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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手

第五十八章 养或非养

覆手 虾写 2187 2018-11-28 22:54:41

  第一次开庭。

  曹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太郎和青青存在有抚育事实,虽然青青并非太郎的亲生女儿,但是凭据执法划定,养子女拥有和亲子女一样的遗产继续权。作为有继续权的青青被其他继续者排除在外,所以提出诉讼,请求法庭同意,将青青列为山青太郎遗产正当的第一继续人之一。

  对方律师代表张律师则认为,二青隐瞒青青非太郎生育之女的事实。另外虽然有配合生活的经历,但是只有太郎对青青的教导,青青未有任何赡养太郎的举动。所以要求法庭驳回原告律师的诉求。

  第一位证人出庭,证人是青青的母亲,太郎的偏房:二青。

  由于是原告证人,由曹云先发问:“二青女士,请问,青青知道太郎不是自己的父亲吗?”

  二青回覆:“不知道。”

  曹云:“那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亲生女儿吗?”

  二青回覆:“也不知道,甚至我自己都不知道,是上次开庭后,三青出示了DNA陈诉后,我再次做DNA判定才确定这件事。”

  曹云惊讶问:“怎么会这样?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二青回覆:“那天我和太郎因为一些琐事争吵,事后心情欠好,就去了家四周一家酒吧喝酒。迷迷糊糊中有人送我去四周的宾馆,第二天醒来时候,我发现自己的衣装还算完整,但是又有一些被侵犯的迹象,我无法肯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只希望不要发生什么事。”

  曹云颔首:“也就是你照旧主观的认为青青是太郎的孩子。”

  二青回覆:“没错。”

  曹云面向法官道:“这是一个误会,一个不美丽的误会。从法理上来说,青青肯定不是太郎的女儿。但是他们之间并不知道这件事,也就是说他们以父女身份生活了许多年,完全切合了养父女的关系。青青上的学校都是私立贵族学校,以二青女士的收入是不行能供养的起的,所以可以确定青青在生长历程中很大一部门花费都是太郎供应,切合了抚育关系。”

  “阻挡。”张律师站起来道:“凭据继续规则定,是否养子女有一个先提条件,那就是是否正当通过执法收养的子女,青青和太郎之间没有任何的抚育手续,只是各人一直认为青青是太郎的孩子,所以才认为她有继续权。事实显然不是这样。”

  曹云从文件中抽出一张纸出来,举在手上:“这是山青家族的族谱,上面已经有青青的名字,而且到太郎死亡后,乃至现在青青的名字还在族谱上。族谱虽然不是正当的证明文件,但是可以做为很重要的参考证据。”

  张律师道:“那是因为太郎认为青青是自己的孩子,所以才加入族谱。”

  曹云反问:“你有什么证据证明这点?”

  “这……这为什么需要证明?”张律师有些恼火:“这是基本逻辑,太郎从来不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女儿,太郎是被欺骗的,所以才会在族谱中加上青青的名字。”

  曹云道:“你的意思是,如果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的亲生女儿,那么将青青名字加入族谱,就代表太郎认可青青是自己的女儿。”

  张律师一时间愣住,几个律师凑在一起叽叽咕咕,法官道:“被告律师,请回覆原告律师的问题。”

  张律师道:“如果太郎知道青青不是自己女儿,又没有消除青青在族谱的名字,确实可以证实太郎收养了青青。但是,二青女士已经证明,他们双方是不知情的。也就是说,族谱上的青青名字没有任何意义。”

  曹云微笑,对法官道:“申请第二位证人出庭。”

  法官问:“被告方是否有问题要询问证人?”

  张律师回覆:“暂时没有。”

  法官道:“请原告申请的第二位证人,三青上庭。”三青为原配大青的大女儿。

  三青虽然属于被告方,但是由于是曹云申请,所以照旧曹云先发问,否则曹云不问,被告方不知道曹云为什么要将三青申请为证人。

  三青站立到证人席上,不是很兴奋,曹云还没开口,三青就先开口:“现在的人还要不要廉耻?不是亲生的都要来抢遗产,你要不要脸?”三青指侯庭室的位置吼着。

  法官:“肃静,证人你的行为属于扰乱法庭秩序行为,这次是警告。”东唐法官可以当庭宣判扰乱法庭秩序的处罚,最高羁系十五天。

  三青律师一直摆手,让三青不要乱来。

  法官道:“原告律师,你可以开始了。”

  曹云走到三青四周,问:“青青的DNA陈诉是你提供的,对吗?”

  三青颔首:“没错。”

  曹云问:“你为什么会认为青青不是太郎的亲生女儿?”

  三青:“一看那表样,就和她母亲一个模子刻出来的,肯定不是我爸的种。”

  曹云道:“你知道在法庭做伪证有什么结果吗?”

  三青回覆:“我说的是实话,我就是看她不像。”

  曹云点颔首,侧头看三青一会,手指压在自己脖子上,问:“你脖子怎么了?”

  张律师:“阻挡,对方律师的问题和本案无关。”

  曹云道:“有关,大有关系,三青,我给你一个时机,说实话的时机。否则一会我要证明你在法庭上撒谎,我会强烈请求法官对你的伪证行为进行追究。”

  这就是法官的主控权,如果三青没有一上来就发飙,法官预计就一边先看着,三青的发飙让三青的形象受损,法官公务公办道:“在法庭上做伪证,轻的要接受行政处罚,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青想了几秒,尔后摆手:“我不想回覆这问题。”

  “既然这样,那就我来说吧。”曹云到自己的位置上,拿了一份文件,道:“这是一份医学陈诉,从有纪录的八十年前开始,山青家族存在一种遗传病,早年叫大脖子病,医学称之为甲亢。这种遗传病在山青家族是传女不传子,凭据这份医疗陈诉显示,所有的山青家族女性成员或严重或轻微,在青春期后都市泛起甲亢现象。但是,青青却没有,所以你对青青的身份发生了怀疑。”

  三青很不平气,回覆:“没错,我姑姑,姑婆,我们山青家的女人从我曾祖父那一辈就开始泛起这种症状。我早就怀疑她不是我父亲的女儿。”

  曹云问:“你是否将这个怀疑见告你的父亲?我提醒一句,不要连续做伪证。”

  三青回覆:“我忘了。”

  PS:特别说明,大青为正房,三青女儿,四五六儿子,三青和四青皆离异无孩,五青有孩子老婆,六青未婚。二青为偏房,青青为其唯一女儿。无法理顺的话,就把他们分成两伙人就可以,不用理会大青孩子的内斗信息,和本文基本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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