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了想,照旧得和大伙说一声。
怎么说呢,我,前几天暴雨的时候,喜欢的女孩让我去给她买夜宵。
我其时兴奋的不得了,淋着暴雨去给她买去送到她家门口。
不外连门都没进去,她看了我一眼拿了吃的就把门关了。
我其时身上所有钱拿去买了夜宵。
手机也关机了。
其时我身上很冷,想回去好好洗个热水澡。
就冒着大暴雨跑回家里。
第二天就发高烧了,脑子烧昏了那种。
我嘞,照例码字的时候,其时高烧昏了头,把五万字的存稿删的干洁净净。
结果显而易见的,你们也看到了,我就想太监了一样。
因为我纲要很少,那五万字已经是超出纲要外的内容了。
恢复很难很难。
希望各人能谅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