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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之伟大舵手

第576章丁忧

明末之伟大舵手 英联邦 3031 2020-03-22 12:00:00

  古代,怙恃死后,子女按礼须持丧三年,其间不得行婚嫁之事,不预吉庆之典,任官者并须离职,称丁忧。

  这源于汉代,在汉末丁忧去官很通行,非但是怙恃三年之丧要丁忧,就是兄弟姊妹期功服之丧也要丁忧。陶渊明诗有说及奔妹丧的,潘安仁《悼亡诗》也有说及奔丧的,可见丁忧之风在那是很盛,唐时此风渐息,宋代,由太常礼院掌其事,凡官员有怙恃丧,须报请解官,承重孙如父已先亡,也须解官,服满后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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