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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现实之血腥收获

39.真实幻梦,重整旗鼓

虚拟现实之血腥收获 短纸兔 2576 2019-12-10 20:19:57

  逐渐昏暗下来的夜幕美不胜收,不外男孩无心鉴赏,照着手电筒躲在褶皱不堪的被窝里。

  母亲留下的纸条在眼前跳动,在眼前留下暖光残影,但男孩重重的将它们从眼前抹去,绝不在意这温情脉脉的画面。

  他双眼垂向纸条底部,那一句“你要照顾好自己”又一次温润的刺痛了他。他的脸颊由于痛楚和恼怒而烧的通红,他们的争吵依然萦绕在耳边,其他孩子的讥笑挥之不去。

  他一咬牙将纸条揉碎,掀开被窝来到了一片森林里,小路上满是残缺的花瓣。

  他皱起眉头。这一切都有些异样,似乎他早已经历过这一切。他摇摇头,继续向前走,深入茂密的森林……

  陆忆风坠入噩梦之中,不时醒来,只觉得更大的恐惧在等着他。

  所有痛苦的事情,他的和别人的、现实里的、游戏里的,都一一在他眼前展现。这穿越游戏与现实之间的没有差异的痛苦,使他相信这就是真的。

  每次他醒来,都心想,“这一切总算结束了”,可这只是新折磨的开始。

  他还要目睹怙恃以几多种方式离开?体验几多次母亲离开前的最后时刻?发生几多次自己被撕裂的感受?

  他每次回神时的潜意识就是退出游戏,却因为竞赛规则做不到。这就是血腥收获,一个虚拟到真实的游戏,把情感植入玩家的大脑。把痛苦的一块放大。

  当陆忆风的意识徐徐恢复时,他仍静静地躺着,等着下一次可怕影象袭来。

  但终于,他感受蜂毒的不良结果已经慢慢消失,身体极端疲乏衰弱。

  他仰面躺着,就像一个婴儿的姿势,把手举到眼前,能看见,蚂蚁不存在,也没碰他眼睛。

  仅仅伸开四肢就费了好鼎力大举气,陆忆风满身——身体的每一个部位——都极其疼痛,他慢慢、慢慢地坐起来。

  他适才躺在一个浅坑里,里面也没有幻觉中的橘红色泡泡,而是一堆落叶。

  他的风衣很湿,不知是池塘的水、照旧露水、抑或是雨水或汗水把它打湿了。

  很长时间,陆忆风能做的只是小口喝着瓶子里的水,看着一只蜜蜂在身旁的金银花丛中飞动。

  陆忆风在想,自己意识杂乱有多长时间了?他失去正常意识是在今天早上,现在已到了下午,可僵硬的枢纽让他感受已往了不止一天,甚至可能是两天。

  这么说,他无法知晓杀人蜂究竟蜇死了几个职业选手和红名玩家。除去格丽默和黄金堡的选手,另有十六名选手,加图和阿伯瑟特,另有江琳琳。

  他们也因蜂毒而死去了吗?虽然,如果他们还在世,前两天也一定和陆忆风的处境一样恐怖。

  那个小学生云杰怎么样了呢?他那么孱弱,无需许多蜂毒就能要了他的命。可是……杀人蜂也许不会蜇他,因为他所处位置很有利。

  陆忆风的嘴里满是腐烂的臭味,喝水也不管用。他爬到金银花丛,摘了一朵花,轻轻地拔出花蕊,把花蜜滴在舌头上。

  甜甜的味道在口中散开,顺喉而下,它把陆忆风带回夏天的美好影象中,他想起了野狼望的森林,想起收获节那天早晨说的话。

  “说实话,我们能行。”

  “什么?”

  “离开十二区。逃跑。住在林子里,就你和我,我们能行。”

  突然,他的思维不在森林那里,而到了江琳琳那里。江琳琳……!“她救了自己的命!”

  陆忆风在心里思量着。他们相遇时,他不知道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蜂毒导致的幻象。

  可如果她真的救了自己呢?陆忆风的直觉告诉自己这是真的。可为什么?或者就是为了掩护自己?

  如果是,那她怎么会和那帮职业选手混在一起?至少不包罗无人永生的玩家。她也很他们,不是么?所有的解释都不建设。

  他想要是高志鹏遇到同样的事他会怎么做?接着陆忆风就放弃了这个想法,因为这种情况没有可比性。

  陆忆风又想起绝地求生开始后最好的一件事,那就是获得了一把远程武器,弓箭!

  他数一数,算上在树上拔的那支,一共有十二支箭。箭上没有一点格丽默身上的绿色毒液,他觉得肯定是幻觉。

  但箭上有许多血,他可以以后再把它洗掉。他朝四周的林子射了几支箭,与江琳琳那把常用来狩猎的弓箭相比,这把弓箭手感明显要差一些——但谁在乎呢?能用就行。

  陆忆风有了武器,形势也发生了变化。他仍有许多强大的对手,但此时他已经不用凭据战术四处苟着、拼命畏缩,成为被动的猎物。

  如果现在加图照旧阿伯瑟特从林子里蹿出来,纵然一起来,他也不会逃跑,陆忆风会瞄准他们。实际上,他在期待这快乐时刻的到来。

  可是,他要先恢复体力,他的身体已严重缺水,瓶子里的水也即将告罄。

  参赛前在凯匹诺猛吃猛喝所增加的几斤重量,现在已消耗殆尽。他臀部的骨头和肋骨比怙恃离开时那段艰难的日子还要突出,还满身是伤——烧伤、划伤、撞在树上的淤青、黄蜂蜇的毒包。

  毒包比以前更肿更疼,他用药膏治疗烧伤,把毒包挑开,可没太大效果。

  高静知道治疗毒包的要领,用一种草药能把毒液吸出来,但很少有时机使用这要领,而陆忆风甚至不记得草药的名字,更不用说它的外观了。

  “首先要弄到水。”陆忆风思忖着,“然后可以边走边狩猎。”

  从他蹒跚走过时踩倒的草很容易判断适才行走的偏向。所以他朝另一个偏向走去,寄希望于对手蜂毒仍在发作。

  陆忆风走不快,只要猛动枢纽就会疼痛,于是他接纳平时捕猎时慢走的措施。

  没过几分钟,他就发现一只兔子,用箭打到了它。箭没有像江琳琳那样洁净利索地从兔子眼睛里穿过,但也一样能吃。

  走了约莫一个小时,他发现了一条小溪,很浅,但很宽,足够他用的。

  阳光炙热,在给水消毒的当儿,他脱掉大衣,躺到徐徐的溪水里。

  他满身上下脏极了,他把水撩到身上,冲洗着身上的泥垢,最后索性在水里躺了几分钟,让溪水把他身上的烟尘、血迹和烧伤脱落的死皮冲掉。

  他接着又洗了洗衣服,之后放在树丛里晾着。坐在有阳光的岸边,用手把头发抹到脑后。

  肚子又咕咕叫了,他吃了几块饼干和一点牛肉,然后抓起一把青苔,把银色弓箭上的血洗刷洁净。

  现在陆忆风的精神振作起来,他处置惩罚了烧伤,梳好头发,穿上湿润的衣服——太阳一会儿就会把它晒干。

  现在顺着溪流走似乎是最智慧的选择,他正在向山上走,这是他喜欢的偏向。

  陆忆风要喝溪水,猎物也要喝。他很快又打到一只像火鸡一样的鸟,它看上去可以吃。

  到了黄昏,他准备生火烤肉,借着黄昏容易隐藏烟雾,到晚上,再把火扑灭。

  他宰杀、清洗猎物,对那只鸟特别小心,但它看上去应该没问题,拔掉毛以后,跟鸡差不多大,只不外肉更肥、更硬实。

  陆忆风把肉放在火上烤,突然听到嫩树枝发出的噼啪声。陆忆风反映很快,立刻转向发作声音的偏向,把弓箭背到背上,从腰间抽出匕首。

  没有人,至少他没看见人,接着他看到一个小靴子尖从树后露出来。

  陆忆风立刻放松下来,咧开嘴笑了。他可以像影子一样在林子里移动,这么说是公正的,否则他怎么可能一直随着他?

  陆忆风不由得说道:“你知道,并不是只有他们才气联合起来。”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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