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目的人才有青春,她那样的,只有伤春。
纵然再平庸的女孩也有做梦的权利。年少时,受情爱小说的蛊惑,原萤理所虽然的憧憬那些美好恋爱。暗恋许久的心摩拳擦掌,终于有一天,她去做了那件蠢事:找他广告。
她那时觉得自己在他那儿是差异的。因为她见识过他的落魄,而且在他落魄时伸出过援助之手,虽然那援助只有一根火腿肠和一袋煎饼果子。
与冷月分手后,鸽子广场成了凌霄一小我私家的常去地。
广告那天,她特意穿了一条悦目的背带格子裙和一双攒了很久零花钱才买到的玄色皮鞋。心情欢悦她路过糖水铺子还买了两根冰淇淋,带着美好理想向他走去的她,满脑子都是粉红泡泡。
他果真一小我私家坐在那儿。
她踩着石阶,一级一级走到他身边。在他抬眼,惶惑不解的时候,将手里的冰淇淋递给他。
“请你吃的。”
他的眼睛真悦目,像小鹿一样清澈明润。
“是你啊。”他懒洋洋的接过冰淇淋,继续注视着广场上的格子和人群。
她顺势坐在他身旁,“你在看什么?”
“看晚霞。”
冰淇淋他没吃,只握在手里转着圈把玩。
顺着他视线,她也看向远方天边的晚霞。晚霞似烈火,红了半边天,蓝色的天红色的云,颜色相互对撞,美的触目惊心。
“你外婆的病好些了吗?”
他似乎不想回覆这个问题,只搪塞的“嗯”了一声。
又是恒久的静默无言。
他坐了一会儿,拿起书包准备离开了。
迫切的她一把抓住他衣角,他愕然的转过头,瞧着她涨红的脸颊,疑惑不解的问她有什么事。
“我...”她低着头,心跳如擂鼓,声音却细如蚊蝇:“我喜欢你。”
憋了很久的心里话终于能说出来,没有痛快酣畅感,只有快喘不外气来的紧张。
而他,似乎故意在缄默沉静,半晌,嗤笑一声。
“我不喜欢你。”
他声音明明不大,却震在她心头回响。
她怯怯的抬头:“我,我可以努力酿成你喜欢的样子。”
又是一声嗤笑。
“被你喜欢是我的肩负。”他坐在台阶上,扬着少年意气,眼角之下是绝不掩饰的鄙薄,说出来的话刻薄而伤人:“我不喜欢猪。因为猪不仅胖,而且蠢。”
她满身酷寒。
她知道自己胖,也时常被同学们戏称“猪猪女孩”。可当喜欢的人用“猪”这个字来形容她时,那一刻,她真的很想死掉。
他走前,扔掉冰淇淋,用纸巾擦掉粘手的奶油,末了还不忘留下最后一刀。
“别再糟蹋这条裙子,它快要被你的肥肉撑爆了。”
那天黄昏,她是哭着回家的。新买的鞋子磨破了后脚跟,她蒙受着脚痛拿着化掉的冰淇淋,一路走一路哭。沿路的人纷纷向她投来异样眼光,而她浑然未觉,只顾着抹泪。小说是骗人的,恋爱只属于那些长得美好的人,而她这样的,不配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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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就此打住。
出了日料店,冷风一激,原萤忍不住打个喷嚏,连忙裹紧大衣。
凌霄见状,解下脖子上的围巾给她围上。
原萤先是一愣,紧接着连忙视察四周,她怕自己成为下个娱乐头条的女网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