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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朝有酒明朝醉

第二十一章 狼王?

汉朝有酒明朝醉 小牧酱油醋 3383 2019-06-13 02:00:00

  以暴制暴是对敌人最直接的手段。只要你比对方强大,它就能直接从心里威慑对方使之顺从于你。

  然而正是因为手段的暴力性与结果的不行控,现代往往限制了以暴制暴的主体。然而在大汉的军营里,人们不用想那么多,承袭着失败是由于当事人的能力不足这一基础原因,武力胜出就变得合理的起来。

  第一战,曹参先行出战,而对手则派出了胡骑里的大块头。

  “在下胡中安。”那大块头把自己磨损斑驳的砍刀猛的插在地上,耀武扬威的撩起手臂上的衣甲,露出里面块状的肌肉和根根挺拔的汗毛。

  交锋是有个不成文的规则,那就是只能全凭手脚功夫,而不能用刀剑,否则胜负也就是一瞬间的事情,哪里有那么多刀剑相碰叮叮当当打个半天,都是花拳绣腿,这可不是武侠世界。

  “曹参!”曹参双手握拳。

  咚咚咚~咚咚咚~战鼓开始有节奏的吹起。每一次敲击,鼓面震颤,宛若地龙翻身。先快后慢,再快再慢,虽然没有军号助威,却有一种肃穆平地而起。

  地上草叶不堪声响,纷纷摇摆。大风起兮白云飞!满月拉弓惊鸟坠!现在场上一片平静,偶尔有铁器触碰,发出铿锵声响。

  随着最后一击嘭的一声,似乎是砸在人们的心间,交锋正式开始。

  霍去病站在鼓旁,冷静的看着台上二人。

  没有立即行动,胡中安和曹参二人围着武台缓慢地绕起了圈子。两人的眼神都死死的盯着对方的,耳朵似乎都翘了起来,一点风吹草动都市引起他们的警觉。

  胡人在先秦时期被叫做北狄,作战时大多是挟沛然莫之能御之势,打得对手无从招架。最强大的胡人,受过祭祀的祝福,喝过昆仑山上的冰山泉水。身上有和狼王徒手屠杀永不磨灭的爪痕。

  而胡人的胡,是汉人对匈奴等外族的蔑称,但在外族内,却把胡作为天之骄子看待。有些王族愈甚居然将胡作为自己的姓。

  而胡中安就是那一只王族的遗脉,其见曹参久不提倡攻势,咆哮地冲了上去。高了半个头的压力让曹参宛若面对一头人形巨熊。

  不能跟他比力量,感受到脚下沿着地面传来的力量,曹参也是冲了上去。劈面胡中安飞起一拳,曹参空中倒悬着一个转身,飞到胡中安背后,往后猛踹一脚,命中对方的后背。

  然而胡中安只是一身躯震,连双脚都没有挪动一下,转过身扑了过来。

  ......

  远处

  天上有白鸽飞翔

  地上轻幔纱帐

  今日的建章宫热闹特殊,刘彻召集朝中武将共庆大汉国力大盛。面前演示了所谓的百炼钢在新剑面前的脆弱之后,各个武将都是一脸兴奋,不时酒坛摔碎,恨不得抄起家伙带上弟兄就是朝北杀去。

  只有卫青一小我私家自顾自喝的酒,看也不看众人,像是心里有事。

  刘彻坐于中央高位,面前红毯上歌姬粉面含春,含情脉脉,窈窕身姿,翩翩起舞。拿起美酒,小抿一口,真是人间快活。

  刚刚有人来报说胡骑有200余人突入羽林大营大闹,刘彻却不以为意。若连着寻常胡骑都打不外,还指望他们守卫皇城?可笑。

  ......

  两人双拳猛地对拼在一起,手指枢纽发出一声轻响。曹参力气不如对方大,被弹得向后滑去,双脚在地上发力,倒退了数米才堪堪稳住身形。

  曹参向后看去,只见自己的后脚跟离武台边缘仅有一掌宽。耳畔咆哮声传来,脑袋还没转回,身体已经率先反映向左侧猛地一跃。

  胡中安自己就是块头巨大,深知汉人娇小灵活,武斗时更是注意这一点。眼见着曹参起跳的那一刹那,右手猛地一抓,直接抓住曹参的脚踝。尔后超后猛的一丢。

  “嘭!”曹参被狠狠的砸在中央,吐出一口鲜血。

  ......

  “怦”手中酒杯一砸,台下群臣恍然失色,纷纷跪地,马上酒醒了泰半。

  酒杯中来自西域的普通酒鲜红如同人的鲜血,慢慢渗入地上的红毯,形成一股昏暗的污渍。

  “一个个只会在朕面前嚷嚷,各个出征都是一帮废物。除了卫青,你们可曾从胡人手里捞得些自制?”

  此时的刘彻大发雷霆,多年来匈奴那把自己当做天下无敌的模样就让他十分不爽,更况且前有匈奴王冒顿(modu,念作默读而非maodun)白爬山大北刘邦,近而居然派人险些谋害乐成自己。

  这一桩桩,简直羞耻!

  “陛下息怒~”卫青跪在地上,此时的他是场上唯一有有资格说话的人,“相信有此神兵,我大汉,一定能新仇旧恨一并得报。”

  “得报?来人!”刘彻一挥手,“把匈奴单于的信拿来!”

  ......

  北部冰原的狼王,你看到了吗?所谓大汉结实的将士,现在在我的手里犹如一只鸡雏,不堪一击。

  油然的自豪感让胡中安哈哈仰天长笑,远处曹参爬了起来。拳头擦去嘴角的鲜血,胸腔里传来阵阵余痛,这家伙真是太强壮了,仅是一击就让自己断了肋骨。

  可不能让高台上那个姓霍的看扁了啊!目光突然向擂鼓旁的霍去病瞟了一眼。

  “还敢分心?纳命来!”胡中安一跃追下,双拳一抡猛地砸下。

  曹参没有闪开,抬手硬接这一下,“噗~”鲜血从鼻腔口腔飚出,眼睛充血,通红一片。

  “滚~”中安一脚踢飞曹参,曹参整小我私家在空中旋转着。

  视野里天地倒转,忽而一下是天空,忽而一下是有着自己鲜血的地面。这几秒过得十分漫长,脑子里像是有鸟鸣过。坠落在地,眼前一片乌黑,耳畔那活该的胡人似乎在讥笑自己。

  好黑啊,就像当初,孩童时,夜晚点不起火烛的家一样。

  依稀回忆起自己的母亲,那个因为是庶出一系所以生活艰辛的女子。身上的衣服都是前些年买的补了又补,见到主家也要低声下气。

  “成人礼那天,娘肯定给你做最好吃的肉馅饺子,说定了哦。”照旧那样一脸祥和,一脸宠溺。明明自己这么操劳,却仍然会在每年都市记着曹参的生辰,做出最好的饭菜。

  “以后,小参要当个上将军哦~这样才气掩护娘,才气掩护你想掩护的人。”夕阳里,影象中的老妇是这样对自己说的,局面很熟悉很熟悉,因为每天都市去追念这幅画面,或许对自己而言,这就是让他一直呆在军营最后的动力。

  “我生气啦。”照旧年少的曹参气鼓鼓的,他才不想去停听这些有的没的,一天到晚念念,真的好烦啊。

  可是厥后......厥后......娘你怎么就走了啊~

  明明,还没到成人那天啊!我的饺子还没给我啊!说好的,你自己说出口的可要做到啊!

  我生气啦。我没有生气。

  可现在没有人烦我了,我也不是什么上将军。

  我生气啦!!!我真的很生气啦!

  曹参晃晃悠悠爬了起来,身上各个枢纽都快要散架了一般。

  “咚咚咚咚咚~”霍去病一把把敲鼓的推开,铁拳砰砰砸在擂鼓身上,校尉亲自击鼓!

  “咚咚咚咚咚~”疼吗?疼啊。但是每一脚都稳重的踩在台面上,每一脚都用尽自己最鼎力大举气和最快的速度。鲜血从裤脚渗出,形成一个个血脚印,踩在羽林众人心头。

  “咚咚咚咚咚~”侧殿里急急遽跑出一个黄门,手上拿着竹简,汉武帝看也不看,把那竹简朝下一扔。

  卫青捡起,只是一瞅,尔后猛的一拍桌子,桌子应声而断,“真是岂有此理,竟敢自称胡者,天之骄子!总有一天,必让我大汉铁蹄践过他那草原。将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将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众将军声音铿锵,以手锤地,真一个众志成城,神勇无比。

  “好!”刘彻又拿过一个酒杯,,自饮一口,喝罢,扔杯。

  杯碎,“那就有劳列位列位将军了。”

  “臣等万死不辞!”

  ......

  “霍校尉!你看好了!”曹参大吼一声,声音嘶哑。

  鼓声骤停,霍去病转身看向曹参。

  胡中安见满脸是血的曹参朝着自己冲来,心中突然有些胆怯了,但是明明这人受了重伤,而自己完好无损,怎么回事。

  右手挥起一拳,打出。曹参面对迎来的拳头没有任何反抗而是一把抓住,脚下一划,从胯下穿过。

  胡中安转身不及,被在背后爬起来的曹参一把抱住,随之就是暴雨而来的拳头。

  “滚开!”胡中安嘶吼着,摇晃上身想把那活该的垃圾扔在地上,可这家伙居然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后背,基础摇不下来。

  不行了!胡中安直接向后猛地倒去,身躯压着曹参砸在地上,可以感受到背上传来滚烫的热血——你给我下去!

  “下去!”胡中安再次爬起,砸下。

  然而曹参只是死死的锁死自己的手,只是,一拳......两拳......三拳......

  “你在干什么!?还击啊!”台下的胡者黑慌了,对方这种不要命的打法看得他也是心惊肉跳,可自己不能输啊!堵上胡姓的荣耀!堵上狼王的尊严!一定要赢啊!

  胡中安双手重新顶猛的向后抓住曹参的衣服,就是往外一扯。

  “啊!”惨叫一声,胡中安痛的满身震颤,只见他的右耳鲜血淋漓,直接少了一块。

  而另外一块,居然在曹参的嘴里。

  一口吐掉嘴里的肉,曹参冲上去跳起来用尽最后全部力气朝着胡中安的面门上打去。

  娘,看到了么,我不是什么将军,但我照样......

  胡中安整个脸都被打的扭曲,泰山般的身躯重重的倒在地上,扬起一层灰沙。

  照样,能够掩护我想掩护的人!

  曹参走上前,看向众人,将众人的心情尽收眼底。

  有胡者黑恼怒的咆哮,羽林军众将士的欢呼雀跃,以及,台上那小我私家的嘴角流露的自豪。

  “听说你们北方胡人自诩狼王?”曹参虎视看着台下的胡骑,嘴角耳朵的碎肉还粘在那儿。

  “欠美意思,缺了只耳朵的狼王”

  “只是一头土狗而已。”

  一战,曹参,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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