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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厄

第六十七章:战败

鼠厄 勿纠为缘 2013 2020-11-06 18:32:24

  对于这件事,凯撒昨天曾和它攀谈过,告诉它放心的住下。

  但,今天佛里斯就来找它了......

  “谢谢。”佛里斯这次没有写字,而是使用手语比划了一下。

  佛里斯离去后,普斯又看了一会书。

  天色渐暗,夜幕即将降临。

  普斯回到自己的巢穴。

  巢穴内空无一人,只有一些书籍和食物。

  原来它曾挑选过奴隶,但都被那些元老“欺压”凯撒收了回去。

  至于是不是欺压,普斯,佛里斯,和一些智慧的猩猩都清楚。

  凯撒开始集权了。

  它在半个月里,已经用种种各样的理由将各个家族的奴隶份额,下调了一大截。

  但是它们都没有反抗。

  一来至少另有奴隶,生活比之前好了太多,二来,开始有恩于它们。

  普斯一ㄇ如此,它本就不贪恋这些,所以并没有提什么意见。

  虽然,它也明白,就算它提出意见也没什么用......

  凯撒不希望智慧的老鼠或者猩猩掌握权势,它也有严重的危机感。

  对比普通的猩猩,凯撒的优势在于了解人类。

  而人类,又是经过数百万年进化而来,文明,思维政治等等都已经逾越兽类。

  因此,它可以轻松利用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的方式来让猩猩追随它。

  但它也知道,自己的智商虽然高------得益于它的母亲,天生便比这一代的猩猩智商高了一代。

  人类曾在它母亲体内注射了一种治愈老年痴呆的药物。

  该药物可以增强大脑活性,使大脑越发活跃的事情,从而使使用者越发智慧。

  而这种药物是追随子女逐渐升级的。

  就似乎第二代猩猩比第一代智慧。

  有了比它们高一代的智慧和对人类的了解,凯撒才气将猩猩群玩弄于股掌之间。

  那些天生智慧的猩猩存在,让它有些忌惮。

  但它又不能杀掉它们。

  究竟,它们才是猩猩群的未来。

  它理解中的凯撒王朝是一个可以传承很久的王朝,所以知识分子是必须要有的。

  对于这种杀不得,又忌惮的猩猩,凯撒给它们福利,却又不给它们权利。

  ......

  吃下食物,普斯盘膝而坐,将暖流储存在心脏中,仅留些许以作身体的日常消耗。

  突破180厘米的桎梏后,普斯曾实验过将体型越发巨大。

  但,每次开始就被它打断。

  因为,每次想要突破都市差点丧失理智。

  它仔细思考了很久,发现,这可能是暖流或者说能量的质量不够。

  现在普通的食物已经不能使它强化,所以,普斯便一直储存暖流,想要以量变引起质变。

  但,就现在看来,质变遥遥无期。

  每日的水果肉食它已经尽量的吃下更多,但暖流却只是储存在心脏中,并没有引起它设想中的质变。

  而它已经开始厌烦这些食物了。

  究竟,猩猩群的食物都是些水果,肉食,其中的肉食最多也只是用火烤了一下,没有任何的调味料。

  它每天吃到自己想吐,这样经历的半个多月......

  因此,即便凯撒不这么做,它也要告辞离去。

  第二天,普斯早早起床,来到和佛里斯约定的东南角。

  这是平时猩猩群用来堆放武器的山洞,里面很干燥,地面都是由细小的灰白颗粒组成,恰好可以用来写字。

  佛里斯早已来到此处,它站在洞口,不时用树枝沾些蚂蚁食用。

  见了普斯,佛里斯便招呼着它往洞内走去。

  走进洞,里面的武器早已被猩猩雄师拿走,洞内聚集着一小堆尖锐的石头和大量的木板,十几只红毛猩猩在一旁期待。

  从红毛猩猩中间穿过,一个特意搭建的平台泛起。

  平台整体木制,上面挂着一块不知从哪里抢来黑板,地上还摆放着七八盒写着英文字母的粉笔。

  普斯看向佛里斯。

  佛里斯比划了下手:你写,我们记。

  普斯点颔首,走到高台,拿起粉笔便写下了露丝卡尼亚教它的第一个字:mouse。

  写下后,它指了下自己,以体现这是自己。

  台下的红毛猩猩便将字母和老鼠的样子刻画在木板上。

  接下来,普斯又在黑板上写下其他的单词。

  ......

  红树林中央,凯撒军队已经在树林间潜藏,连马匹也被它们放在了几公里外的一处山涧。

  究竟,红树林中并不适合马匹作战。

  凯撒站在一颗树的枝丫上,眺望远方。

  一个类似于平原地带,最后方有一个巨大的山,山下是狼王的窟窿。

  山洞下面,数千只规模巨大的狼群繁衍生息,一些过了哺乳期的母狼和公狼在四周猎场捕猎,哺乳期的母狼在狼群内部养育幼狼,几十只身材高峻的公狼在四周警戒。

  红树林中,论实力狼群最强,狒狒群第二,猩猩群第三,莽群第四。

  狼群首领威利和凯撒一样,都是人类试验的二代产物,只不外它母亲是不小心吸入了空间站落下的一个装置的气体而发生了变异。

  那是十几年前的事情,其时变异的另有一只白猿。

  它母亲即是在人类和白猿的夹击下死亡。

  因此它对猿猴类人类的恼恨很大,它亲眼目睹了母亲的死亡,但并没有第一时间出去报仇。

  它领导狼群迁徙到人类四周最大的红树林中繁衍生息,它带头清理出一大片区域以供狼群居住,然后又在四周制造一大片湖泊,以供狼群和使水蒸气蒸腾形成云雾,用来遮挡狼群。

  它还将食草动物全部赶到狼群四周的一个山谷中,将它们圈养起来,以作食物。

  而且,那个地方到这个地方都没有树木,都被它以水蒸气形成云雾的方式遮挡。

  威利忍耐着,将狼群生长壮大,只等时机成熟时出山报仇!

  论局限性,狼群最大,它打不到树上的狒狒和猩猩地下的莽群,但它们也不需要打,狼群和狒狒群也不敢找它们麻烦。

  它们已经能够自产自足。

  凯撒将第一个目标放在狼群是有原因的,一来新仇旧恨,当年它们逃进红树林,便被狼群伏击死伤数百只,最近它们又围捕了几十只猩猩放到它们的猎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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