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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泉客栈有点仙

第七十九章 求生欲源于灵魂

山泉客栈有点仙 李佩云 2001 2019-09-29 12:00:00

  张贵确定了一下时间点,看来上辈子挂了没过多久就投胎了啊,可能急了点,吉吉没长全?

  咳,这个问题先不研究了,重点是,到了他十八岁的时候,村里来了个传教的黄毛鬼。

  黄毛把他爹给绿了,还给他添了个弟弟。

  说实话,这黄毛眼光有点刁啊,对他几个歪瓜裂枣的妹妹毫无兴趣,只对他娘着迷不已。

  结果是苟松失宠了,被他娘打发去考试了。

  话说回来,他那杂交弟弟,长得还真的挺可爱的。

  好吧,苟松连个书童都没得,就这么一小我私家去县里考试。

  不外,苟松的求生欲貌似刻在灵魂里的。

  他把一半的盘缠请了一个村里功夫最好的,口碑也好的猎户,给他当护卫。

  猎户老哥不太喜欢这个没啥男子气的书生少爷,不外看在银子的份上,坚决的允许了。

  路上果真贼宁静,像什么毒蛇猛兽的,基础近不了身。

  张贵心里稳得很,不外没出过门的苟松照旧慌得一批,直到到了县城才舒一口气。

  到了县城,猎户老哥就完成任务打道回府了。

  苟松先是到礼房报了名,然后找了间档次不高不低,价钱不高不低的客栈,静静念书,期待考期。

  也没等多久,县试就开始了。

  苟松照旧有点念书天赋的,县首不太实际,不外照旧轻松成为童生。

  盘缠不多,只好给县里的私塾当启蒙,管饭钱还不少。

  二十一岁那年,苟松过了院试,他娘终于把注意力投注到他身上了,秀才在这样的小地方也是很吊的。

  有了家里的补助,苟松倒是过得舒服了些。

  岁试考了个一等,情况就更舒服了。

  苟松准备去考乡试,却在路上遇了山贼。

  看看人数,权衡了一下局势,苟松迅速脱掉绸衣换了布衣,趁着随从护卫和山贼们谈判,从马车后面溜了。

  没逃多远,就听到了好几声熟悉的惨叫。

  其实惨叫挺多的,不外比力熟的就那几个。

  苟松可没啥时间伤春悲秋,不外原来就是花钱请来挡刀子的,也没啥好伤,跑路要紧。

  也别小看书生的体质,苟松和一般书生纷歧样,除了念书,还天天晨跑。

  究竟天生没啥宁静感,总想着跑路一定要快。

  所以苟松照旧轻松挣脱了山贼,逃进一座山里。

  还好少爷跑得快,否则今天怕是要英年早逝。

  苟松庆幸地拍拍胸,然后掏出一瓶药液就往身上抹,防蛇虫的,这玩意出门必须准备啊,否则荒山野岭的,被毒蛇毒虫啥的咬上一口,岂不是交接了?

  “咦,你这是什么?好臭啊!”

  “谁?”

  突然在耳边的声音把苟松吓了一跳。

  这声音,张贵却是太熟悉了。

  “喂,我声音好听吗?”

  张贵突然有种眼睛很酸的感受。

  苟松也莫名其妙的有,但是被眼前的脸给吓回去了。

  “好……好听!”

  虽然眼前这女人脸上大片的皮毛胎记太瘆人了,不外,声音是真个销魂。

  “哦,那我多说点。”

  女人点颔首。

  “你……您……您怎么称谓啊?”

  苟松瞄了瞄女人倒拖着的生锈大刀,幻化了一下语气。

  “啊,你叫我……阿……阿狸吧。”

  阿狸语调听起来有点犹豫。

  “那个,小生现在,能走吗?”

  苟松小心翼翼地问道。

  “啊,你要去哪里啊?你不是来找我的吗?”

  阿狸有点惊奇。

  苟松:“???”

  什么鬼?我来找你干嘛?

  “哦,对了。”

  阿狸挠挠头。

  “你的刀。”

  说着把大刀抛给苟松。

  “啥?别啊!”

  苟松手忙脚乱地把大刀接了下来,差点没被惯性砍死。

  大刀拿在手上,有种熟悉的感受。

  不外,显然没给苟松带来什么宁静感。

  “您您您……这是干啥呢?”

  苟松想想那些他看起来傻得一批的说书人江湖评书,该不会这位好汉……哦不,好娘,想砍死自己不外又“不杀手无寸铁之人”吧?

  这思维一发散,就更哆嗦了。

  “啊?没干啥啊,你的刀还给你而已。对了,你去哪?我跟你走吧。”

  对话结束,你获得阿狸一只。

  咳,事实上就是苟松不太敢拒绝,手里的大刀除了重力,没有给他提供任何宁静感,阿狸就这么跟上来了。

  不外也幸好有阿狸,她对周边照旧比力熟悉,否则苟松一小我私家转不出这山头。

  有着阿狸带路,没多久就到了省城。

  这时候阿狸却是蒙上脸,还戴了帷帽。

  话说回来,不看脸还真是悦目。

  不外悦目也跟我没关系啊。

  苟松其时就是这么想的。

  这时候,老天子已经挂掉了,换了新皇咸……嗯,咸鱼。

  乡试对苟松来说真不算容易,可是苟松基础不弱,运气也挺好,虽然名次快垫底了,好歹还算中了举。

  不外苟松可不计划继续考了,在他看来当官也不是个宁静的行当,抄家灭族的县太爷都海了去了。

  知府大人还给江湖义士借了头颅一用呢。

  当官那么高危,还不如当个举人老爷,回乡下作威作福舒坦。

  不外苟松还没回家,就接到消息,麻蛋,拜上地教造反,家里都没人了,也不知道是被裹挟了照旧被屠光了。

  家里人死不死的,苟松倒是不太在意,横竖没啥情感。

  问题是,老家这么一搞,基业全没了啊,就算地还在,兵荒马乱哪去找佃户?

  想了想,这兵荒马乱不太宁静,照旧往京城靠拢吧,要是打到京城,都该亡国了,哪哪还纷歧样。

  拿定了主意,苟松就收拾一番,带上阿狸就往京城去。

  说起来,阿狸照旧很会照顾人的,就是话实在有点多,这个比力让苟松头疼。

  阿狸完全就是话痨啊,虽然声音撩人得很,然而对于一个天阉的男人并没有什么卵用啊。

  不外阿狸从来不在有其他人的时候说话。

  到了京城,举人老爷的身份照旧比力好用。

  苟松也有颔首脑,凭着举人老爷的身份,空手套白狼,没几年就混成了小有身家的苟大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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