楚自己的委屈,不是每一小我私家都必须去讲清楚自己的意愿。不知道我的真诚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虚伪,简陋是若干年后,待到这心里的人情漏的见了底,才恍然明白别人的不易。

  “哇——这么多!一个兵!你快来看!”远处传来青皮兴奋的叫声,我回过头,瞥见他双手举起一块肥皂巨细的黄金。转眼他又从破碎的木箱里大把地掏出几块黄金,托在手里兴奋地又叫又跳。青皮手里的黄金如一根强力回缩的皮筋一样,将还未下到坑道里的威尔森扯了已往,以至于他来不及丢下肩上的袋子,便踉跄地被拖拽已往,险些摔倒在地。

  早已风化腐朽的木箱此时已经彻底被开膛破肚,里面的金块哗啦一下散落出来。那声音听起来是绝等的美妙,灰尘下的金色在头顶辉映的光下跳跃起来,紧紧地抓住你的眼睛,一直跳到你心坎里。

  它是清晨第一缕温暖的阳光,它是隆冬里闪着明火的壁炉,它即是四季中的金秋,浓缩在你的眼前,我想,这世上没有人能够反抗住这金色的诱惑。

  “这......这么多!”威尔森惊得目瞪口呆,转眼就喜笑颜开,连同脸上的褶子都飞到了九霄云外。我跳进坑道,脚下的泥土竟然变得松软,如若踩到了海绵一般。或许是哆嗦的脚听不得使唤,因为我看清了连接坑道的那些两米见方的坑洞里都堆满了木箱,倘若这些箱子里都装满了黄金,恐怕我们得需要一辆空间足够大的车,至少是威尔森开过的那辆五十铃,若装满拉走,少说也得有三吨!

  远处传来了青皮与威尔森的阵阵欢呼声,是啊,没有人会在发现一箱子金块的时候还能保持镇定。我走到一个坑洞旁边,用脚踢开盖在上面已经腐朽的木板,里面整整齐齐地堆放了十几个长的、方的木箱。靠近泥土的长木箱子早已腐烂,里面用干草包裹的工具都散落出来。我拾起一块,手腕上马上传来极重的力,拂去上面的灰土,那熔炼时并不大平整的外貌显露出金黄色来,这是一大块黄金!眼前的这些金块定是那些高品位狗头金冶炼而成。

  远处传来青皮兴奋的“嗷嗷”叫声,许久没有看到这个家伙如此的开心了,我似乎又回到了小时候。

  那时,我们总在初秋时节的雨后去西山里采蘑菇。每人背上一个红毛柳细枝条编的大筐,筐里装着从自家菜地里刚摘的水嫩黄瓜,以及红的通透的西红柿。

  初秋时节的西山在翠绿中藏着些许金黄,感知秋气较早的树木最先红了果子黄了叶。这是一个绝好的信号。尤其是在雨后,太阳出来照上一阵子,落叶下的真菌喝饱雨水,经过温暖的阳光烘烤。湿热的气流在树根下、落叶土层里聚集,蘑菇就争相顶着泥土钻了出来,这是采摘蘑菇最好的时机。若是再等上一两天,这些蘑菇开了伞,口感变柴,味道也不如刚刚冒头时那般鲜嫩。因此,为了吃上越发鲜嫩的桦树蘑、榛树蘑菇、白蘑菇,我们会趁着太阳还没出来,顶着晨露去采摘。

  西山向西,过了松子江是一片辽阔的草甸子。草甸上的草恰好没过马蹄,草多而树稀,雨后放眼望去一片葱绿中散落着星星点点的白点。那些白点大的如网球,小的若牛眼,那即是味道极其鲜美的白蘑菇,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口蘑。

  西山草甸里的口蘑盖大而白,肉厚而实,柄粗而短,吃起来异常鲜美。我小时候印象最为深刻的即是从松子江南岸过来的老头常背着个大筐,他专门随着放牛的人在后面捡蘑菇,逢人便说捡来的这些蘑菇是个好工具,补钙还防癌,也总有人讥笑他说这蘑菇长在牛粪旁边,牛粪应该也防癌。

  厥后人们都吃开了这白蘑,觉得这口蘑味道异常鲜美,也就不在意了这蘑菇是长在牛粪旁边照旧羊粪旁边。爷爷在世的时候去江南的中医诊所给这个老人打过一套松木板凳,他说这个老人是个文化人,从不诓人,给人号脉看病,开上几毛钱的药就能给看好,是镇上有了名的老医生。

  但凡下过雨后,爷爷也总带着我去草甸上拾蘑菇。拾来的新鲜口蘑白如汤圆,素炒、烧汤。做法简朴,吃起来顺滑、爽口。汤白清香,味道极其鲜美。一盘肉片溜口蘑,再配上壶老酒,是爷爷的一大乐事。而我的乐事即是与青皮一起去捡白蘑菇。尽管早晨的露水湿透了鞋,又湿了裤脚,但是那些捡不完的口蘑永远在离你只有一步的距离。我们也是越拾越远,越捡越起劲,一路上嘻嘻哈哈地比着谁捡的更大。直到转头再看松子江细得成了条线,筐里的蘑菇满满的平了筐沿,才坐下来,翻出带来的黄瓜、西红柿,就着草味、泥土味及满筐的蘑菇的味道吃起来,这个时候的水黄瓜最解渴,红透的西红柿也是最酸甜。

  只有捡口蘑需来西山葱绿的草甸,采桦树蘑与榛树蘑就得去西山深处。莽莽的西山蜿蜒着有数十公里,越往深处山中的植被愈加茂密。像我与青皮这样年纪的孩子,虽然顽皮,却也不敢独自去往山里。那里随处是野猪、野兔、貉子、獾、狍子、狐狸,另有隐匿于森林深处的狼、狗熊,以及翼展有两米长的鹰和半小我私家身那么高的猫头鹰。

  夜幕下走进西山,常能听见动物们在密林中的叫声。而光听西山脚下人们的种种见闻、传说,就足以令小孩子在夜幕降临时紧闭门窗。所以要采摘密林中的蘑菇就得需要随着大人们一起去。孩子的个子小,胆子也小,不像大人那样在树林中猫着腰肆意的去捡树丛中的蘑菇,却能灵活地在树下穿梭,嘴里得不时地喊着,生怕走丢了,被狼或熊给叼走。

  所以我是极其不愿意去采这桦树蘑、榛树蘑。爷爷与父亲常带着我去,作为赔偿也是给我从密林中采摘那熟透的浆果、酸甜的灯笼果或是奇香的高粱果来吃。采回来的桦树蘑、榛树蘑一般不能像口蘑那样立即食用,这类蘑菇要用线串起来,在太阳下自然晒干、风干。蘑菇的香味才会慢慢凝聚、散发出来,吃的时候与山中打来的野鸡炖在一起,蘑菇的香味融入收缩的野鸡肉里、鸡汤中,那香味与鲜味吃了令人终生难忘。

  我对西山与松子江难忘,是因为西山与松子江就如同一个聚宝盆,山中数不清的野菜、野果、野味,江里道不尽的鲶鱼、河蚌、蝲蛄都化成酸甜苦辣咸,流淌进我的血液里。

  这些味道也深深地镌刻在了我的影象中。这烟火味也总是在秋叶泛黄,冷气入夜的时候,或者在我食无味、寝无眠的时候勾起我对西山无尽的忖量。

  若干年后,在他乡再食同样的鱼、同样的肉,同样的口蘑,却品不到其时那种沁入心脾的鲜美。或许这些工具没有沾上西山的魂,松子江的魄,也不会触及到我的灵魂深处,那深处藏着些什么呢?

  我想简陋是天真无邪的快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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