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宁惹朝堂大官人,不招沈家纨绔子
“自然。现在人我己经追丢了。所以再停留也无用,先告辞了。”
王明晨舌尖抵了抵上颚,笑道,“不如留下一起玩?”
看着王明晨危险的心情,司青颜明显意识到这是钓鱼执法。
“不必了。天色已晚,家中双亲还在期待。”
王明晨听到回覆一愣。
男子一袭白衣,神情淡淡,虽温和而有礼,可却是莫名的多出一股疏离感。听说他以前被送去鼓城山求学。在山上待久了,还真的带了点神仙的味道。
纵然如今在花楼这样的地方也没有丝毫的影响。就像合该是这样的人,与众差异,脱俗于众。
司青颜看着王明晨的心情不停变换,没有不耐烦,而是平静的期待。
萧锦生看着两人的对白,嘴角溢出一声轻笑。
“那司令郎你先走吧。以后有时机一起喝酒。”王明晨说。
司青颜:歉仄,不会有时机的。
司青颜走后,萧锦生揽着他的女人走回包厢。包厢里另有好几小我私家在饮酒作乐。这些人都是权贵家的子弟,随便出去一个都是别人惹不起的存在。现在他们正陷入金迷纸醉当中。
护国公的第二子沈清炀怀里揽着个漂亮女人。
那女人衣着斗胆,红衣胜火,一双手软如无骨,腰肢盈盈一握,皮肤白皙透彻如玉,一双眼睛却和衣着截然相反,懵懂而无辜,是个绝世美人。
这是花楼里的花魁——倾城。
花魁是基本上是不陪客的。但是谁让今天来的是沈家的二令郎呢。
沈家大令郎,是尺度的世家子,优秀的无人能及,他的每一个行动就像是事先练过无数次的样子。
他人或多或少都犯过什么错误,但沈大令郎纷歧样,京城沈清桁,声名远扬,是个举世无双的世家子。
也只有他能被人心服口服的叫作真正的令郎。
而沈家二令郎却是以纨绔之名现世。一个家族里最好的资源都给了沈清桁,沈清炀就被忽视了。沈家出于对二少的愧疚,便给了他足够的放纵。
然而沈清炀自己却说:沈清桁在世太累了,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就是成为了沈清炀。
肆意妄为的人生和被筹谋好的全是边边框框的人生,哪个更好不是很明显的事吗?
两兄弟情感不像别人想的那样糟糕,相反,还十分好。
沈清炀对被迫蒙受命运的哥哥特别心疼。
别人说了沈清桁一句差池,他就要打到对方再也开不了口的。
权势滔天的沈家宠着,无双令郎宠着,沈清炀就是别人惹不起的存在。
世人都说:宁惹朝堂大官人,不招沈家纨绔子。
但倾城对沈清炀特殊,并不因为他的权势,而是因为沈清炀曾经救过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