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啸马西风

第四十章 想法有点多

啸马西风 初·十三 2631 2019-06-30 17:01:24

  远在夏季牧场的忽利台确实要兴兵东征,否则,他也不会让自己的数万人马集中驻扎在那处山口。

  三年前那次兴兵,自己折了资本不说,就连回来的粮草也没有抢到。等自己的人马行进到大漠深处时,竟又折损了数千。

  不外,也就是靠着这数千人马做成的人肉干粮,他的军队才回到草原上的。

  想想以往历次东征,别说是来回的盘缠了,就是来年的花费也能捞回来。

  既然折了本,就一定要加倍赚回来。这就是忽利台的信条。

  这几年,眼看着胡地的牧羊奴越来越少,军帐中的女奴也越来越老,就连那制箭做刀的铁也越来越不够用了,再不去抢点,这胡人的日子便没法过了。

  于是,当他盘算主意后,便让人拿着自己的兵符——三颗包金狼牙,去黑河老窝调那三千精锐。

  等自己这边的那点小事处置惩罚完,那些披甲狼兵也就到了。到时,雄师合为一处,即是金銮王朝哆嗦的日子。

  忽利台嘴里的那点小事,其实一点也不小。只不外在忽利台看来,无非是小事一桩而已。他认为天下最大的事情,就是东征。

  有一个读过书的牧羊奴不是也说过吗,国之大事在于戎与祀。

  祭天这种事交给随军的巫师就行了,自己要费心的,就是战争,与金銮王朝的战争。自己这些年可没少为这件事费心,以至于头发都白了许多。

  要说忽利台为什么这么热衷于打仗,主要是十多年前那场草原劫难带给他的阴影太重了。

  自家三万狼兵,只一战,就被那个萧上将军收拾的干洁净净,连自己也差点被那些精甲砍死。

  虽说萧上将军十年前已经死了,可又有谁能保证不会再出这么一个猛人?

  要想不挨打,就要学会打人。

  而不停地攻打那个冤家,彻底打的他没有还手之力,让他们永远也不敢踏上草原一步,这就是最好的防御。那些读过书的牧羊奴不也对自己说过“若守必先攻”的话吗?

  这个在战争中学习战争的忽利台,确实和草原上的其他领主不太一样。要说单纯打仗,倒也和那些领主差不多,只是一味地砍杀掳掠。可一旦消停下来,想的事和做的事便和他们差异了。

  好比,在黑河河畔筑起一座和金銮王朝关城一模一样的方城,再好比,打制穿甲箭,造连发弩、修补甲胄等诸如此类的事情。

  再就是,这个忽利台平日里总是穿着一件东土人才会穿的丝绸长衫。而他自己也认定,自己骨子里其实是极喜欢那片富贵之地的。

  他曾攻入金銮王朝数次,每次看到那些富贵的市井和众多的物品时,心里都带着隐隐的羡慕和压抑不住的妒恨。一个吃草的地方,怎么会比吃肉的地方要好这么多?

  所以,在纵火摧毁那些繁荣的同时,他也有意地掳掠那些作坊里的匠人。他认为,那些富贵都是他们缔造的,他要将他们带到胡地,也要让那里繁花似锦。

  所以,此外胡人抢粮食、抢女人、抢金银,忽利台却在抢这些工具的同时,对那些手艺人越发关注,总会特意的去把他们“请”来。不光如此,他还从不惜啬自己的那些羊儿,只要在此外领地发现自己中意的人,也会拿羊去换。

  数年下来,他手中的东土人除了那些身强力壮的,就是一些具有一技之长的,甚至不乏读过书的。

  而他手中的那些东土人,也不是个个都有节气。不用把明晃晃的弯刀架在他们脖子上,只要饿他们几顿,他们就会把那些能让金銮王朝繁荣的本事奉献出来。

  而他们当中那些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家伙,虽然不会筑城,也不会打井,可为了换点活命的吃食,就会把些叫作“兵法”的工具讲给自己听。

  好比,让自己的三千狼崽子穿上从王朝边军身上扒下来的那些甲胄,把他们酿成重骑,用以反抗王朝防御时为盾,攻击时为矛的重甲骑军,就是那些文质彬彬的家伙的主意。

  另有,那些精巧的匠人,要不是自己砍了他们的双手双脚,他们怎么会给自己造那些连金銮王朝也纷歧定有的连发弩,穿甲箭,攻城机,这些不都是那些被掳掠来的东土人对自己的“无私奉献”吗?

  虽然自己对他们苛刻了一些,也好过被此外领主砍了他们的脑袋吧。

  况且,自己这些穿了王朝甲胄的骑军另有更大的用处。好比,赚开其它边关的关城城门。进入王朝要地时,可以打上王朝的旗帜,一路杀进那座王朝最为富贵的永安城。

  想必那里的女人更美,金银更多,也更为富贵吧。

  他想起自己藏在老窝的那些狼崽子。他们就是此战的要害,只要他们到了,自己就可以领导雄师开拔,去把自己折了的资本千倍万倍的捞回来。

  那个只会在草原上拉拢人心的老狼主说什么“时机不到,此时只可修养生息,寻机再战”,我看你是怕了,已经没有胡人的血性了。我们吃肉的狼什么时候怕过那些吃草的羊?

  莫不是三年未战,老狼主髀肉复生,已骑不了马了吧?

  想到这里,忽利台差点笑作声来。

  忽利台不止一次的被自己的那些想法所惊喜。原本只是觉得自己喜欢学习,没想到另有这么深厚的思想内涵,这可是自己没想到的。

  自得之余,他认为冥冥之中,那个老天也在帮自己。

  前些日子,老狼主那条最忠心的狗去与一个牧羊奴打架,回到大帐时,就成了草原上人见人怜的人羊。

  自己原先记挂的无非就是老狼主和这小我私家羊加在一起的十多万人马,现在,那个最厉害的狼酿成了无用的人羊,莫非是天意不成?

  想到花木狸,忽利台心里没有一丝的恻隐,反而充满了喜悦。

  那块领地的领主已经废了,而自己的领地却是离那里最近的。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倒霉的花木狸就不要怪我了。

  想当初,老狼主为了平衡草原各部势力,硬是把自己手下的一个猎鹰人封为领主。而他和那个奴婢生的孩子厥后竟世袭了领主之位。一个草原贱民,也能当那在自家领地说一不二的领主,这是忽利台这等世袭贵族所不愿意看到的。

  只是,此时他已经忘记了,被萧上将军打成光杆司令的自己之所以能保住领主之位,除了黑河首倡之功,另有老狼主和花木狸的鼎力相扶。

  所谓农夫与蛇中的蛇,养虎为患里的虎,就是指忽利台之流吧。

  忽利台坐在军帐中,手里摩挲着那一串包金狼牙。一颗可调一千兵,若是能吞了花木狸手下那些险些无主的狼兵,这串包金狼牙串成的手链,便可再多上那么三四十颗。

  如此,草原上的狼主到时也该换一换了吧?忽利台自得地笑了起来。

  至于那个老狼主,既然自己能黑河首倡,就也能再次首倡。只是,这次怕是要让他为难了。

  前些日子,那个草原上最美的郡主来此换人,我可是给足了面子的。要知道,花木狸的人来换,我可是十羊一人。

  只是,那个郡主是给花木狸来此换人的,这就有些不美了。幸亏三百将要当做军粮的奴隶,可以换得九百美味的羊儿,自己倒也不亏损。

  况且,自己允许那个郡主却有此外意思。花木狸已经废了,我忽利台可是正当壮年,马上就是这片草原上最大的王。

  最大的王,自然要有最美的女人来配。

  忽利台坐在军帐正中,静静思考着。军帐门口跪着的那几个婢女大气也不敢出,她们知道,谁要此时发出丁点声音,马上就会被拖到羊圈里,与那里的羊儿,另有那些连牧羊奴也做不成的东土人,一起成为东征路上的“军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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