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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途

第二十七章 年老,有肥羊

胡途 八三一七 2224 2018-12-30 07:35:00

  三月三日。

  洛阳城建春门东郊七里远的一条小河,名七里涧。

  河虽小,却是很有来头。河上有一座石拱桥,名为旅人桥,为晋武帝司马炎时期所建,据说是中国最古老的石拱桥。

  河面波光粼粼,河水清澈见底,几尾游鱼在河底漫游。配上偶尔从桥上陆陆续续经过的行人,岸边的杨柳,林间的鸟鸣,宛如一副优美的图画。

  这里有故事,也有酒。这会就正有一群头戴小冠,宽衣博带的年轻男子和一群身着五彩衫裙的女子在河滨饮酒作对,奏琴说笑。

  天气尚寒,他们中就有些人开始坦胸露臂,也有只穿一件宽大外衣的,另有在外衣内直接穿一件类似今天吊带衫的奇葩。看上去到是风骚倜傥,配上一些拂尘,羽毛扇之类的器物更是飘飘欲仙。不外怎么看都有点就像是后世的一群中二少年,大冬天穿单衣,只要风度不要温度的在装B吹牛。

  这些人在这个时代,也确实可以算的上是一群中二少年,究竟有钱有权,积富二代和官二代于一身,也算得上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规范。

  曹斌是曹武的侄子,算的上是官宦世家,祖上在曹魏时期就是高官,到了大晋更是成了门阀。九品中正制让他一出生就注定了成为人上人,所以可以一从军,虽然什么都不会,甚至照旧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人”,但他却可以是百将。虽然,除了他另有许多这样的人,除了嘴炮,其他都不会还处于庙堂高位,也不得不说大晋是自己作死。

  虽说曹斌什么都不会,但作为有志青年怎么能没有理想呢?按现在的话来讲,理想照旧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而曹斌的理想就是成为石崇那样的富人。

  石崇在大晋可谓是家喻户晓,就两个字,“有钱”,就像后世许多人崇敬老马一样,曹斌就特别崇敬石崇,所以他很早就立志一定要做一个像石崇这样的有钱人。

  但是今时已经差异往日,石崇发家是靠抢,收掩护费,而且那会儿也处于大晋经济上升阶段,老黎民手里还能抢来一些工具,即是官又可以是匪的石崇在当了几年的荆州刺史之后,就金玉满堂。现在老黎民确是穷的只能插标卖自己,曹斌也没有石崇那个能力,连现在的这个百将职位,照旧靠着他叔叔曹武才得来的,所以他也很是苦恼,时常叹息是生不逢时。

  为了拉进新二代之间的关系,曹斌今天特意约了各人伙来这七里涧踏青。今天可是上巳节,多好的一个时机。来个水边饮宴、郊外游春别提何等惬意,好不容易猫了一个冬天,每天只能在家里烤火吃肉玩婢女,多无趣,也是该出来放放了,要是再能来一个神女入怀那就更好了。

  所谓水边饮宴,称之为“流杯曲水之饮”。所谓“流杯”,也称“流觞”,就是投杯于水的上游,听其随波而下,止于某处,则其人取而饮之,唉,只能叹息你们城里人真会玩啊。

  而郊外游玩则是人们到水边去游玩采兰,以驱除邪气。至于神女入怀,则是因为上巳节又是一个求偶节、求育节,纯粹也是曹斌自己YY而已。

  汉代以后,上巳节虽然仍旧是全民求子的宗教节日,而且传说农历三月三是西王母的生日,但已经是贵族炫耀财富和游春娱乐的盛会,许多的女子也会在这一天出游踏春而已。

  曹斌作为曹家的嫡系,其叔叔曹武现在也是洛阳镇守,所以作为提倡人,在这一群人中,照旧很有话语权。他本人也算是长袖善舞。人呢,也算得上是潇洒很是,很是切合这一时代“名仕风骚”的规范。

  只见他头上插着一只兰花,脸上涂着白粉,穿着露着两条肋骨的宽大衣袍,举着一杯酒跟旁边一位差不多装束的男子说道,“硕兄,今天在这七里涧,让我不禁又想起令尊大人的英姿啊,他老人家一世英雄,可惜却命丧小人之手,真是惜哉,痛哉,来,我们喝一杯,敬令尊。”

  曹斌说话的工具,复姓司马,名硕,是司马氏皇亲国戚。武帝司马炎之孙,现任天子司马炽之侄,长沙王司马乂的宗子。司马乂是司马氏里少有的猛人,太安二年(303)八月,河间王司马顒起兵讨长沙王司马乂,成都王司马颖起兵响应,以陆机为前锋都督,率兵20万亦向洛阳进军。司马乂不仅搞死了司马顒,十月,司马乂又挟惠帝在建春门与陆机军大战,陆机军大北,退到七里涧,死者如积,水为之不流。

  所以曹斌才有此一说,至于具体情况,他肯定也不知道,耳食之闻而已,不外因为他在来之前,叔叔曹武特意交接让他要多说好听话,才由此一说,否则他还真想不到司马硕还能有什么可以拿出来说的事情。

  而司马硕听到曹斌这么一说,大感意外,想不到父亲的威风事情另有人知道。在这一群人之中,他一直是有一些自卑的,自他父亲死于横死后,他家的日子一直都欠好过,直到去年他叔叔司马炽收养了他,他才和弟弟司马鲜,妹妹司马明稍微有了一点盼头。

  赶忙很是激动的举起酒杯,声音哆嗦的说道,“谢过曹兄还记得家父,干”,坐在一旁的司马明也明眸一亮,娇俏的容颜也是越发娇媚了一分。举起自己的酒杯随着哥哥,声音柔媚的说道,“谢过曹兄。”

  “曹令郎说的好,长沙王殿下确实是雄姿英发,据说那次大战,就是在这七里涧,看样子今天我们也算是来对了地方,真是恨不能与殿下当年,否则我定要让那陆机贼子命丧就地。”说话之人是刘白,司隶校尉刘暾的儿子。

  一众二代们都不甘示弱,又似乎是为了讨好人群中的美娇娘,都像是一群眼红的雄鹿,立马恰似在这个话题中都找到了自己展现勇武的地方,有的要拧下陆机的头当凳子坐,有的要割下陆机的肉大快朵颐,就这么一说下来,陆机连灰都没有了,虽然历史上也因为陆机大北,被司马颖夷了三族,他确实也是个悲剧,真给他爷爷陆逊丢脸。

  不提二代们在这里少年不识愁滋味,嘴里杀敌千百回。在离他们不远的一个山坳里,一群穿着花花绿绿衣服的的大汉在那里或坐或躺,看着就是一群乌合之众,但竟然另有两匹战马。当中为首之人,面如锅底,眼似绿豆,但却身材高峻,穿着一套破烂甲衣,手里握着一杆铁质长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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