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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女重生之富甲天下

第12章 沈家女人矜持点

商女重生之富甲天下 潇湘非倾城 2560 2020-04-07 09:22:18

  说起朝歌对霁月干的坏事,恐怕三天三夜也说不完。

  她对霁月左右看不顺眼的时候,绞尽脑汁的靠近他,捉弄他。

  可任凭她使尽千般手段,打在他身上都似乎不痛不痒似的。

  等到他真去还击之时,已分不清是爱是恨。

  此时,霁月看着眼前的朝歌,一会觉得她不真实,这般的性情不像往日的朝歌了。

  一会又觉得她是真实的,身上照旧有着朝歌的影子的。

  她从未在他面前这般讨好卖乖过,她从来都是刁蛮任性,蛮不讲理,又蠢又坏。

  现在突然千般讨好,他没有欣喜若狂,没有受宠若惊,他就是很平静,再多的疑惑也都压在了一双平静的双目之下。

  他太了解朝歌了。

  一位12岁的小女人,能如何呢,他也不信她能翻出什么浪花来。

  “研墨吧。”霁月把笔取了下来。

  朝歌一愣,当意识到是在说让她研墨时,她忙应了声,应下又忙解释:“我可能研得不太好哩。”

  平日里也是难得写字的,纵然写字,也是由奴婢来研墨。

  “一回生二回熟。”

  好吧,这还能是什么难事吗?

  朝歌取来墨宝,顺手准备加点桌上的茶水,就听霁月说:“研墨要用洁净的水,不行用茶或热水,研墨用水,宁少勿多……”

  内疚,朝歌赶忙去取清水。

  等她加上了些许墨后,赶忙用力资助研墨,又听他说:“研墨轻重快慢要适中,磨的人姿势要规则。”

  朝歌微微挺直了腰杆,乘隙拍马屁:“年老果真是博学多才,我要多和你学习。”

  “这是基本知识。”只有她这个笨蛋才不懂吧。

  不懂就对了。

  “直着打圈,不要斜磨或直推,更不能随意乱磨。”

  她实在毫无章法,他不能不出言教导。

  在他的教导下,她很快就有模有样起来,他便执笔写了几个字,朝歌一边研磨一边看他写字,也不失时机的拍他马屁:“年老你字写得真悦目,你也教我写字吧。”

  “哪里悦目了?”他似随口一问。

  “哪都悦目,一如年老的人这般,霸气威武,玉树临风。”她胡诌,实在也形容不上来。

  果真人都是喜欢被拍马屁的,她一番话夸下来,他脸色明显悦目了不少。

  他突然把笔给了她:“你写。”

  “我字写得欠悦目。”再看过霁月的字后,她有点不太想献丑了。

  “欠悦目才更要多写。”

  “那我就献丑了,一会由年老也指点几句,我也好纠正一下。”

  她一脸的求知欲,人也谦卑起来,丝毫没有往日的种种趾高气扬。

  接了霁月递来的笔,她随手翻了一篇诗经,抄了起来。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就这几个字,也是费了她好一会的时间,好不容易写出来,也是歪歪扭扭,跟狗爬似的。

  “你写的字你都认识吗?”他一边饮了茶,问她。

  明显的有挖苦之意。

  她冒充听不出他的挖苦,说:“这些个字我倒也全都认得,就是难解其意。”

  “年老,你讲给我听一听吧。”

  看她现在充满了求知欲,不是那随时都能和他撕咬的野猫了,倒是让他心情愉悦了几分。

  霁月没有立刻给她讲这是什么意思,他隐隐觉得这豆蔻之年的人,读这些书是不是早了点。

  又想这首诗和之前她问的那首差异,这一首说一说也是可以的。

  稍微思量事后,他也就逐句解说了一番。

  朝歌跪坐在他面前洗耳恭听。

  霁月长的可真悦目,眼睛又黑又亮,像寒星,透着丝丝的冷漠。鼻子像个山丘,真想爬上去。薄厚适中的嘴唇看起来很软。

  令郎端方人如玉。

  不知道究竟是哪方明玉失落在沈家。

  霁月微微皱眉。

  沈朝歌这一脸诡异的心情,直勾勾的瞅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别拿书朝脑袋上拍了一下。

  朝歌一惊。

  他把书合上说:“我倒觉得照旧《女诫》比力适合你,建议你多读多学。”

  朝歌颔首,顺着他的话说:“我也知道女诫是本好书,我会看的。”

  “年老,你对我的字没有什么想说的吗?”

  “丑。”

  “……”这就是他对她字的评价,一个字,直接又明了,让她一听就懂。

  丑就丑吧,她倒也没因为他这样直接的批评生气,晃了晃手里的笔。

  “你教教我,如何个写法才会比力悦目。”

  霁月便扫她一眼。

  “坐姿要头正,身直,臂开。”

  她忙调整了一下姿势,让自己坐得规则些。

  “握笔的姿势差池。”

  朝歌看了看自己的手,她一直这般用笔的。

  虚心求教:“那要如何个握法?”

  过了一会,他朝她移了过来,手臂从她背后圈了过来,握住她的小手,在她面前的宣纸上写下一行字。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朝歌有几分惊讶,霁月的手可真大呀,握得有几分用力,令她有些疼了。

  他继续写下。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两人离得这般的近,霁月身上有香哩,她一直都知道他身上有香的味道。那股清香的味道真好闻,不似有的男人离三步远就能闻到身上的臭味。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想得太过专注,她都不知道霁月在写什么。

  她也不知道霁月这几个字写到最后时,莫名有几分的胸闷。

  桃树含苞满枝头,桃叶茂密色葱绿。

  女人就要出嫁了,伉俪和气是一家。

  她也已经12岁了,再过二三年,就可以出嫁了。

  她是一点不知道避嫌,照旧真当他是爹了?

  低首,就能看见她酒窝带笑,另有少女的体香扑鼻而来。

  “我要是能有你写得这般好就好了。”朝歌已经回过神来,一眼便瞧见霁月已写好的字,和自己一旁的字一对比,对她简直是一种极大的伤害,幸亏她已经不是从前的朝歌了,不会为此发脾气了,她很快把这种伤害化为一股力量。

  “多加练习,会写好的。”他声音不觉然便柔和了几分。

  没了以往的挖苦,反而勉励了一句。

  乖顺起来的小女人照旧讨人喜欢的。

  微微松开她的手,他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我拿你的字临摹吧。”霁月的字看起来和书法大师差不多。

  “我的字不适合你。”他的字刚劲有力,且龙飞凤舞的。

  “你可以练习楷书,楷书的字规则整齐,是字体中的楷模。”

  朝歌颔首:“听你的,那我就练习楷书。”明个恰好要出府一趟,她就顺便买些字贴回来临摹了。

  想到明个要出府,她又忙问:“年老,我明个要出府一趟,你有什么想要的吗,我帮你买回来。”

  “斗鸡照旧遛狗。”他言语又带了挖苦,刚觉得她勤奋勤学了,这又要出府厮混了。

  旁人家的小姐,哪个整天带着奴婢抛头在外,随处乱窜的。

  朝歌忙解释:“都不是,我是有正事要办的人,我以后都不再斗鸡遛狗了。”

  他没说什么,却明白是一个字也不信。

  气氛明显的有些纷歧样了,隐隐觉得他似乎有些不兴奋了。

  “年老。”朝歌侧了一下身,离他近一些,拽了他的衣衫。

  细小的行动就像一个讨好尊长的孩子。

  “这个秘密我谁也没有说,我悄悄和你说,我明个要去见韩令郎……”

  “沈家的女人能不能矜持点?这亲才定下多久,便三天两头的就想要约人家韩令郎晤面,也不怕被人小瞧了去。”

  他马上就恼了,显而易见的在生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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