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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泰皇

第五章:主仆关系

上古泰皇 通话中的亮哥 5839 2019-06-02 15:03:56

  数日的接触与询问,王诩大致推测出当下所处的年代为春秋后期,越国称霸的时代。他对这段历史并不了解,但距离“三家分晋”与“田氏代齐”的历史事件似乎已经不远。一旦进入战国时代,前世的历史知识便有了用武之地。投靠魏国绝对是躺赢。至于秦国东出函谷,横扫六合,这辈子他是看不到了。

  天边泛起铅白色的光晕,显得酷寒与暗沉。

  洞口外,燃着篝火。阿季在火边罚跪,身子笔直如松。王诩将脑袋缩进衣领。手里的小刀挑开那连接皮甲的线绳。

  “你的本名就叫阿季吗?我从未听过有阿这样的姓氏。”

  败家永无止境,女孩视若无睹:“奴婢不知。只记得小时候,家里人都是这样唤奴婢的。”

  拆掉十六片甲叶,取出其中一片。王诩一边问话,一边侧过身偷偷在女孩的脚底上比了比。

  “依我看你这名字是按伯、仲、叔、季分的。上面应该另有三个哥哥或是姐姐。”

  针线穿过硬甲上的孔洞与柔软的兔皮缝制在一起。

  “奴婢是家中幺女。或许是的。”

  “阿季为什么总带着半张面具?”

  “奴婢样貌貌寝,恐吓到少君。”

  东方的天际徐徐明朗,大山已显露出琥珀色的轮廓。王诩站起身,掸掉避膝上的线头与碎布。

  就在红日爬上山头的一刹,红橙色的阳光照在男子那暖和的笑容上。

  “来!试一下。”

  无尽的温暖包裹着女孩僵硬的身体。捧着少主给她的皮靴,阿季感动的热泪盈眶。

  在主人的命令下,女孩脱掉了鞋子。那双满布疮痍的脚,看得王诩一阵心酸。

  “能允许我一件事吗?”

  “少君付托,奴婢自当遵从。”

  “你不是说过我娘早就在司士府给你脱了奴籍。既然是自由人,往后就别再自称奴婢,也不必喊我少君。”

  女孩貌似会错了意。立即便下跪乞求,涕零不止。“奴婢知错。少君别赶奴婢走。奴婢再也不敢偷工具了。”

  “你别误会。我怎么会赶你走呢?你走了,我也活不下去呀。若是不介意的话,往后我们就以兄妹相称。一家人不是挺好嘛。”

  随后,王诩这三十二岁的大叔便利用小女人喊自己哥哥。

  行为虽是无耻至极,结果却是令得双方各自满意。

  无聊的大叔找到了消磨时光的新要领。枯燥的穴居生活,妆扮妹妹就成了王诩每日乐此不疲的新喜好。

  没有布,翻衣物,旧衣一改就变酷。

  男人臭,能接受,妹妹不香不能够。

  怎么香,木头香。制成檀香劈木箱。

  布不够,皮来凑,夹克紧身不袒露。

  贤惠的老男人若是臭起美来,那是女人见了都要五体投地。且岂论王诩这一手针线活堪比东方不败,即是给妹妹穿衣妆扮的造型设计,那也是天马行空,从不重样。

  于是,淑女阿季,精灵阿季,女武神阿季,女酋长阿季...

  王诩玩得不亦乐乎。可每当站在女孩身旁,看到对方横跨自己一头,心里不是滋味。

  “妹妹个子真高。身高八尺说得就是你吧?可不能再长高了。”

  扫了一眼阿季的细腰,他满意的点了颔首。

  感受自家的白菜就是好。之后点起脚,送上兄长的摸头杀。

  “阿季教...哥哥的吐纳之法,您可要坚持呢。”

  如此亲昵的称谓让女孩很不适应。二人面劈面,阿季察觉到对方依旧在用口鼻呼吸。

  “用腹部呼吸很难受的。慢慢来嘛,不急。”

  “不行!以哥哥这般年纪,即便苦练不辍,亦很难有所成就。若是不加坚持,到得五脏成型,再怎么练亦是徒劳无益。”

  “所以嘛,练不练无所谓了。”

  之前,王诩就好奇女孩为何每日都市打坐。本以为是在修炼什么古代神奇的功法。可厥后,阿季给他一卷书简,才知对方练得是呼吸吐纳的要领。貌似是昔人学习乌龟长寿的秘诀,发现出的养生之法,和五禽戏差不多。

  女孩告诉他,练久了可以强化内脏。打人时,特有力气。王诩嗤之以鼻,自然能搪塞了事,就绝不练习功夫。

  在他看来,刺激肾上腺素排泄才是科学打人的要领。若腹式呼吸可以锻炼肾脏,那乌龟一早就灭绝了。

  随着时间徐徐的推移,王诩逐渐接受现实,偏安一隅的享受着归隐山林的悠闲生活。

  平凡的日子里,他总会找到无尽的乐趣,做些不平凡的事情。好比,现代人考古,研究昔人。而他考古,则是研究上昔人类的起源。

  着迷在书海之中,整日摆弄那些牛骨与龟甲为乐。感受越是深究自己越有文化。学富五车都难以形容他的渊博。究竟家里的藏书可以用吨位来盘算。

  王诩喜欢研究姓氏。因为昔人的姓氏由来十分严谨,大多是以地域山川命名。就如当下大周姜、姬、姚、嬴、姒、妘、妊、妫八大姓氏中,他们卫国就是姬姓的分支。因祖先居住姬水之畔而得名,可以追溯到黄帝。

  更有意思的是,顺着独孤的姓氏可以追溯到盘古。想来,这位创世神为了缔造世间万物而陨落确实孤苦。有巢氏就更好理解了,后人姓巢姓房,都与居所有关。然而,燧人氏就让他看不懂了。生下的一双子女结为伉俪。伏羲姓风,女娲姓凤?

  王诩料想“伏羲”与“父系”是同样的发音。正巧女娲代表着母系社会最后一位统治者。一定是伏羲造反推翻了妻子的统治。所以,女娲一怒之下,将自己的名字上横添了一笔,便有了“凤”姓。

  “女娲娘娘还挺有个性。”给出这样的结论后,王诩试着找寻王姓的起源,却是怎么也找不到。

  感受怙恃起的名字比阿季的还要马虎。

  随后,又去查阅传说中的姜子牙。想看看封神榜中的人物有多厉害。结果剧情反转的不是一星半点。

  台甫鼎鼎的姜太公在年轻时,竟被生活所迫给人做了上门女婿。最后,因无法忍受丑妻便离家出走,从事过各行各业。

  一招愿者上钩,制造舆论,终于钓上了西伯侯姬昌,这才飞黄腾达。

  不外,入土前就不循分了,做了周公的政敌。没少给周公穿小鞋,可人家宽弘大量,总是对他礼赞有加。最后二人被分封于齐鲁。子女与祖先一个尿性。估摸着如今的齐国把鲁国欺负的够呛。王诩不禁一阵唏嘘。

  如此一来,每天都有新的乐趣,日子也不觉枯燥乏味。

  一日清晨醒来,洞内的炭火已经熄灭。阿季如往常般缩成一团,睡在火塘边。看上去很冷的样子。王诩决定生个火,又怕吵醒女孩,于是便在洞外捣兴起来。

  找来木棍、干柴、火绒开始钻木取火。干柴被钻出个小孔。搓了半天,手掌通红竟然不见一丝火星。

  他挠了挠头,决定换种不自残的要领。

  “铛铛铛”玄色的宝剑与石块击打后崩出火星。

  王诩手舞足蹈,露出“击石取火,诚不欺我”的兴奋心情。可剑身太长控制火星准确的落在茅草上,难如登天。

  “哥哥在打磨剑身吗?”

  偏过头,瞧见阿季正揉着眼睛过来。王诩坚决拿着石块打磨起剑刃。行动行云流水。

  “剑锋缓慢,为兄打磨一番。”

  随后,阿季在他身旁蹲下。从腰间的小布袋里,掏出个青铜小物件。工具金灿灿的,造型像是尖底的酒杯。

  一团火绒放入杯底,女孩拿着酒杯调整角度。转眼间,一缕白烟便从杯地冒出。

  王诩瞠目结舌。到底谁是昔人?于是问道:“这是什么玩意?”

  “鉴燧呀!哥哥以前不是最喜欢用它取火吗?”

  他几时见过这样的黑科技?

  到得女孩将火升起,借来鉴燧,他细细审察。鉴燧的内壁打磨的极为平滑。学着阿季的模样调整角度,光线奇迹般的汇聚在底部。完全是凹凸镜聚光的原理。

  “这是你做的?”

  “哥哥说笑了,阿季不懂锻冶,这是戚城金匠所铸。黎民以此取火,故有鉴燧取火于日,方诸乘露于月之说。”

  立时无语。

  随后,他追着女孩进入山洞,追问起方诸的用途。

  方诸是收集露水的工具。上端是青铜铸造的圆盘。利用昼夜温差将水汽凝结在金属外貌,然后汇聚流入下端的杯中。

  此时,青铜器的铸造水平已经生长到叹为观止的田地。王诩很想瞧一瞧外面的世界,于是央求女孩。然而,这副身体的主人在不久前因逞强好胜,险些丧命。女孩仍是心有余悸,不愿他与外界有过多的接触。所以,王诩决定循序渐进。

  “阿季,今天外出狩猎能带上我吗?老是待在洞里,身体会发霉的。”

  “好呀!正巧带哥哥熟悉下后山。”

  “真的?我们几时出发?事先要做准备吗?要不要带上弓箭?”

  不等女孩回覆。王诩迫不及待的钻入山洞。一阵翻箱倒柜,武装到了牙齿。

  “哥哥作甚披甲?”

  “山里有狼,若是遇上了为兄可以自保。先叫它咬两口,还不把门牙给崩掉。”

  女孩露出可爱的笑容,简朴的收拾了一下,便领着王诩进入后山。

  阿季轻装简行,背负弓,腰挂小竹篓。带着他一路察看昨日布下的陷阱。运气很差,没有误入陷阱的猎物。

  之后,二人继续往山里走。

  “阿季!今天我们是去猎熊?照旧打老虎啊?”

  “掏鸟蛋。”

  听到这样的回覆如遭雷击。

  “鸟蛋有什么好掏的?打老虎才好玩嘛。”

  “山里没有老虎啦。”

  “怎么可能?我睡觉时披的毛毯不就是虎皮吗?”

  “所以阿季才说,没有老虎了。”

  大失所望。王诩仍不死心:“野猪也不错嘛。好些天没吃过肉了。咱们打野猪去。”

  “不行。秋豕产子不久,不能杀死。当至春后,豕子稍长,方可猎取。”

  “没看出来,你还明白连续生长?”

  云梦山教会了阿季许多工具。好比,她知道秋季的鸟儿产卵,由于食物匮乏,即便小鸟孵出来也很难熬过冬天。所以在掏鸟蛋时候,总会留下两枚。女孩珍惜大自然的恩赐,不做涸泽而渔的事情。

  “你掏鸟蛋,我拾柴火。横竖出来了,总不能空手回去。爬树时,小心点。”

  之后,二人便各司其职。一个掏鸟窝,一个晃鸟窝。先父的佩剑被败家儿子当做柴刀使用。那些长势歪斜的树枝纷纷被劈砍掉落。

  收集了两捆柴火,地上如瓦片般的干树皮引起了王诩的关注。抬眼看去,那颗大树上有一拃长的树干裸露出原木的颜色。上面一道深棕色的刻痕。不像野兽的爪印,也不像斧头劈砍所致。

  应该是过了很久,树上的伤口已经愈合。渗出的黏液将下方的树皮浸湿。树皮发黑,看上去恰似被水泡过一样。他用手指蘸了下那结晶的液体,来回搓拈,立时喜上眉梢。

  这不就是树脂?可以作为油灯的燃料。

  然而,树脂早已干燥,酿成如琥珀般的晶体。他坚决用剑将那块受伤自愈的树皮剥下,发现里面全是白色粘稠的木屑。

  这一幕令他莫名惊诧了半晌。之后,又一连剥开了五颗树的树皮,发现只有这棵受伤的树才会泛起白色的木屑。

  仔细研究了半天,推测那受伤的树一定是排泄出树脂来掩护自己。所以说,树脂不会像流水一样排泄的太多,而是慢慢的渗出来。经过日积月累,形成了如椰肉般奇怪的掩护层。不禁咂舌称奇,觉得太有原理了。

  取下随身储水的竹筒。将里面的水倒掉,小心的刮下木屑将其收集在竹筒里。剑锋上油腻腻的,他敢笃定只要把这些木屑煮一煮,一定能获得树脂。

  待到阿季掏完鸟蛋,王诩已经装满了随身的两只竹筒。看到女孩收获颇丰,一副兴高采烈的模样,他不禁问道:“这么多的鸟蛋,够吃很久吧。不会放坏吗?”

  “不会。冬天将至,提前预备些食物便不惧大雪封山了。”

  在他看来,掏鸟蛋的收获极不稳定,还要爬高上低。稍不留心,摔下来即是得不偿失。

  “噢!原来如此,那你有想过饲养些家禽或是牲畜吗?”

  “阿季不会养,很难学的。”

  女孩耿直的回覆令他一时语塞。随后,王诩提议:“我们可以试试,再不济,养死了吃肉。一边学习,一边进步。”

  “真的很难。凡善养牲畜者可以为士做官。”

  阿季随即告诉他牲畜养得好可以在司徒府任职,卖力治理农事。而大秦帝国的嬴姓先祖即是给周天子养马有功才获封秦地。王诩大叫不行能。

  这年头,善养猪是高新技术人才。善养牛即是解放劳动力,相当于生产拖拉机。而善养马更是了不得,那是造坦克。打仗都靠马车冲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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