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没想到回家还要走这么远的路。”芙蕾雅看着手中的舆图诉苦道。
舆图上面显示:离开神殿后,需要一直向东走,首先要穿过永恒黑暗之森。然后要横穿整个西大陆。经过至少8个顶级的各人族,2个王国,以及种种不行胜数的小家族,小贵族的领地。才气最终抵达她的家乡——克里斯提领。
由于神殿和森林位于西大陆的最西端,而克里斯提领位于西大陆的最东端。如果要徒步回去的话,至少需要三年的时间,而且这照旧在天气情况良好,可以一直赶路的理想情况下。
一想到这里,芙蕾雅马上头就疼了起来。“啊啊啊啊啊啊,好想传送回去啊。”
她口中的传送,是大陆上任何一小我私家都市使用的一种低阶术数。虽然传送的时间长,而且使用一次的话至少要再等两年才气再次使用。但是对于出远门的人来说,这个术数却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不外,这个术数需要在需要在传送目标位置放一个指示物,否则就定位不了目的地。
那么我们的芙蕾雅为什么不把自己给传送回家呢?
虽然是芙蕾雅的指示物被自己家里人给丢掉了········
“唔姆······这样一直待在这荒郊野岭的也不是个事儿呀。”芙蕾雅想了想,然后掏出了自己随身携带的小刀,接着她便一刀捅进了自己的小腹。
“唔······虽然做了许多次了·····但是照旧好疼啊啊啊!!”芙蕾雅诉苦道。
粘稠血液顺着平滑的小腹徐徐流下,滴落到地面上。她看着地上的血液,估摸着量差不多够了。
于是她便将小腹上的刀给拔了出来,片刻小腹上的伤口便恢复如初。接着,芙蕾雅便开始开始咏唱起什么。
“源自古老漆黑之夜的原始眷族喲,请聆听我卑微且虔诚的召唤。遵循往古之时的盟约,以吾身所流淌的月神之血为价钱。现世吧,灾厄之巨翼——阿尔福雷什。”
话音刚落,马上四周汹涌澎拜,地上的血液就开始沸腾,然后缠绕在一起。慢慢的从一滩沸腾的血水,向着不行名状转变,接着长出了类似翅膀的工具,随后又长出了头,身体,利爪,另有尖牙,通体没有一根毛发。看起来就像某种邪恶的化身。
“是谁打扰了吾的长眠?”
“那啥,阿福咱们这么熟了,总这样也没啥意思,况且你一粉色蝙蝠说这真的没什么威严感。”
“爷是最强的卷兽之一,能让你召唤出来是你的荣幸懂吗。”
“可你是一只粉色的蝙蝠。”
“我可是为月神流过血,拼过命。”
“可你依旧是一只粉色的蝙蝠。”
“淦霖凉!不要再杠了,有什么批话快讲。”
“好吧,这次叫你来确实不是抬杠的,是有正事,很重要的事情。”听到这话,阿尔福雷什的眼神马上犀利了起来。“说吧,什么事?是去屠杀哪小我私家类的领土城镇?照旧要去教训哪族不长眼的玩意?”
“咳咳,怎么说呢,帮我回家。”
“···········”
空气马上尴尬了起来
“你再说一遍,这就是你口中的很重要的正事?!”阿尔福雷什的声音有些哆嗦。
它不敢相信,芙蕾雅召唤它出来只是为了回家这样简朴的小事,一定是哪里搞错了。
“是的,我回不了家了。这很重要。帮帮我。”芙蕾雅一脸认真的说道。
“我尼········不行我要冷静,不能和这个吸血的小崽子一般见识·······我是古老而又有修养的眷兽。”阿尔福雷什用力的煽动着他那对粉色的翅膀,“这混球因为一点小事叫我出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冷静,冷静。”它自我慰藉道。
“喂喂,你说的啥我都听到了哦。”
“把你的嘴巴给爷闭着。”
待阿尔福雷什冷静下来后,芙蕾雅向说明了他自己回不了家的原因。以及自己卸任祭司一事。“你卸任的事情,有几多人知道?”阿尔福雷什问道。
“目前的话,各族高层都应该知道了。”芙蕾雅回覆道“一般民众的话,就要等到‘月堕’那几天,阿吉尔家在最高聚会会议上宣布了。”
阿尔福雷什想了一会,他看了看芙蕾雅手上的舆图“现在最快的要领就是到纪芙丽国的王都,让纪芙丽家族把你传送回去。”
“可以是可以,但是我们现在离纪芙丽的国境另有整整200多里诶,你要我怎么已往?”芙蕾雅斜看着阿尔福雷什说道。
“你这不是空话吗,走已往呗。”阿尔福雷什白了她一眼说。“否则呢,你还想我带你飞已往不成?”
“难道不是吗?你难道让我堂堂一个贵族小姐在这种荒郊野外的玩野外生存啊!”芙蕾雅气鼓鼓的说。
阿尔福雷什惊奇的看着她“你?贵族小姐?要是别人家的小姐说这个我说不定就信了。至于你,你家是干什么起家的你心里没数吗?好,退一万步说,你除了身上流的血是贵族的血之外,那点像是个贵族小姐了?”
“咳咳,人家照旧要面子的嘛······哪有你说的这么差的。”
“装,来我看你接着装。”
芙蕾雅马上脸一垮,冷哼一声,然后在行李里翻出来自己狩猎用的衣服以及用具。“那你还在这里待在干吗?看老娘易服服吗?!”她恶狠狠的说道。
阿尔福雷什扇了扇翅膀,然后向远处的草原飞去。
········
“芙蕾雅,4点钟偏向,约莫400米,有一头黑水鹿。”话音刚落,‘咻’的一声传来,一支玄色的精铁破甲箭狠狠的扎入黑水鹿的脑袋。鹿发出一声悲鸣后,便倒下了。
“这头,应该够吃很久了”阿尔福雷什审察着鹿的尸体说。
“是的呀,嗯哼哼哼······伙食有着落啦~”芙蕾雅对阿尔弗雷什的话体现赞同。
她拿出随身携带的小刀,快乐的肢解着尸体。“啊,差点把这个忘了。“芙蕾雅从背包里拿出一个银质的酒壶,看着还挺大的。
芙蕾雅把酒壶的壶口瞄准鹿的脖子,然后另一只手拿着小刀在脖子上划出几道口子,血液便顺着皮毛,流到了酒壶里。
然后她把壶放下,接着刨开了鹿的胸膛,然后把手伸进去掏出了鹿的心脏,由于刚死去不久,心脏照旧炽热的。
芙蕾雅把心脏聚过头顶,然后抬头张开嘴巴,同时用力的挤压心脏。血液顺着心脏的轮廓流淌下来。
咕噜,咕噜。
喝完后,她舔了舔嘴角的血渍。看上去就像在幼儿园刚喝完牛奶的熊孩子。“
啊!!!!!很久没有这么痛快的放纵了,爽!”
阿尔福雷什慢悠悠的飞过来,用翅膀轻轻地扇了一下。酒壶就晃晃悠悠的飘起来了。“搞得像谁虐待你了似的,做祭司的时候,又没少了你的。”它把脸凑到壶口,慢慢的小酌起来。
“不不不,你不懂,这样的大口喝血,哪里是一口一口抿可以比的。”芙蕾雅翻了个白眼说。
“啧啧啧,贵族小姐的呢?礼仪呢?”
“嘴巴闭着,吃工具都堵不住你的嘴是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