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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甚江湖作甚剑

第八十九章 灵族之王

作甚江湖作甚剑 林麓初雪 3223 2019-07-03 12:20:14

  灵族上下张灯结彩。

  天子的寿宴称为国寿,天子的生辰称为国诞,天子死后称为国丧,天子大婚称为国宴。

  天子嫁女呢?国民女婿。

  正常情况此时应该大赦天下,张皇榜贴通告。

  但是,灵族没有牢狱这一说,唯一一种刑罚就是死刑,执行方式就是决斗。

  张皇榜就更别提了,一国丞相连个娶字都不会写,皇榜谁认识啊。

  省去了繁文缛节,却是举国同庆,喜气洋洋。

  听说整个蓬莱仙岛酒水流成了河,醉汉堆成了山,话说人家结婚,你们兴奋个什么劲儿?

  况且,国民女婿还没有做一个好女婿的觉悟。

  大婚将至,你不陪你的新娘子,整天跟丈母娘腻歪个什么劲儿?今天更太过,直接约到了小树林。前两日你送个钗子,送盒点心也就算了,明目张胆的约会算是怎么回事儿?

  一国国君雄霸天能忍么?换成谁都不能忍,可我们这位公鹿族长近几日在干嘛?他躺在醉汉山的最岑岭,老子醉了也是这醉汉的王!

  若是他知道自己马上就绿了,绿自己的照旧他女婿,不知道作何感想。

  灵雅儿心更宽,也禁绝备凤冠霞帔,也不陪着姑爷游山玩水,整日坐在梧桐树上逗一只小燕雀。

  姑爷干的这事儿没人管了?不是另有黑龙大爷么?他也没空,现在整日跟小娇狐腻在狐窝里不出来,说不定三个月后就能看到一只小黑狐。

  要说莫少侠这是为了营造貌寝的新郎官形象迫使灵族退婚,那他算是演砸了,人家基础就没人搭理你。

  “不知姑爷找我何事?”

  草原王也觉得不太妥当,这种作为哪怕两人没什么,可以抵不外悠悠众口,况且你这么做像是想要没事的样子么?

  “没什么大事,就是想与草原王相互了解一下。”

  你还想相互了解?你要了解啥?人家肚兜什么颜色?不怕告诉你,灵族之人对于这种精细物件,向来都是织不出来的。

  “那姑爷想要知道什么?”

  “草原王来自那边?”

  “西边。”

  “可是日不落草原的草原之王?”

  差池,姑爷这话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啊,日不落草原是后裔部落的领地,说她是日不落草原的草原王,那岂不是说她与后裔部落有勾通?甚至是说,这位灵族高屋建瓴的皇后娘娘就是后裔部落的卧底。

  其实莫古青原来就是这么想的。

  草原上有狮子,狮子是优秀猎手最为喜欢捕杀的猎物,也是磨砺捕猎技术的手段。

  后裔部落是世上最优秀的猎人部落,可那整整三十车动物毛皮之中却没有狮子皮。或可理解为是后裔部落对于灵族皇室的尊重,可那张显眼的公鹿皮该怎么解释?

  究竟是关闭落后的部落,他们基础对这些尊重与理解不屑一顾,毛皮中没有狮子皮只能说明一点。

  后裔部落现在没人捕杀狮子。

  因此,后裔部落就有可能与狮族告竣了某种协议。协议的双方自然是后裔部落的族长与狮族之王,这位十年之前才来到的灵族草原王,日不落草原狮王!

  在二族长失言之时,雄霸天展露的是恼怒与杀意,这位草原王却在深思。她在深思什么?遇上了猪一样的队友。

  做这件事之前,莫古青早就与灵雅儿和雄霸天有商议。

  雄霸天整日醉生梦死,到底是在兴奋照旧在借酒浇愁?

  若是不能确定,莫古青断然不会在此时撕破脸。

  “姑爷若是对我有所怀疑,可以自己去日不落草原查一查。”草原王语气很平淡。

  莫古青虽然不会去日不落草原,后裔部落放弃了对灵族的进攻,可若是有人敢突入日不落草原,不出一刻钟便会被射成刺猬,尤其是他这位三言两句就拆穿了阴谋的男人。

  “何须如此麻烦?只需要草原王一滴鲜血足以。”

  草原王闻言色变:“你是怎么知道的?”

  为何一滴血血会让草原大惊失色?因为灵族血液遇魔族血液会燃烧,简而言之,她已入魔。魔是心念,若想成魔,你即是魔!

  草原王为何会入了魔?

  因为草原之上,还没有哪个种族有跟后裔部落平等对话的权利!

  狮族最为凄惨,优秀的猎手都以捕杀狮子为荣,她这位草原之王也每天都在受着死亡的威胁。十年前,狮族只剩最后的几十头。

  为了生存,她找到了一个强大的辅佐,一只与后裔部落相邻的种族,他们生活在草原再往西的地方——魔域。

  草原王入了魔,以魔族为依仗,开启了同后裔部落的谈判。

  她看中了一块地方,在这个地方可以保证族人不被屠戮,即即是在狩猎场内,狮子也是在食物链的顶端,如果它能够先来到灵族,或许这一切都不会发生,慷慨的雄霸天定会接纳它的族人,世上却没有如果。

  它不能寄希望于千山万水之外的灵族会有如此膏泽,投靠西边越发务实,而且有效率。

  谈判的内容即是她这位狮灵来到灵族,尽全力的扩大自己的影响力,作为内应。

  后裔部落在恰当的时候向灵族提亲,由嫡宗子迎娶灵雅儿,进而控制灵族。

  虽然,在这之后还需要解决掉一个最大的麻烦,灵族之王雄霸天,为此,他们准备了一只落日箭。

  在这之后灵族领土的划分她并不体贴,她只需要一块没有杀戮的草原。

  她也没有想到,自己会获得雄霸天的青睐,成为了灵族的皇后,就如同她没有想到灵族会如此强大,而且包容。

  她能够知道的,灵族有一头公鹿,一只乌龟,一把剑,另有一座阵,一座楼,一位老人。

  即即是面对后裔部落尤有一战之力,而且很有可能战而胜之。

  魔族或可助一臂之力,但那很是有限,魔族如果大批的进入九州大陆,定会被各方知晓,进而捕杀。

  现如今,灵族又多了一位姑爷,那位姑爷能跟一把剑打成平手,而那把剑又比她想象中还要强大。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虽然已经注定了失败。

  败了就败了吧,不外一死而已,作为草原之王,为族人而死,她也可以卸下这副重担了。

  判决书已经下达了,唯一嫌犯招供不讳,接下来就剩下行刑了。

  灵族只有一种刑罚,那就是死刑。

  莫古青不是行刑之人,他只是个裁判,老公鹿和龟丞相已经来到了此处。

  死刑的执行方式是决斗。

  执行者是雄霸天。他是灵族的王,是蓬莱仙岛十万生灵的守护者,即便对方与他伉俪情深,他也必须举起屠刀。

  应该会很痛苦吧。

  一头公鹿与一只母狮子在树林里决斗。

  龟丞相在一旁纪录。

  纸上写着“OO天、艹O王”,各自的名字后面另有一个方框,看来是胜者打勾败者打差。

  纸面的右下角画着一只老乌龟。

  莫古青把那本纪录册拿了过来,往前翻了几十页,都是这种纪录,连个名子都不会写也不知道是怎么传承下去的。

  老乌龟面不改色,对少年的藐视基础不在乎。

  树林中的战斗异常惨烈,大树断,鸟兽藏。

  雄霸天一条强健的退却上被撕下来一块肉,草原王的腹部却被鹿角顶出了一个窟窿。

  这是一场野性的厮杀,这种厮杀经历了几十万年,上百场厮杀当中都以狮子获胜而告终,这场战斗却与那百场都不相同。

  左边的鹿角缺了一块,草原王却已经奄奄一息,腹部的伤口中可以看到有肠胃翻腾了出来。

  雄霸天一副王者的姿态走到草原王面前,居高临下,一只鹿蹄给了草原王致命一击。

  老公鹿变回了人形,蹲在一旁呜呜的哭泣,像个孩子。

  “别哭了,你那哈喇子都流了一地了......”

  “贤婿啊......”

  听了莫古青之言,雄霸天突然抱住了他,嚎啕大哭起来。

  莫少侠心想,死的不是我,你哭我干嘛?

  龟丞相背着双手,慢慢悠悠的离开,手里的那一页纸早就在OO天的名字后面打上了勾。

  莫古青拍着雄霸天的后背,跟慰藉孩子一样说道:

  “天子老哥啊,你是公鹿,别整天想着跟狮子睡在一块,你看,前面那头母马多俊啊。”

  雄霸天抬起头,擦了擦双眼,果真有一匹全身白色的俊朗母马,马尾左右摇摆,后蹄子戳着地面,后褪和臀部肌肉发抖的极有韵律,母马转头朝雄霸天抛了个媚眼,显然已经有了灵气,只是还未化作人形。

  雄霸天正看得入迷,被莫古青一个巴掌拍在脑袋上,“老色胚,回去了!”

  自此以后,公鹿族长就只喝一种酒——马奶酒。

  梧桐树枝上坐着两人。

  莫古青照旧纵脱不羁的坐相,灵雅儿却坐的比力规则,两只纤细的小腿在前后摇摆。

  “要走了啊?”

  “是啊。”

  “不大婚了啊?”

  “凭据我们人族的习俗,逢此变故,三年不得嫁娶......”

  “就是个傻子!”灵雅儿撅着小嘴,小腿像荡秋千。

  “我送你个礼物!”

  说着,莫古青手里就多了一只双手插在胸前的黑狐。

  “本大爷才不要留在这儿,老子要去世上潇洒!”

  莫古青抓着黑龙的脖子抖了抖,一条藏起来的小尾巴便展露无疑。

  灵族这个地方确实很适合黑龙,三尾自己就是灵狐,况且还多了个小狐娘。

  灵雅儿帮黑龙理了理头上的毛发,:“我想你的时候,可不行以虐待它?”

  “随便抽!”

  梧桐树上响起了爽朗的笑声。

  笑声还未散,人已不知那边去。整个蓬莱仙岛上空听到了一声凤鸣,随后泛起了一道凤鸣剑阵。

  南方的游鱼,北方的秋水,东方的凤灵,都在欢快的回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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