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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死亡时间

第十六章

最佳死亡时间 卜九九 3506 2019-02-27 18:24:17

  晚上的慈善晚会即墨依旧去加入了。为了遮掩手臂上的伤口,她穿了一袭七分袖的玄色长裙。伤口在胳膊肘靠上一点的位置,袖子恰好盖住了。但由于纱布缠绕了左臂好几圈,因此看上去两条胳膊粗细明显纷歧样。

  这是一个社会名流荟萃一堂的晚会。主办者正是卜胥。晚上六点,即墨挽着范朋克的手臂款款地走进金碧辉煌、灯火通明的会场。她踩着一双七公分的高跟鞋,咖啡色的海浪发披肩,脸色虽然并不红润,而是略感苍白,但看起来依旧赏心悦目、美艳感人。在这个名媛美人陆续登场的夜晚,她即便不能艳压群芳,也绝对可以独树一帜。

  立即墨面带优雅的微笑,一走进人头煽动、熙熙攘攘的大厅,陪同卜胥早早来到会场的骚塞便一眼看到了她。今晚,他上身穿着一件贴身的玄色衬衫,领口处打着一个玄色领结,衬衫下摆扎到了玄色的西裤里,腰部束着一根玄色的皮带,带扣是个银制H图形。头发都朝后梳起,中间偏左留出一条发缝,使他光洁优美的额头露了出来。在明光烁亮、炫目摇曳的灯光下,这身精致得体的着装使他看起来成熟了许多,也英俊了许多。

  骚塞一看到即墨,心就开始猛烈地跳动起来。就像有小我私家拿着锤子在不停地敲击他的心脏似的。可是,当他注意到走在她身边的那位器宇轩昂、脸部线条柔美而硬朗的外国人时,他的心突然不跳了。就像绷紧的琴弦倏然断了一样,美妙的琴音戛然而止,他的爱之音也戛然而止。原本在胸口悄悄翻涌的爱恋夹杂着幽怨之情骤然转化成了嫉妒夹杂着怨恨之意。说不出为什么,他立即就下定决心,从这一刻开始,今晚绝不再多看她一眼,就似乎完全不认识她一样。

  这个刚过成人礼的大男孩虽然一名不文,但在他的性格中有一点却堪比金贵,那即是说到做到。许多人有口无心,说过的话就像放过的屁,臭过一阵就没事了。他们既不走心,也不外脑。这部门人热衷于信口开河,却很少付诸行动。而骚塞却与大多数人正好相反。他从不侃侃而谈,但只要决定了的事,就会付诸实践,且肯定会坚持到底。因此,当他决定不再多看即墨一眼时,整个晚上简直一眼都没有看过她。

  “她很美,很迷人,但跟我又有什么关系?”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有点郁郁寡欢、愤愤不平的味道,“一个出尔反尔的女人,说是让我当她的管家,我在那幢屋子里连屁股都没有坐热,她就把我撵了出来。我是一件工具吗?说不要就不要,想给谁就给谁?这辈子我记着她了。”

  他简直记着她了,但绝不是因为恨,而是因为爱。骚塞对即墨充满了一种来势汹汹的怨气。连他自己很可能都没有意识到,这主要是因为他被这个女人深深地吸引了。就像女人见到鲜艳欲滴的玫瑰会情不自禁地想拥有一束一样,他看到这个女人就情不自禁地爱上了她。究竟是从什么时候爱上的,他着实不清楚。也许从他坐在她身边的那一刻开始他便爱上了她;也许从他看到她泣不成声的时候他便爱上了她;也许当她紧紧地攥紧他的手臂的时候他就爱上了;也许当她向他诉说灵魂的忧伤的时候他就爱上了她;也许当他把她抱在怀里的时候他就爱上了她;也许当她用纤细的手臂环住他脖子的时候他就爱上了她;也许当他们深邃的眼眸交汇时他就难以自拔地爱上了她。总之,当无常的命运把他抛进她生活的时候,他随时随地都市爱上她,恋爱难道不就是一刹那之间的事情吗?

  而且就他这个年龄而言,恋爱高于一切,既纯洁又炽烈。他如果去爱,那爱的就是那小我私家,而不是她的身份职位,亦或者金钱权势。因为他还年轻,没来得及沾染上世俗的铜臭味;虽然知道金钱和权利的重要性,但还没有养乐成利主义的习性。但如果他爱的人侵犯了他男人的尊严,他也会恨她,而且恨的深,也恨的切。这是因为他才刚刚开始逐步建设他男人的尊严,而且这种尊严既严肃又敏感。经不起磕碰和摔打,因为太脆弱,就像初生的婴儿。

  而不幸的是即墨在一开始就不知不觉地伤害了骚塞的尊严。她并不是有意的,而且她并不知道这个男孩的尊严和恋爱有时是并列关系,有时却融为一体了。最主要的是,她不知道他的那颗年轻的心已经被自己驯服了。她无意征服他,她也不想征服这个世界上的任何男人。在她的世界里,她顽强己看法认为爱就是束缚,就是枷锁,就是囚禁自己身体和灵魂的牢狱。她不愿身陷囹圄,因此她逃避恋爱。正所谓无心插柳柳成荫。也许正因为她并无此意,才会导致范朋克背井离乡、漂洋过海、十年如一日默默地追随在她的身边;才会导致骚塞心甘情愿地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窝着一股无名火,生着一肚子的闷气,悄悄地和她较着劲。

  即墨刚刚走到大厅的中央,卜胥便笑意盈盈地迎着她走来。他和两位医生亲密地握过手后,便招手叫来服务生。这个服务生像个硕大的陀螺一样,面带一成稳定的微笑,一直端着一个大托盘,在大厅里来回转来转去。托盘里放着种种颜色的香槟酒。

  卜胥端起两杯香槟酒划分递给范朋克和即墨,然后自己又拿起一杯。他们三小我私家轻轻地碰了碰杯,仰起脸一饮而尽。他们把空的高脚杯又放在彬彬有礼地站在他们身边的服务生的托盘里,然后一起穿过大厅,向一个僻静的角落走去。有一位先生和一位女士正坐在摆放在这个角落里的一个圆桌旁边聊着天。他们看到来者,立刻停止谈话,站了起来。

  “哎呀,终于见到你啦,”那位先生一看到即墨,就笑容满面、平和可亲地对她说,“你这个女人让我们几多人为你牵肠挂肚呀。”

  这位先生就是卜胥在电话里提到的那位王导——著名导演王伯爵。王伯爵已经五十四岁了,是一位作品等身的优秀导演。他拍过好几部口碑佳作,是一个集导演、编剧、制片人于一身的才气横溢的人物。其所取得的佳绩在业界也是首屈一指、如雷贯耳的。

  “您老抬举我了。”即墨微笑着回覆。

  就在这时,她看到骚塞身姿笔直、目不斜视地向他们走来,连脑袋都没向她这个偏向偏一点点,更别说看她一眼了。仅仅隔了一夜,他就像不认识她似的,没有体现出一丝会与她打招呼的意愿。他庄严肃穆地走到卜胥的身边,凑在他的耳畔说了句什么,卜胥点了颔首,随即他就走开了。来的时候像一具木乃伊,走的时候像一具僵尸,总之来也急遽去也急遽,却都是冷冰冰的,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样子。骚塞的变化令即墨惊讶。一夜之间他就像换了小我私家似的,由那个胆怯羞涩的大男孩摇身一酿成为一位目无下尘的令郎哥。简直,适才的那一幕,骚塞留给即墨的正是这种印象。但在震惊的同时,即墨苍白的脸色照旧不自觉地泛起一丝红晕。这丝若隐若现的红晕使她看起来越发美艳感人了。首先注意到这种变化的就是被她依然挽着手臂的范朋克。

  十一年来,范朋克从未见过即墨有这种羞怯的反映。一种男人的第六感使他相信,这绝对是羞怯的反映,而且是因为动情才会感应羞涩的反映。这一刻,范朋克与其说是难以置信,不如说是大惊失色。如果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人渴望把这位女子占为己有的话,除了范朋克再也找不到第二个有此迫切想法的人了。毋庸置疑,他爱她,多年来一直深深地爱着她。但由于他比谁都更了解她的个性,因此他既不能讲明,也不敢流露自己的情感。他深知他一旦讲明他们之间任何的可能性就都没了。没有希望,也就意味着不会失望。而范朋克既不敢抱有希望,更不想失望,他只想不动声色、无怨无悔地守护在她的身边。为了守护在她的身边,他不惜自毁名誉,把自己酿成一个“Gay”。其实他比那些名副其实的直男更具有男性魅力。

  范朋克对即墨的情感一般人都难以理解。这种深邃的爱也不常见。他爱她,一开始不是爱她漂亮的容貌,而是爱她病态的灵魂。当他发现他们是同一类人时,便不行救药地爱上了她。上大学期间,范朋克吸毒。沾染上这种不良习性,完全是因为他的出生配景。他不清不楚的身份使他一直过着一种遮遮掩掩的生活,这让他十分痛苦,也十分自卑。为了把‘我是个私生子’这种想法挤出脑袋,他开始吸毒。高中时代,他过了一段自甘堕落、荒唐至极的日子,做了许多愚蠢透顶的事情,他逃学、打架斗殴、吸毒、泡妞,成了一个不折不扣、让校方厌恶至极又一筹莫展的“迷途叛逆少年”。

  但上大学后他完全改变了,而且一劳永逸地戒掉了毒瘾,成为了一个积极上进的勤学生。这主要是因为这个形单影只的中国女人的缘故。他和即墨在一个班级,且坐在她的后面。这个女人首先引起他注意的是她不善言谈。“她就像一座缄默沉静的大山。”他在私底下曾这样评价过她;他开始关注这个女人是因为他发现她早晨有跑步的习惯,晚上有打壁球的习惯,但都是独来独往;他开始爱上这个女人是因为他想方设法地取得她的信任,加入进了她的生活。他每天早晨同她一起跑步,晚上同她一起打壁球。他发现她排斥异性,为了接近她,他饰演了一个同性恋的角色。而且饰演的很到位,因为他花高价聘请了一个刚出道、处在恒久失业状态的男演员,专门饰演他的男友。他们装模作样地相处了一段时间,结业前夕,合约到期,他们立刻解除了关系。

  即墨对此虽然一无所知。因此,当范朋克发现这个他深深爱着的女人突然因为其他男人而有了这样的反映时,可想他的内心有何等震惊。他惊讶地意识到,十一年来他终于有了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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