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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狼斗

第四十章 火中取栗

凤狼斗 危余 2369 2019-12-19 21:38:26

  宇文家被灭族之时,他只有五岁,其时他父亲东胡王给他的满月礼物即是整个东胡,他尚是婴孩之时,便被立为储君。

  五岁稚子,何其无辜,但是因为他是储君,国灭后唯一的路即是一死。

  他母亲是宇文家族有名的美人,山琥翁主,宇文家出情种,自始至终,东胡王的后宫只有她一人,也正因此,宇文皇室子嗣单薄。

  除了一个早年夭折的姐姐,宇文皇室只剩下他一个孩子,他是尊贵而孤苦的孩子。

  国破之痛,没有兄弟姐妹同他分管,他只好和大人站在一起面对狂风暴雨。

  父亲守城被斩杀,头颅被新的东胡王拿下,借此要挟山琥翁主,她的美惊动整个东胡,东胡国母,如今成了阶下之囚,只是,新王没有虐待她,他想要她成为新王后,看着他手里丈夫的头颅,再转过身看看自己尚且不知世事的幼子,取舍之间,她敬重地拜倒在他脚下,成了他的王后。

  他不喜欢这个孩子,没有一个男人可以容忍妻子身边还留着别人的孩子,他强迫自己接受,可是他骗不了自己的心,看见那个孩子就会忍不住想要杀了他。

  原本整个东胡都将会匍匐在宇文仲弘脚下,可如今宫里的人再也不会跪倒在他面前喊一声太子殿下,前朝的人恨不得离他远一些,当做从来不识这个孩子,他是灾难,是羞耻。

  她母亲牵住他,要他喊新王一声父王,宇文仲弘甩开她的手,“本宫是宇文氏,怎可认贼作父!”

  他不知,正是那句话逼死了母亲,其后一天,母亲自缚于殿中,临死前写下遗书,望陛下厚遇宇文皇室最后一个孩子。

  他是前朝遗孤,是一根扎在东胡王心中的尖刺。

  他在想,如那边置这个孩子。

  宇文仲弘在母亲殿外久久彷徨,他还不能明白,母亲究竟为何抛下他离开,也不知死亡是何物,他只知道,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母亲了,再也没有人拥他入怀。

  他蹲在那孩子面前,“你觉得我应该杀了你吗?”

  宇文仲弘背过身,坚定地告诉他,“倘你不杀本宫,总有一天,我要把天下握得手中,以天下最尖锐的刀剑刺进你胸膛中,以你的鲜血祭祀我父王和母后。”

  东胡王大笑,“好一个把天下握得手中!若有那日,我肯定等你来取我性命。”

  他没有杀这个孩子,反倒把孩子留在宫中,和自己的孩子同吃同行,可是,他不认为他亏欠了这个孩子,山河是能者的玩具,无能者自然垫在帝王脚下。

  是那个孩子的清冷傲然感动了他,他身上有宇文家族的帝王之气,那是他在雨师家族的孩子身上所未曾见识的。

  有人欺他辱他,他绝不容忍。

  只是他一人,如何抗得了众多雨师子弟,有一次,雨师乘歌让人把他母亲的玉珏吊在放徽湖上,要他火中取栗,他若不愿,他就一箭穿过,把那玉珏射入湖水中,让他再也寻不到他母亲留给他最后的物件。

  他终究低了头,把手伸进炉火中,取出了炭火下的栗子,一只小手,被烧得发黑,红肉混在玄色的肌肤间,徐徐地向外流血水。

  雨师乘歌也没有想到他竟然绝不讨饶,爽性利落把手放入其中。

  他把栗子险些握碎,“给你,现在把玉珏还给我。”

  雨师乘歌同他年仿,从未见过这般倔强又冷傲的孩子,他那时阴郁,没有人在他脸上看见过笑意。

  雨师乘歌说,“你给我笑一个,我便给你。”

  宇文仲弘把手中的栗子丢在他脸上,发了狠打他,把他揍得鼻青脸肿。

  旁的孩子阻拦,宇文仲弘举起拳头,“谁敢阻我,我扼断谁的脖子!”

  小孩子都吓得不敢向前,最后照旧雨师律拉开了他,“打死他,你的玉珏就没有了,你的命,也没有了。”

  他把玉珏还给他,“拿好了,珍贵的工具不能随便乱放。”

  不行思议,水火不容的两个孩子,厥后成为了手足之交,我暗自惊叹博端格的怀抱,要是雨师乘歌敢这么欺负我,我绝对不行能和他成为朋友。

  这其中应也发生许多事。

  第二天我正要回去,凑巧遇上博端格回来,我刚净了手,在方正的白色绸布上擦干手,我接过他丢给我的衣服,他在换外袍,也没有避着我。

  袖子伸了一半卡在当中,周围的侍女小厮又都被他遣出房外,我走近几步,帮他易服,一边问:“太后娘娘如何?”

  “皇奶奶无碍,她啊,顽皮得发紧,就是想把前几天在猎场捕到的野鹿分给我们几个,又担忧我们不去拿,才借生了病把我们聚在一起。”

  我笑作声,帮他把系带系紧,“抬手。”

  他抬起胳膊,“在府里用过午膳再走吧?”

  “不行,我昨晚没有回去,此时回去缈姐姐和殿下也要数落我。”

  他轻点我的发髻,“不会,我让人去传了话。”

  “你把我的头发都弄乱了!”我不许他动我的发髻。

  “是啊,都乱了。”

  我凑到镜子前,“没有乱。”

  他从我背后看我,我从镜子里看他,我们跌入镜子内的世界,似乎进入了一个很隐秘的地方,那是一个很遥远的地方。

  我回过神,“那,中午就不走,晚一些,椿儿醒了,我逗逗她才走。”

  “好,一会儿我送你回去。”

  他说皇太后娘娘给他带了一大块最好的鹿肉,中午他烤肉给我吃,我眼巴巴等在后院的园子里,没一会儿炉子便支起,他把人都屏退,只剩下我和他。

  我把鹿肉切成一片一片的,放在碟子中,博端格往炉子内夹炭,一边用扇子扇火,我侧头,看见他袖子里有一本书,只可惜看不清书名。

  “火候够了,你把肉端过来。”

  我把盘子放在一边,拿筷子拨开鹿肉,鲜红的鹿肉,一看就是没有放过血的红肉,东胡人和南魏人差异,他们杀生不放血,借此保留鲜味,可是南魏人认为不放血,腥味较重。

  博端格问:“看见盐粒吗?”

  “没有。”我摇头。

  “可能是忘记了,我去拿来。”他说。

  鹿肉逐渐被炭火烤得发白,我望着架在炭火之上的铁网,阴差阳错,突然把手放在那烧红的网架上,博端格揪住我的手,“你在干什么?”

  我的手指刚触到一根网丝就被他扯了回来。

  他掀开我的手,“有筷子,你拿手碰它做什么?”

  我没说话,任由他把我牵到太阳底下,他翻看我的手指,我也低了头看他,见他手背上另有我咬他的痕迹,结了一圈小小的粉色疤痂,顺着他手掌的纹路,那深处的伤痕刺疼了我的眼。

  我和哥哥虽然备受排挤,可我们从来没有受过重伤,充其量就是挨一个巴掌,被有权势的良人横踢一脚。

  “那网子都烧红了,你看不见吗?”他握住我的手指问。

  我惆怅得不行,“火中取栗是不是很痛?”

  他的手一顿,“谁和你说的?”

  “你还好好站在我面前,真是太好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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