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纪录!
永乐时期明朝迁都顺天,应天改为留都,各代迁都的原因许多,而大明朝则为了那句。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
中原一直以来备受外敌觊觎,明有蒙古,汉有匈奴,唐有吐蕃。
永乐大帝朱棣为了守住国门,搬师顺天,直面敌寇,震慑贼人。
光论气节,大明算是首屈一指!
都知道朱元璋有何等勇武,也知道燕王朱棣何等英明,虽然也知道朱厚照等是何等荒唐......
但纵观明朝战史,会发现大明无论输得多惨,都不会奴颜媚骨用女人求和,也绝不割地赔款!
哪怕起义军兵临城下,哪怕天子不幸被俘,他们都绝不低头!他们可能不完美,但绝没有软骨头。
反面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何等可歌可泣.....
因为满清的缘故,有人对明朝极尽污蔑秽语,明朝成了历史中最不堪的朝代!
但大明的节气,绝无仅有,哪怕与号称最强的唐汉相比,依然毫无逊色。
愚昧者总是对明英宗土木堡被俘津津乐道,可是汉高祖不也被匈奴围在白爬山七天七夜?
然而最后怎么解决的,汉朝去给单于老婆送礼,求她吹枕边风,而明朝则是拒绝了以财物换英宗的要求,英宗也是宁死不降,这期间明朝内部另立天子,最终打败了蒙古,壮我国威!
汉武帝派兵北伐匈奴,而明成祖则是御驾亲征五伐蒙古。
汉有“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明朝同样有类似的辉煌。
不外依子女来评判,关于领土方面,槽点也很大!视蒙古等为异族,野蛮荒地可谓是那个时代文人的荒唐!
崇祯帝殉国前怕闯王李自成伤害京城的无辜黎民,特在身前留书一封。
“朕自去冠冕,以发覆面,任贼破裂朕尸,毋伤黎民一人。”
尽管大明覆灭,与黎民的叛逆、反抗脱不了关连,但明末黎民中抗清的水平远比南宋抗元越发强烈,全家投井,自缢殉国,力战而死的官员无数,可考证被追誼者八千多人,他们慷慨就义,大义凛然,气节浩然......
当崇祯帝与一个太监独守龙椅时,他可能不知道,在寂静的紫禁城外,一群拼死反抗的太监正一个个倒在义军的刀下。
一些大明的忠臣也早已预料到结局,纷纷在前一天掀起自杀的浪潮。
在明末自杀殉国的忠臣,清官,忠义之士人数之多令人咋舌,而中国人的节气到底是在什么时候被消灭的呢?谁是谁非又怎能说得清!
话不多说,回归轶事逸闻。
都说天子脚下,好当官,可是明朝的官并欠好当,朱元璋农民身世,对田主老财,文人骚客深恶痛绝。
翻翻历史,就会发现,明朝的官员俸禄是极低的,一个正七品县令年俸禄也就九十石米,换成白银撑死四十五两,再换成人民币四万多块。
咦?四万多块钱不少了吧!可是你要知道四万多对于咱们来说能活了,可是一个知县,上上下下一各人子,再养两个小妾,打理打理黑道白道,就不够了。
个体为官清廉的甚至要自己种菜才气勉强过活,吃肉更是逢年过节才行,想想还挺不行思议的。
官做得越大,俸禄自然就越多,像正七品年俸禄四十五两,正一品却可到达五百多两,十倍之多,令人神往!对高品阶的追求,自然也就趋之若鹜。
官员俸禄少,可是人家的皇族宗亲俸禄可不少!
国之蛀虫也。
为什么这里没提明朝的开国元勋呢,按理来说,除了皇族宗亲,普天之下就是那些开国公爵最幸福了,然而在明朝这些人有点惨,本该享受的时候却被朱元璋斩了九族,啧啧,再一次让我想起那句话,“人生有命,富贵在天”。
明朝为了疏散地方小我私家的权利,那是绞尽脑汁。
最后得出一个措施就是部署各式各样的花样官职,疏散小我私家权利,然后每件事都要级级汇报,最后交由天子处置惩罚,不得不说一些天子照旧很厉害的,亲力亲为,加上应对后宫,精力充沛,羡煞旁人!
崇祯在治理上,对于一些谋私利,藏事不报者,一律重罪,砍头凌迟不在话下。
只是中国疆土何其大,哪是一小我私家管得过来的?而且明朝俸禄这么低,炎黄子民,特别是官员这么好面子,这点钱显然不够运转,那么中饱私囊,偷税漏税,勾通小人自然就少不了了。
尽管重典伺候,崇祯天子发现文武百官贪污受贿一事照旧愈演愈烈,贫富差距也是越拉越大。
田主老财,巨贾大贾也是个个似亲王,女眷三两千,时间似乎倒流,黎民生活和开国初不分上下!
崇祯天子那叫一个气,合计只有我和贫民黎民一起节俭过活了,你们依旧歌舞升平,纸醉金迷呀,这事不仅崇祯气,黎民也气。
因为在他们眼里,你崇祯帝相比那些王公大臣肯定有过之而无不及!当了女表还立牌坊?
......
顺天府尽管是一个州府,里面却藏龙卧虎,各自为营。
皇宫里主要有六部,督察院,大理寺,殿阁大学士,五军都督府,通政使司,东厂,锦衣卫等相互制约,相互扶助。
宫外有顺天府衙维护黎民正常生活,至于京师宁静则交给了五军营、神机营和三千营,后改为神枢营,这里提一下,各人熟知的九门提督衙门是清朝的京城护卫军。
里面大巨细小的官职那可就数不清了,只是说得上话的大人倒是不多,能对崇祯帝指手画脚的就更不多了!
对于明史,崇祯史,灭亡的历程无法详细考证,也没有太监一笔一划来纪录到底发生过什么,就算有,预计也被一些人毁了,重新编点出来。
我们作为后人也就能确定崇祯的开始与结束,也就这点我很是肯定,崇祯1627年继位,十七年后自缢身亡,死前貌似还刺了自己女儿一剑......
咱们说的是江湖中的武侠,皇宫正史只能是侃侃而谈,偶尔抒发一下心中茅塞,自娱自乐......
话说花落儿离了皇宫后直奔大街。
她一袭便衣,面覆黑巾穿梭于阁楼砖瓦之上,脚下轻盈,所过之处,砖瓦整齐。
街道胡同里熙熙攘攘,鸡狗乱叫,人声鼎沸。
门路两旁张灯结彩,各色商品琳琅满目,吃食香气,飘出数里。
胭脂水粉铺挤满了贵妇少女,你争我抢,好不热闹。
花落儿身轻如燕,落地无声,顺手取下面上黑巾,混入人群,无一人觉察。
“哎呦,瞧这闺女水灵的,一双明眸似玉珠,两颊羞红叫心魂。”
花落儿眼角一斜,瞧见那胭脂店老板娘满脸白粉,口吐黄牙,左眉稀少,正堆着褶皱的笑招呼她。
她犹豫半分,眉头一撇,脚步轻移,便要走开,哪知那老板娘冲上前来,拉扯住她,“女人别走,瞧瞧咱家这胭脂,上好的货色,都是给朱紫用的,看看不收钱,欠好你再去别家不是?”
花落儿瞥了一眼老板娘扯着她的手,露出凌厉的面容。
老板娘自是识时务,立马松开手,嘴角的笑容反倒变得更大了,吆喝着,“女人诶,老姐姐我一眼就看透你的心思了,是不是欠美意思进来,没事儿,你不要去他们那几家店,挤都挤不进去,这说明了什么,自制呗,越是自制越有人买,但质量就不能保证了,老姐姐这的工具贵是贵了点,但都是好工具。”
老板娘说着从兜里掏出一个胭脂盒塞到花落儿手里,“别再看他们那店了,信姐姐我的没错,喏,咱不用进店,我这直接把胭脂送到你手上,你来闻一闻这香气。”
这老板娘虽上了年纪,但手掌心却是细皮嫩肉,平滑有弹性,雪白通透,两只手微微用力抓在花落儿的右手上,赞同着让她闻闻味道。
花落儿被抓手的瞬间稍有抵触,当感受到老板娘这双弹性十足,平滑细腻的手时,内心突然放松了警惕。
她蓦然低下头,呆呆的看着老板娘双手。
其皮肤如脂,五指修长笔直,手背表皮虽薄却不行见血管,简直是件绝美的工艺品。
再看自己的手,手指变形,老茧外附着新茧,她内心一紧,有些尴尬。
老板娘顺着她的眼神瞟到自己的双手,马上眉眼生花:“女人好眼力,姐姐我虽年近四十,但唯独这双手未曾变过。”
花落儿闻言脸颊泛起红晕,抽回自己的右手,俏眉微皱转身欲走,老板娘连忙拉住她道:“女人别走,你不想知道我这手是怎么保持的吗?”
花落儿身子一僵,脱口而出,“怎......”
话未说完,老板娘又一把抢过话茬,“就是终日涂这胭脂涂出来的!”
花落儿眼眸忽闪光线,扭头看向老板娘,老板娘乘胜追击道:“女人,这胭脂一盒才五文钱,一点都不贵,买一盒回去擦个十天半月,效果包你满意呢!”
老板娘见花落儿还在犹豫,先是左顾右盼瞄了瞄四周后,附耳对她小声嘀咕道:“女人本就天生丽质,稍拭粉黛,宫中娘娘都不及呢。”
“好......”
花落儿经不住老板娘软磨硬泡,掏出五文钱放在她手里,拿着胭脂盒面怕羞涩的快步离去,老板娘收了钱后还不忘喊道:“女人生的一双慧眼,不再看看其他首饰了吗?”
她握着胭脂盒在人群中穿梭,到了一处拐角,身子一斜滑了进去,胡同内只有她一人,内心稍有些小激动,小心翼翼的打开胭脂盒,一股清香流串而出,粉白色的脂粉静静地躺在盒子里,她嘴角露出一抹微不行见的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