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之碧》游戏内部。
“啪。”天泣打出了一张手牌,“对这次的内鬼事件,会长怎么看?”
“啪。”风雨打出了一张手牌,“要么是有内鬼潜伏在周围,要么是公会其他部门看不惯自己泄露的消息。冬雨正忙着在公会内部肃反呢。”
“啪。”“话说论坛上之前都有那么多绯闻了,你还要和我来打牌?”
“啪。”“我要是不来,反倒是显得我心虚了。社会舆论是一个恐怖的工具。再说,只要一男一女之间关系好,就觉得他们之间肯定有一腿是情侣关系,男的应该把所有关系好的女人收进后宫——这样的人脑子一定有问题。”
“啪。”“这话我赞成。话说你不去和夜君腻歪了?”
“啪。”“别提了,快把我恶心坏了。……淦,我yly又自杀了,我不玩了。”
……
结束了。
矿坑中随处都是漂浮着的白色灵魂。
默雨衣衫褴褛、步履蹒跚地朝着那最终boss的办公室走去。获得异能,虽然各属性明显增加,但在单对多战斗中依旧处于劣势。要不是有枪械的存在,自己恐怕早就死了。
另有,别觉得衣服破了就春景乍现了,游戏委有命令,游戏不管男女哪怕衣服破了也绝对要捂得严严实实,脖子以下的部位一丝都不能漏——包罗肚脐。
“你来了?”白三问道。
“我来了。”默雨回覆道。
“你不应来的。”白三讥笑道。
“我已经来了。”
瞬息之间,就看白三手中一抓,凝聚出三枚冰镖来,“是谁给你一种全世界只有你会异能的错觉?”
“我还真没发生过这种错觉。”默雨迅速拔枪,双手持枪,然后扣动了扳机。
子弹贯串了白三的头颅,他的心情惊愕地朝后仰天倒下了。
“大人,时代变了。异能真不是万能的。”将手上在右手食指上转了个圈,默雨把枪插回腰间,朝门外走去。
“你可以走了。”她对路人丁说。
“……不杀我吗?”
“你给我带路躲过了多次杀机,为什么要杀你?”
“因为你这种冷血无情的人,一定会在榨干其余人剩余价值后杀掉他们,防止他们对你发生威胁……”
“噗。”默雨笑了起来,“你是不是觉得,因为这里是游戏,便可以毫无忌惮地发泄自己的欲望,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你不就是吗?”
“我并未杀掉所有的守卫。龙行天下或许是一个山寨公会,但里面的成员也并非全部鼠目寸光之辈。为了任务,不得不杀掉你们大多数人,我很歉仄。”她把镰刀折叠成了一根铁棍,朝着矿洞的洞口走去,“记着,你在游戏中所做的一切,都市转化到现实中的人格去。好,有缘再见。”
——
“飞机。”
“炸弹。”
“双猫。”
望着正在打扑克的符轮与林宇,默雨满头黑线。老娘在下面辛辛苦苦搏杀战斗,你们在上面除了给我加个Buff就去斗田主了?
算了,冷静,冬雨姐马上就要带人到这进行交接了,不能在太太面前出丑。
到时候在论坛声称自己是为钱卖命的雇佣兵,这一次接了公会的任务。既能流传黑犬的名字,又能赚特别的收入,岂不美哉?
……
麻烦。很是的麻烦。
这一次的委托,被告年纪轻轻就犯了成堆的罪名。哪怕他背后是个各人族,也照样难脱牢狱之灾。我顶多为他减几年的刑。
我无奈的翻看着资料,思考明天该如何进行辩护。
突然,我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里的资料,都是真实的吗?”我问夜家的使者。
“对的,全部都是真实的。”
……这将成为我打赢这场讼事的要害,是留在最后的必杀,其价值无异于用于威慑的核弹。
——
上午10:00,人民法庭。
“‘夜君案’正式开庭审计。首先由原告律师诉讼请求。”法官道。
“我,代网络用户XXX,XX对网名‘夜君’提起诉讼。2333年3月3日,星期三……”
替原告辩护的律师是一位年轻人,只为“无辜之人”进行辩护,绝不接替人脱罪之事,因此很有名气。我只是觉得可笑。
她很快便简述完了事情的经过。“夜君”为了一份玄品功法大打脱手,被“守墓人”欺负后对其进行人肉搜索,雇人前去殴打。
“被告对原告的陈述是否有疑问?”法官道。
“原告可有关于此次事件的证据?我认为,这不是一次‘夜君’被惹恼后雇人殴打,而是有人黑暗对夜君进行陷害!”我还击道。
这就要谢谢夜家了。他们想措施销毁了网上的聊天纪录,并伪造了新的证据——
一伙仇富之人见夜君吃瘪,决定乘隙对夜君进行陷害,对“守墓人”进行人肉,但未能找到其住址,于是派人前去学校进行挑衅,以松弛夜君名声。
“你……那么夜铭泽虽然还在上学,但却已经拥有了事情证明获取收入一事又当如何?”她出示了放在袋子中的事情证,里面清清楚楚写着夜铭泽的身份信息,以及下面的公章。
“关于此事,我想宣夜铭泽怙恃上庭对质。”
一切正如计划中所料。无论是小学研究癌症,照旧初中就开始上班领人为,都由其怙恃认可“是自己太过包装孩子”。如此一来,他们只需取消事情证明,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接下来就是重头戏了。人们都喜欢把杀招用于收尾。
“被告律师如何解释夜君本次的行为?危害了著名团体家小姐的名声,在论坛上果真挑衅,并进行人肉的事实?”原告律师出示了警方赶到夜铭泽家,搜索到其查询ip的软件,雇佣水军的消费纪录和与“冥”的聊天纪录。上一个因时间久远以及未引起重视,证据被改动。但这一次可是实实在在的证据确凿。
这一次,夜家哪怕是买替罪羊,伪造证据,也绝对不行能混过的一关。
但这已经不是问题了。
“夜铭泽是未成年人,受《刑法》掩护。”我坦然道。
此语一出,整个法庭一阵哗然。
“肃静!”法官示意众人平静,“被告律师,你说夜铭泽是未成年人,可有证据?”
我出示了准备好的证据,夜君的身份证,“几年前,夜铭泽在玩网络游戏时,不满未成年人每日1.5小时的防着迷限制,其怙恃为此想方设法在网络上更改了夜君的年龄。因此,他的真实年龄仍未满18岁。”
不得不说,有钱人真是厉害。能改证据,能替罪,甚至能改网络上的身份信息。还好这一次是把年龄往前调了,要是改成未成年人查当年的档案一下就能查出来。
于是,夜君被放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