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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激昂年代

08 小叔的江湖

重生激昂年代 王铁饼 1346 2019-08-21 23:28:20

  回抵家之后,沈信将今天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整合,纪录在条记本上,这些都有重要参考价值,如果有空余时间,他甚至还想去周边都市多跑几趟,把今世的工业尽可能了解的更全面一些。

  接下来就是定下所在跟项目了。

  所在首先排除沪上跟京城,太远了,而且沈信上辈子也只因为事情需求去过寥寥频频,并不熟悉,那么就剩下两个选择,省城和特区。

  作为革新开放的排头兵,粤省这两大先锋已经在短短十多年缔造了举国瞩目的经济奇迹,成为全国所有下海淘金的冒险者的首选之地。

  【东南西北中,发达到粤东。】这句口号从八十年代流传至二十一世纪,依然是粤省经济的真实写照。

  两者相比之下,特区有着明显的政策优势和资源倾斜,同时也是身处珠三角要地的大型工业都市,对于资金及企业包容性极强。

  但同时,以上的优势也给特区带来了日趋猛烈的行业竞争,沈信手头上没有资本,对应那些金融、物流、高新技术等新兴工业,空手套白狼的难度较高,而且只有两个月的时间,难以孵化一个成熟的项目。

  而与特区成就高度互补的另一个多数会——羊城,作为拥有两千年家底的老年老,它在文化方面有深厚的秘闻,同时也是华夏的商贸中心,对沈信来说可操作性强,门槛低,而且他会粤语,有语言优势。

  对比起来结果已经很明显了,沈信捏着一枚飞镖,手掌一抖,飞镖嗖地一声命中挂在门后的标靶靶心。

  羊城,决定就是你了。

  定下了所在,就剩下项目了,沈信对于世纪末的羊城的了解并不多,所以计划去了之后再仔细甄选。

  在房间里一阵捣鼓,他拿出了一个已经带有锈迹的铁盒子,啪的一下打开,里面满满当当都是零钱,最底下还压着一个信封。

  这是他的私人工业。

  整理了一下,全额是一千零三百五十二块五毛。

  看着这个数额,沈信一点也不觉得受惊,其实从十岁那年起,他就已经在老爹的资助下挣脱了“妈妈帮你把压岁钱攒起来”的被掠夺时期,要否则也不会攒下这么多一笔钱。

  而且,比起他要做的事情,这些钱显然是杯水车薪。

  “得找个外援才行啊。”

  想到这儿,沈信脑子里突然浮现出一张面孔。

  小叔沈堂!

  差点把他给忘了。

  他抬头看了一眼时钟:十一点十分。

  这个时间,小叔应该还躺在窝里蒙头睡大觉吧。

  沈信轻笑,在这小我私家均早起的年代,小叔比大多数人先一步领会了修仙的真谛,三十出头的年纪,依然坚决贯彻“烧烤啤酒熬夜”三大仙家秘诀,就这样折腾了几年,身体依旧倍棒,精神头也是一天胜过一天,也不知道是否是没结婚的缘故。

  小叔是个老江湖了,出门闯荡带上他能省一堆事儿。

  87年初,高中肄业的沈堂不愿听从父亲沈海山的部署进入国企上班,毅然决然背着行李离家出走,身无分文的他靠着社会上朋友帮衬,在滨州闯荡了好几年,算是捞到了初始资金,恰逢92年国企大下岗,他带着手底下一帮兄弟追随淘金浪潮来到了羊城。

  刚开始是倒磁带、收音机之类的小玩意,厥后干大了,就往实体这方面延伸,搞了一个服装批发档口,开洗头房,开小饭馆,那时候沈堂啥都不懂,见到什么赚钱就干什么。

  得亏手底下一伙弟兄给力,勉强能在鱼龙混杂的省城江湖站稳脚跟,最后因为没有啥经营理念,手底下工业纷纷倒闭,人也在严打的时候进去蹲了两年。

  出来之后,沈堂带着仅剩的一点积贮回到滨州,开了个街机厅,一直混到现在,虽然算不上多体面,但小日子还算过得去。

  虽然有点日薄西山的意思,但如今的小叔,依旧是滨州江湖上响当当的一号人物,沈信有时候跟周愚、老猴他们在外边跟流氓打架,对方人多的时候,沈信都得提一下小叔的名号,一提准好使。

  最近得去造访造访他,沈信心里想着。

  今天沈建军要加班,周丽香恰好也回娘家探亲,家里就剩下沈信一小我私家,他中午得自己搞定午饭。

  正想着去看看冰箱有啥吃的,沈信突然听到窗外有一点消息,于是他把头探了出去,就看到了一个女孩正拿着把铲子,在菜圃里认认真真地松土。

  女孩穿着一身月白色的裙子,戴着粉色的木耳边帽子,帽子上还扎了条可爱的小系带,似乎有些乏了,就抬着白皙的小臂擦了擦汗,她看起来没干过重活儿的模样,但菜圃的泥土却松的一板一眼的,像尺子量出来的那样整齐。

  沈信一下就认出她来了,这个女孩叫程堇堇,就住在202,也就是沈信家的对门,她比沈信小一岁,现在或许还在市一中念书。

  两家人当了有两年的邻居,沈信自然跟她很熟,不外厥后程堇堇一家搬走了,就再也没了消息。

  似乎察觉到上方的目光,女孩摘下了帽子,抬头看着沈信,恰巧一阵风吹过,九里香飒飒作响,飘落几朵白花,于是那张脸也随着变得明媚清晰起来。

  “老信,下来资助呀。”

  程堇堇开口说道,她的脸上没有什么心情,但声音却是糯糯的,带着一股天然的娇憨气。

  “行啊,你等会。”

  沈信应了声,出门下楼,直接进了楼下郭大爷家的院子。

  小区一楼都是带着院子的,适合老人家住,偶尔倒腾点花花卉草。

  郭大爷家的院子明显是经过精心妆扮的。

  进院子的路铺着青石板,外围是两排木栅栏,爬满了郁郁葱葱的铁线莲,里面一圈是种种艳丽的盆栽,巨细摆列犬牙交织,而整个院子的压轴,自然是那株两米多高的九里香,一到夏天就枝繁花茂,清香满院。

  沈信接过了小铲子,好奇地问:“你怎么在这儿?”

  “今天爸爸不在家,我来郭大爷家里蹭饭,顺便帮他干干活儿。”

  程堇堇说话的语速似乎总是比人要稍慢一些,每个字句都如同被严谨矫正过一般,再搭配上那悦耳柔婉的声音,就像是有人附在自己耳边温柔地讲故事。

  沈信从以前就很喜欢跟她说话,因为喜欢听。

  甚至有一段时间,他还臭不要脸地缠着程堇堇给自己讲题,就是为了听她说话,结果讲了一半自己睡着了,厥后就再也没有享受过这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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