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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第113章 我是谁其实并不重要

我老公明明很强却过于低调 九指键仙 2025 2020-10-29 00:10:34

  变种人的细胞再生能力极强,无论蒙受多大的伤害,都难以彻底死去,致命要害只有两处,一个是大脑,一个是心脏,想要真正地杀死一个变种人,只能从这两处着手。

  遗憾的是,这宛如流星般的突然一击,只能让两个变种人受伤而已,却无一毙命。

  但是夜星宇的一脱手,却把劈面的两个变种人给震住了,虽然都只是受了点小伤,并无大碍,却把他们吓出了一身冷汗。

  众所周知,只要是内劲条理的古武者,摘叶飞花即可伤人,因为经过内劲的贯注,纵然是一片普通的树叶,在动能和势能相互转化下,威力和速度都到达了不行思议的水平,不仅仅能够伤人,还能杀人。

  但是,这里讲的伤人和杀人,工具都是指普通人,如果目标是变种人的话,别说是杀人,就连伤人都很难。

  因为变种人的身体防御力比起普通人强得太多太多,就好比一个是鸡蛋,另一个是石头。

  可夜星宇只是一挥手,就让两名变种人同时受伤,由他手上射出的树叶,堪比子弹的速度,比声音还要快,在威力上更是要凌驾一般的手枪和步枪,到达了狙击枪的尺度,这就很恐怖了。

  大狗一脸凝重地紧盯着夜星宇,沉声问道:“你是唐家的人?”

  所谓唐家,指的自然是古武界四大隐氏里的那个唐家,因为唐家擅长暗器,只有唐家的传人,发射暗器的技巧和威力才气到达如此耸人听闻的水平,纵然是经过基因革新的变种人,身体性能和反映速度比起普通人要强出许多倍,也没法完全躲过,瞬间挂花。

  夜星宇虽然不是唐家的人,他在运用内劲的同时,还以神魂力量的御物神通进行加持,不仅令速度和威力大增,掌控方面更为精妙,半路还能拐弯。

  “我是不是唐家的人已经不重要,你知道了也没意义。”夜星宇第二次开口说话,语气跟先前一样冷淡,甚至连表达的意思也是一样。

  他哪有闲心去跟对方解释自己是谁,横竖都是将死之人,了解再多又有什么用?难道还能去阎王爷面前起诉?

  既然走错了路,就要支付价钱,夜星宇已经不计划放过大狗,即便他是自己上一世的追随者,也没有情面可讲。

  与变种人勾通,就是不行饶恕的死罪,唯有死亡才是他的归宿。

  大狗自然不行能傻站着等别人来砍他脑袋,他左手往背后的铁匣子上一拍,发出“呛啷”的机括声,顶上弹出一截握柄来。

  他右手抓住刀柄,徐徐将厚背砍刀从背上抽出,连刃带柄总长六十五厘米,由合金铸造,折射着阳光。

  变种人那边,莫尔斯看了一眼胸口黑袍被割破一个洞、并被鲜血染红的同伴,问道:“弗里曼,你怎么样?”

  身材高峻的弗里曼说了一句“Nothing”(没事),随手将黑袍撕裂,露出底下壮硕的身体,其胸膛被树叶上所蕴含的劲气炸开了一个小小的血肉窟窿,隐约可看到森白的胸骨和鲜红的肉筋。

  这种水平的伤势,换作是古武者的话,即便不死,肯定也要影响战斗力,可对于绝大多数变种人来说,只要大脑和心脏无恙,就可以使细胞快速破裂,强殖再生,短短几分钟之内就能愈合如初,堪称恐怖,这也是变种人最令人头痛的地方。

  一眼望去,只见弗里曼胸膛破开的血肉像是有自我生命一样蠕动着,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快速愈合,短短几秒钟,创口就缩小了一半,要是再过十几秒,预计就能完全修补,恢复如初。

  “既然没事,那就让我们撕碎这个小子!”莫尔斯狂吼着,两只瞳孔酿成血一样的颜色。

  他的脸颊上也被树叶划破了一道长痕,但伤口已经完全愈合,只剩下一点鲜红的血迹。

  双目赤红的莫尔斯也把身上的黑袍扯掉,随后身体发生突变,两只手臂肌肉坟起,又粗又壮,长度也在延伸,令他看起来像是一头没有长毛的长臂猿。

  弗里曼紧随其后,身体也在变异,原本就高峻的体型变得越发魁梧壮硕,全身肌肉有一定水平的硬化现象,恰似平滑的石头。

  他原本的身高就有快要两米,此时暴涨一截,犹如一个魁梧巨人,充斥着坚不行摧的力量感。

  变异之后的变种人能调整至最佳战斗姿态,发挥出全部的力量,实力比起变异前大幅上涨,纵然是夜星宇,也不行能靠脆弱的树叶杀死这两人,只有考虑其它措施。

  “两个三级基因革新体,只是小喽啰而已。”夜星宇只看一眼,便大致判断出莫尔斯和弗里曼的实力品级。

  变种人也像古武者一样有品级划分,级别越高,基因的革新就越完美,实力也就越强大。

  三级基因革新体,或许相当于内劲古武者的普遍实力,算得上是妙手,但是离强者还差得远。

  然而夜星宇自己的古武修为也仅仅只是刚跨入内劲的条理,甚至还不如大狗这个曾经的小弟,而他的对手却相当于三名内劲古武者。

  以一敌三,在纸面上的实力对比中,夜星宇绝对屈居于下风。

  但是他一点都不慌,甚至还胸有成竹,信心百倍,不仅仅因为他的古武武艺更高明,更因为他那恐怖的神魂力量。

  这才是夜星宇最强大的底牌,强大到纵然是面对先天强者,他也不会畏惧退缩。

  变种人嗜血,好斗,进攻欲望强烈,所以两名变种人率先提倡攻击,同时朝着夜星宇冲过来,而大狗却是一动不动,似乎没有联手的计划。

  弗里曼甩开大步,十米的距离仅仅几步就跨过,扬起砂钵大的拳头,狠狠地轰向夜星宇。

  莫尔斯的速度更快,脚尖一点地,便攀上了弗里曼的肩膀,再从弗里曼的肩头起跳,居高临下,向夜星宇挥出利爪。

  夜星宇一声冷笑,沉肩坠肘,挥手击出两掌,一上一下,划分迎向莫尔斯的爪子和弗里曼的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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