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约会,不那么重要了。
丁童记不清是如何在众目睽睽之下狼狈离开,都没能等警方的惠顾。他的大脑一片杂乱,衣服撕破了,香烟也落在驾驶座上。
太阳落入都市的喧闹前,他进了酒吧,脸色还没好转,手背像是被神经给绷着,只是没那么疼痛了。他想喝酒,什么酒都行,只要是酒精,能起到麻醉就好。头……可真疼呐,会不会是发烧了。
“来杯酒。”
调酒师这边的灯光不错,他瞧见客人的脸色了,另有手臂,破破烂烂、苍白苍白地。
“先生?你没事吧?”
“来杯啤酒!我要大杯。”他说。
“哦,好的……”调酒小生看见了他的血色眼球,看起来跟个活尸一样。在去拿酒的同时,忍不住多看了看。这年轻人哆哆嗦嗦将满满一大杯冒着沫子的酒杯推向李风,手有些抖。
一口气干完了。
透心的舒服,温度合适,心跳徐徐慢了下来。
丁童揩揩嘴唇,指着空杯:“再倒。”
吧台顶上的显示屏跳转到新闻频道上,记者正在报道:电视机前的列位观众,各人好,这里是平城极速新闻报道,我是记者韩玲。今天上午9点多,在望桥南路发生了一起意外交通事故,一辆红色现代撞上了另一辆公共轿车,现场有不少目击者声称他们见到了公共司机从车内逃出,不知去向,而红色现代跑车的车内却空无一人。如果有人见到……
额!
这活该的耳鸣声。
丁童捂着耳朵,那没用,声音快炸开了!
摸摸身上,香烟、手机都不在,丁童冲调酒师伸出右手:“有烟么?给我一根。”
“对不起,先生,我不吸烟,但我们有卖,你需要先付钱。”
“给我一根,一根就好。”
调酒师没回覆,因为他无法回覆,当丁童再次留意他时,发现他已经不动了,像个断了发条的机械木偶。可他仍然站着,还睁眼看着自己。其他人也一样,一个服务生正弯腰给客人上菜,另有两个服务生在厨房的通道边攀谈,竖了手指头,嘴巴微张。客人们更是如此,一切都处于静止了。
他打了个嗝儿,酒精味儿翻出鼻腔……老兄,我可没喝醉吧?
电视声音另有。
“唉。”他打了响指,人没反映:“唉?!喂——!”
“他们动不了。”雷里尔说。
丁童迅速转头,酒吧门关着,声音是从内部传来的。借助昏暗的灯光,他在客人堆里看见了那个唯一能动的活物,另有钻石般的眼球。
雷里尔坐在一个满脸醉意的胖子的边上,一面搂着被定住的家伙,一面喝别人的酒,腿翘到桌板上。
“你……”
吸血鬼对这酒不满意:“嗯,差了点,新酒简直没滋没味的。我照旧喜欢玛丽的味道,动物的血,尤其是鲨鱼,再配上半只澳洲龙虾尾,啧啧,这就绝了。”
“你跟踪我?”
“你以为我想么。”雷里尔站起身,朝这边走来,他掏出一根烟,搁在吧台上,另有——那张名片:“这是你忘掉的工具,昨天你走的太急了,不行否认,我是令人不爽。可你照旧得跟我走一趟的。”
他叉腰靠在吧台边上:“你真让我大吃一惊,车祸都没能制住你,让我看看……嗯,没伤着。我敢赌钱,你未来的成就可比我高多了,再自我介绍一下,歇利·雷里尔,恩戈议会的。”
“车祸,你怎么知道的?”
丁童发现自己问了个傻到冒气的问题,刚刚电视机里不是才播过么?
最大的麻烦是,这些人都怎么了。好比调酒师,好比服务生,另有那些不动的客人。
雷里尔说:“你靠书得了点儿名气,那是你的本事,如果你想听我解释更多的话,能不能陪我到外面的车上去谈。”
停顿到这儿,雷里尔压低了声音,并带着一丝恭维:“我也是你的书迷,真的,我超爱你的书。那些凶杀案太精彩了,你得给我说说那个男的是怎么被鹦鹉啄瞎眼睛的。”
“那是金鱼……”
这么说着,雷里尔推他出了门。
吸血鬼快速用手中的小玩意儿对着酒吧的空气打出一道闪光,咔嚓声后,那里又回归原样了。
丁童迷迷糊糊,昏昏沉沉,走路打晃,这啤酒也有点后劲。
面前这辆玄色轿车很普通,就是车牌显得太‘灵巧’了,是个竖着的银色圆牌,茶杯盖那么大,上面是凹进去的字母‘EG’。车窗玻璃乌黑,看不到里面。
“上车。”雷里尔说。
这太扯了,怎么可能呢。
丁童想了解清楚:“刚刚那些人怎么都不动了,我肯定不是幻觉。你放了毒气?照旧此外什么工具?!”
奇怪的问题只有奇怪的答案,这件事不管如何解释,都难以让他信服。他就是要问个透彻,然后报警抓人。
雷里尔已经很给面子了:“能不能上车再聊?我的事情一大堆。”
“快说!!”丁童咆哮道。
天呐,真是够了,你别指望吸血鬼能有这等耐心。
砰的一声——丁童倒了下去。
…………
很久以后,丁童都还在怪罪这小我私家的粗暴行径。
他不记得从平城到F国的凡瑟是怎么走的,这段路足足六个钟头,算是漫长。而他的昏厥历程,其实已经凌驾七十个小时。
雷里尔就是这样一小我私家,他不像哈德做事那么有条不紊,他喜欢直接了当。
他原以为车祸就能摆平这个华人,可悲可叹,丁童竟然毫发无损,就是脑子有点乱。吸血鬼料想,这小子或许是个自强体,他见过不少天赋异禀的人物,好比神枪手金浩文,好比铁拳霍克伊尔。但……他朝后备箱的偏向留意了一下,一个没有经过药水洗礼的人,竟然可以做到在五分钟之内恢复如初,这太不行思议了。
汽车到凡瑟州再惠临近马歇尔林地外的那条无人公路上时,车速就已经慢了下来,像个慢吞吞的蜗牛,它没油了。
路标指示右前方,那是片森林。
饿肚子对饮血为生的人来说越发痛苦,雷里尔打开一弹血腥玛丽,坐在车头,期待夜幕降临。时间盘算无误,但……凡事总有例外,格林是个瘸子,他可有的等了。
八点多,人没来。
他怀疑是表坏了,十点多,他不耐烦了。
老兄,你再不来,我可打瞌睡了。
滴答滴答……
雷里尔抬头,月亮高挂的地方传来一声喊叫,声音细的跟针尖一样,然后被树叶的嘈杂声给掩埋的干洁净净。
电话声——
“喂?”
“雷里尔,你在哪里?你允许帮我进货的,‘夜道会’的人要讲诚信,明天就是最后期限,十箱血腥玛丽,你别给我乱整。”
“我在F国呢,哈德托我办件事,你放心,明天晚上六点以前肯定到货。实在饿了,你可以找头猪吃吃。”雷里尔喝下半口玛丽,精神奋起,也露出了笑脸。
电话那头的声音可恼了:“你这个忘八!我给你预留了一个名额,你知道多灾搞得手么?议会那帮家伙不是吃干饭的,这花了我很鼎力大举气。”
“行了,这小我私家情我记下了,货我给你九五折优惠。”
“八折!”
“明码标价,‘夜道会’的饿鬼从来就不缺少,我可不会往里倒贴钞票,这批货我只赚了你三百美金。”他看到有人影一瘸一拐的过来了:“先挂了,我还要服务。”
“格林!”雷里尔高喊道。
格林年近七十,一身沾满泥巴的笠衫外,是他的灰皮夹克,已经磨的发亮了,边角另有开叉的毛线。这老头是个谢顶,刮了胡子,只是不太彻底。
“怎么是你?哈德呢?”格林离开满是泥泞的坑坑洼洼,上了大道,他的靴子已经脏的不能再脏了,肩头还抗着把铁锹。
“他手里有个案子。”
格林看看车上:“人呢?”
“后备箱。”
“不老实。”格林走到车尾,打开盖子,看见蜷曲着的男子。他朝地上啐了一口,满脸鄙夷:“狗屎,你这小我私家市井。”
雷里尔哈哈大笑:“这不能怪我,野小子就得用野招。他没死,麻醉弹而已,横竖要去墓地的,这也免得你给他来一棒子。”
“别光看着,帮把手。”
抬人的时候,格林又起疑了,他发现雷里尔脸色好的出奇:“你吸了他的血?”
雷里尔张开双手,一副很无辜的模样:“我可以对老天爷立誓,我已经七十年没尝过人血的滋味了,你这是诬陷。嗯……你的狗呢?”
“吃了睡,睡了吃。”
雷里尔一直标榜自己是个绅士,他的衣服是名牌,不想沾一身血,所以用缩放器将丁童给缩小了,装在空了的血腥玛丽酒弹内。格林诉苦这会把人弄的醉醺醺的,况且照旧个重伤的可怜人,在进入森林之后,这种诉苦便停息了。
林子静的就像光秃秃的山顶,除了风声,别无其他。
没有明确的路,树丛乱七八糟。皮鞋走在上面,踩过断枝和枯叶发出清脆和悦耳,这湿润的空气沁人心脾。前方有沼泽,越往里走越多,格林轻车熟路,他在这儿生活了二十年,像看待孩子般疼爱这儿的一草一木,他能避开所有灌木丛,里面铁定有昆虫,没准儿另有鳄鱼什么的。
穿过层层叠叠的茂密,前方一公里处,森林很识趣的散到外围去,当中云雾缥缈,是一片墓地。
格林经过几个墓碑,用它们的边缘弹掉铁锹的干泥巴。
“那个碑是谁的?”雷里尔指着三米开外处,能看的清的一个无字墓碑。
格林头也不回,他只用余光瞄了一眼:“巴顿·扎特,上个月刚送过来。这人你认识吧?”
不太认识,他记得扎特的案子是‘幻影’办的,扎特是从班德撒科出逃的监犯,是个超能力者,手段狠毒,血债累累。这些情况照旧他从夜道会听说来的,至于更多的情况,他也不清楚。
“你知道?”
格林嗯着:“这家伙拒捕,幻影的麻醉枪对他不起作用,只能用很是手段了。悲催的货,子弹穿过他的脑袋,这家伙就化成一堆烂泥了。连骨头渣渣都没剩下,包在塑料袋里,全当是尸体了。”
雾气越来越浓,两人到了一处已经挖好的坑地,底下放着棺材。
“累了吧?来管草。”格林可不管吸血虫雷里尔累不累,他已经走不动道了,一屁股坐在最近的墓碑上,掏出香烟,丢过来一根,吸进去一口……再呼出,这感受美呆了:“呵呵呵……咳咳,最近不知道怎么搞的,总有监犯出逃,整个世纪的麻烦事都堆在当下了。”
雷里尔也开始吸烟:“新闻界都不向外透露,可纸包不住火。‘船长’想把这事给压下去,夜莺部门和夜道会、哥华登交易所,这些地方已经传遍了,我都能想到‘船长’那家伙是有多不爽。”
“他自找的。”格林不再聊这个话题,他没兴趣:“药水已经准备好了,前天送来一个黑人,三十多岁,脾气臭的很,满嘴跑火车,但我看不出他有什么特此外地方。夜莺选才现在是不是降低要求了?”
“鬼知道。我马上就要走,时间很紧,你把人埋了就完事了。”
“我都六十八了,你让我干这种事?”
“我都一百五十九了,你怎么不说让我多休息?”
“杂碎,给我留下两弹酒。”
雷里尔是个大忙人,他必须从买卖两家之间捞点自制,否则后勤部的事情会掏空他的腰包。
老人家干活颇艰辛气,破晓时,格林才结束了这份苦差事。
他坐在石碑前多抽了两支烟,离开的时候,还站在已经填平的泥土上多踩了踩。很严实,半点儿毛病也没有。
五点零三分,老头扛上铁锹,瘸腿走出了迷雾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