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啦的大雨倾盆而下,整个都市都笼罩在这其中。
阴云如同一床大被子,盖在了LY市上空,洛城人民已经十几天没见过太阳了,水位还不停地上升,云层却不见散开。
……
昏暗的出租房内,唯一发着光的就是那台二手老台式电脑。但是“咔”地一声,那台电脑也不堪重负黑屏了,屋里再次恢复黑暗。
“靠!”那个坐在电脑前的人影怒骂一句,腾地站了起来,摸索着向冰箱走去。寻找有什么吃的可以吃。冰箱里的光照出了少年余小华苍白的脸。
冰箱里空空如也什么吃的都没有了,只剩下几个方便面饼,余小华心里有点无奈,看着窗外叹了口气。
余小华身上的床单随着他弯腰的行动而滑落下来,一米七五的削瘦身板带有一股倔强的气质。
得搞点物资了啊!余小华想着。
……
余小华冒着雨跑到了小区前面的一家超市,被风吹的打颤,店老板一看见余小华眼前一亮,喊着:“小华”余小华边走对小超市老板回应着。
店老板林正国和余小华攀谈着,余小华在林叔面前没有丝毫拘谨,两人似乎一家人一般。
这个面目和善的中年人,是余小华在这个都市里体贴他的少数几小我私家。
在当初余小华从福利院搬来这里上学时,是林叔找屋子安置了自己,而且自己打工的活也是人家帮自己找到的,他于是对这个髯毛满面的大叔有同对父亲一般的感受。
“也不知道这场大雨要下到什么时候,真的是,唉!”
余小华回应着:“再不停下的话我眼见着要长菌子了”
两人相视一眼大笑着。
林叔边说着从柜台下拎出一大包吃的,有蔬菜米面,另有零食。这是他早就准备好的,就等余小华过来拿。
余小华把兜里的钱一股脑掏出来,看了一眼,然后递给林国正,林国正直接接下,基础不在乎余小华给了几多钱。
余小华临出门对林国正说:“林叔早点回家”
“好好,一会就回去了”
林叔笑呵呵地回道,然后问:
“对了,小华你最近没去打工,要是钱不够了,叔这里另有些,你拿去用”这个老实忠厚的大叔全然将无父无母的余小华看做自己的儿子一般看待。
余小华顿住脚步,转头对林叔笑着说到:“我之前打工另有些剩的,您就不用担忧了”。
这时,林叔从柜台里拿出一把雨伞硬塞到余小华手里,让余小华哭笑不得的看了林叔一眼,林国正则是摆摆手示意。
余小华打开雨伞,提着包裹冲进了茫茫雨幕中,心中生出一丝感动,但他倔强的性格让他从不觉得自己应该平白接受他人的善意。林叔对他的好他都默默记在心里,以待自己有一日能够酬金他。
“扑哒、扑哒……”,水滴落在雨伞上的声音隐匿在周围哗啦啦的雨声中。原来无比富贵喧嚣的都市,此时只有单调的雨声,与四周高楼上的杂闹声。
偌大的街道上,平时人流涌动熙熙攘攘,此时也只有寥寥十几个行人,其中另有一些是检验人员,绝大多数的人都是在屋里老老实实地蹲着,少少出门一趟。
人类在大自然面前实在是太渺小了!
余小华正准备进小区时,在水中脚似乎踢到了什么锐利的工具,“嘶!”足尖猛然一痛,余小华疼差点喊作声,那工具竟是穿透了胶革雨靴,刺伤了右脚。余小华也是倒了血霉,先是电脑坏了,又是自己的右脚受伤。
他怒火中烧,骂了一句,即是弯下腰找那罪魁罪魁,当找到那工具时,居然发现自己一只手捞不起来?
余小华将工具放下,弯腰去捞水底的工具,所幸洛城水位只没过余小华的膝盖过一些。
余小华使出全力才把这块梭形的尖锐物体捞出来,眼睛一亮,这像水晶一般流光溢彩清亮透明,“只是太重了些”余小华嘀咕着。想他十七岁少年至少双手能提起一百多斤,但从水里捞出来的时候感受照旧有些吃力。
同时余小华也感应受惊,因为这块只有巴掌大,不知是什么质料做成的梭形水晶,不仅质量重,它的两头也是异常尖锐。
突然,在余小华惊奇的目光注视下,水晶梭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融化。上一秒还极重锐利的水晶梭,几秒种后融化成水了,紧接着又蓦然地蒸发了,同时余小华感受一大团莫名其妙的气体涌入体内。
余小华摇摇头,几步抓住了往远处漂的雨伞,蹚水向小区走去,同时感受自己的额头发烧脚步虚浮,
“这难道是适才那个工具害的?”余小华在心中想到。
余小华一步一台阶艰难地往楼上爬,右脚的剧痛感冲斥着大脑,血腥味弥漫在楼道中,伤口不停地失血使他在黑暗的楼道一步走出一个血脚印。
现在若是有旁人在场,一定会被这惊悚的一幕吓到毛骨耸然。
余小华使出满身解数才爬进屋内,这时脚上的疼痛以算不了什么,只是大脑似乎要裂开,就似乎有人在鞭打自己的灵魂。
余小华只觉得自己像坠入酷寒的水中,意识徐徐沉了下去。
……
两天后
清晨
余小华睁开眼,他躺在地板上头脑还隐隐作痛,他望着墙上的钟,发现自己竟然能够看清上面的时间。
然后余小华拿起手机一看,“我竟然睡了两天?这是怎么回事?”
余小华检查着自己的身体,他从未感受过自己的头脑像现在一样清明,就似乎被净化了一般,脚上的伤也不知不觉地好了。
外面的雨照旧如往常一样地下,没有一点停下的迹象。
电话铃声响起,是余小华的死党邱宇打来的,当初余小华转来洛城一高时,是邱宇在同学欺负他是孤儿时挺身而出,两人也就结成死党。
余小华从地上站起来,拿起电脑桌上的手机接通。“喂,什么事?”余小华有气无力说道。“鱼子,你怎么回事?前两天给你打电话都不接!”邱宇在电话另一头显得很激动。
余小华沉吟着说到:“因为主角都是最后登场的?”,电话那头的胖子被余小华给气得不轻,但照旧说:“你没事就好,昨天死活联系不上你”
“害的劳资差点从郑城又赶回来了!”
余小华讪讪说:“啊这,那你照旧在…”
“嘟”
没等余小华说完,手机就关机了。
余小华点颔首,这个国产神机坚持了两天也是超乎预料了!
余小华十分肯定自己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匪夷所思的事情,他现在想要知道更多的信息!
在一顿狼吞虎咽后,余小华才从两天半没用饭的死不活的虚弱状态缓了过来。
余小华坐在电脑前,点了点鼠标,电脑死机了,又用了半天时间才搞好。
余小华扫了一眼电脑后就被吸引住了,他两天前浏览的是一个名叫“末日吧”的贴吧,而现在最新的帖子的是关于水晶梭的。
帖子说:
“本人坐标郊外,约莫在三天前下午3点,似乎有什么工具“轰”地一声落在我在山区的老家后山,我已往的时候发现两条眼睛血红的野狗坚持在一个土坑两边,似乎在争什么工具,我躲在山包后面等它们撕咬起来。”
“一番撕咬后,一头玄色野狗咬死了另一头,就在它往坑洞已往时,我偷偷上前用石头把它砸倒,赶到坑洞才发现里面有一个巴掌巨细极重的梭形的水晶状物体”
“那水晶梭在我手中突然融化又消失不见,我觉得惊奇往家里走时,感受头晕目眩体温升高,刚躺下床就晕睡已往,醒来后就发现自己睡了三天,而且体温丈量快要四十二度,却不觉得难受,更惊奇的是我只要一发力,就会有一大片火焰泛起,我这肯定是觉醒了超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