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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穿热血传奇

第二十一章 疯狂通宵

打穿热血传奇 欲挽流光 2360 2020-07-30 13:07:56

  视野扩大后,岂论是引怪升级,照旧赶路行走,游戏历程顺畅多了。

  来时20分钟的路程,回去的时候只用了15分钟不到,中途还杀了一个钉耙猫和一个半兽人。

  由此可见,别看火炬没有属性、不加攻防,却能大大提升杀怪的效率。

  回到沃玛森林,看了看屏幕右上角的简略舆图。

  通往封魔谷的入口,位于沃玛寺庙和白昼门之间,路程相当遥远,比界限村到比奇城的距离还要长。

  “再远的距离,也挡不住我的发达源!沃玛森林,我来了!”

  嘿哈!呜~哇!

  刚进入沃玛森林,碰到的怪物和比奇一样,不是钉耙猫就是半兽人,偶尔还能遇到几只毒蜘蛛。

  头顶着火炬,杀怪速度比以前快多了。

  不到一个小时,就杀了十只怪物,快了一倍有余。

  之所这么快,除了火炬的原因,还因为刘瑾开始喝红了。

  在运九项链的加持下,险些每杀死三个怪,总有一只会爆点工具出来,要么药水,要么装备。另外两只怪,也不是不爆工具,只不外爆的是金币而已。

  爆的药水多了,就没之前那么金贵了,徐徐的舍得用了。

  嘿哈,嘿哈!轰~!

  “匕首!哈哈,终于不用玩木棍!”

  化成灰烬的稻草人,爆了一把匕首出来。

  匕首,攻击4-5,重量5,持久7/10,要求品级5.

  隶属性上看,匕首和木剑的攻击上限一样都是5。只是起始攻击多了两点,持久也要长一些。

  对于刘瑾而言,起始攻击没有任何意义,有运九项链在,每一刀下去都是最大攻击。故此,单隶属性上看,匕首和木剑没有任何区别。

  但玩了这么久的木剑,早就玩够了。挥舞木剑时的呼呼声也听腻了。捡起匕首后,立马换下了木剑。

  锵~锵!

  匕首就是匕首,再不济也是金属打造的武器,砍怪的声音都纷歧样。铿锵铿锵的金鸣声自带杀戮,听起来都觉得尖锐无比,无坚不摧。

  “匕首!这玩意儿好是好用,就是太短了,没什么存在感。若是不下细看,还以为手里没有武器呢!”

  又是火炬,又是匕首,再加上舍得吃药,玩起游起来就更得劲了。徐徐的,刘瑾找到了十几年前的感受。

  找到了感受,就找到了兴奋剂。

  晨曦带来的疲倦,被头脑中的兴奋一扫而空。一玩又是六七个小时,直到吃午饭的时候,才被闹肚子的饥饿唤回现实。

  “我艹,这么快都12点过了?时间过得真快啊,不知不觉又玩了半天了。”

  看了看时间,第一反映不是去用饭,而是看了看装备栏里的火炬。

  原本8个小时的火炬,这会儿只剩两个小时了。虽然了,火炬的时间没有白费,结果相当斐然。

  短短几个小时,6级小战士再次突破,酿成了7级战士。生命值又增加8点,到达60点。

  “火炬这玩意确实好用,资助挺大的,本以为要到晚上才气升级,结果提前了几个小时。早知道该多买几个。狂刀手中应该不止一个吧!”

  在沃玛森林里跑了半天,这会儿说什么都迟了。

  为制止浪费,不引怪的时候,就把火炬取了下来,放回包裹中。

  取下火炬瞬间,屏幕马上变暗,可视规模再次缩小到只有巴掌那么巨细。

  “7级了,可以学技术了。基本剑术这种基础技术,应该很好打吧?杀普通僵尸就能爆出来吧?狂刀他们家族的技术书,应该就是杀僵尸爆的。”

  想的挺容易,可事实上并非如此。干将家族几百号人,玩到现在,打到的技术书也不外20来本,这照旧24小时不下线的结果。

  市面上有卖青铜剑、短剑,有卖战神油、也有卖道毒的,可就是没有人卖技术书。

  由此可见,技术书的有多灾打,紧缺到何等田地。

  虽然了,技术书这么少,也和玩家的实力有关。

  究竟矿洞里的僵尸也欠好惹。这帮死亡生物喜欢群居不说,还经常从地里爬出来,杀死之后还能复生,另有卖力远程攻击的电僵。

  回忆传奇中的电僵,和热血传奇中的电僵不大一样。它的攻击手段不是直来直去的疾光影戏,而是从天而降的雷电术。

  面对疾光影戏,玩家可以卡位,可以躲避;可面对雷电术的时候,除了硬抗之外,另有此外措施吗?就算学会了诱惑之光和困魔咒,杀电僵的时候,也只能以伤换命。

  官网上的资料,刘瑾也去看过,可那些都是平常之谈。只有加入过内测的玩家才知道,在前期,想要打本技术书是何等困难,独行者险些想都不要想。

  没有加入过内测,也没有内测玩家告诉刘瑾详情。其中的艰难,只有亲身经历的时候,才会明白。

  肚子饿的不行,身上又臭轰轰的,只好退出游戏,关闭了电脑。

  离开网吧之后,脑海里还在盘算着他和半兽战士之间的差距。

  作为沃玛森林的宠儿,一身绿皮的半兽战士,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尤其是它们手中的武器,看起来像是人类的大腿骨,可尺寸又大的离奇。除非这片热土上,真的存在过远古巨人。否则,还真猜不出这些骨锤出自何物。

  “半兽战士的生命值是100,攻击伤害在10-12之间,就算它12。以我60点的生命,可以扛5次,不喝红的话,肯定没戏。”

  “带上运九项链后,我的最高攻击是10点。就算半兽战士和半兽人的防御相同,对其的伤害也在9-10点之间浮动,连砍10刀才气杀死它。还必须刀刀命中,没有空刀泛起。这么算下来,想要杀死一头半兽战士,我要挺九至十锤才行。似乎有点难哟!”

  半兽战士的攻击速度,相对于玩家而言,照旧慢了些。有可能刘瑾砍了它十刀,它只挥了七八锤。

  虽然了,为了宁静起见,预估伤害的时候,都是照着十锤来算。

  “管它速度快慢,就算它十锤,总共的伤害就是120点。减去原由的60点生命值,还剩60点。一个小红可以增加20点生命,至少要喝三瓶小红,才气干掉一头半兽战士。事了之后,还的花费大量的时间来恢复生命值。这么算下来,猎杀半兽战士的价钱是不是太大了点?”

  这一通算下来,又开始犹豫了。

  到底要不要去杀半兽战士?

  一个七级战士,想要单枪匹马猎杀半兽战士,肯定要泯灭大量的药水,还会延长大量的时间,远不如猎杀半兽人和森林雪人来的轻松。

  很明显,此时去猎杀半兽战士,是得不偿失的选择。

  可一想到半兽战士能爆出更好的装备,心中难免犹豫起来。

  想要改天换命,就得舍命去搏!

  舍不得搏命,是可以获得宁静,但也只能归于平凡,永远没有出位的可能。只有舍得搏命,才有脱颖而出的时机,才有前程远大的未来。

  面对按捺不住的诱惑,脆弱的理智是阻挡不住的!

  “包裹里,另有10瓶小红,足以抗下两只半兽战士。凭据以往的经验,有运九项链在身,杀死怪物后几多都市爆点工具。开始的时候是比力困难,可只要打到了加攻加防的装备,以后就越来越容易了......”

  坐在摩托车上的刘瑾想了许多,在他看来,耗尽红药后,大不了掉头回去杀雪人、杀钉耙猫。

  所谓富贵险中求。对于出生平凡的人而言,若不冒险,又怎么可能暴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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