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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王朝1587

第三十一章 大明国舅郑国泰(下)

大明王朝1587 绣肠织月 3920 2020-08-10 22:00:00

  郑贵妃在此处倒并非是明知故问。

  李太后能召武清侯入宫训示,那也是在她成了“九莲菩萨”之后。

  万历十六年的郑贵妃还没有这种能随意与郑承宪、郑国泰交相联络的特权。

  郑贵妃对郑家生长情况的了解主要来源于天子和外朝科道官的奏疏。

  但是自万历十四年朱常洵降生之后,国本之争一起,科道官对郑家的评价就泛起了强烈的政治倾向。

  所以郑贵妃对父兄在宫外的生活状况确实不是很了解。

  因此她这会儿对郑国泰的垂问是真心的,而非是居高临下的。

  郑家的荣华富贵都源自于她这个皇贵妃,她虽然有资格知道她父兄拿着她给的富贵作甚么去了。

  郑国泰回道,

  “父亲这两年身体欠好,也做不了甚么特别的营生,左不外是靠着皇上赐的田吃租子而已。”

  郑贵妃忙道,

  “吃租子也不能吃得太过,武清侯家才七百顷地,父亲手中有三百顷,早已够一家人安度晚年了。”

  郑国泰笑道,

  “贵妃娘娘莫担忧,农户们都爱租外戚的田,又不止咱们一家吃租子。”

  “其他有些人家,投献占夺、强买强卖的不知几多,科道官从前弹劾过频频,也不见皇上下旨降罪过谁啊。”

  郑家没有封爵,因此不能像武清侯和永年伯一样拿朝廷俸禄,家中的经济来源简直全部靠万历天子赏赐的那三百顷田地。

  理论上而言,天子钦赐的外戚庄田属于官田领域,即所有权属于国家而不属于小我私家。

  倘或外戚因犯罪、故绝或其他事故,其所赐庄田就要没收归官或退还给官。

  纵然是像永年伯家一样拥有世袭特权,可也是仅限于“地权”自己,地权允许被世代相传,但天子所钦赐的官田一般不能被自由买卖。

  于是就泛起了郑国泰口中的“吃租”现象。

  具体而言,就是外戚将庄田的土地租佃给无地农民,每年收取一定数量的庄田籽粒作为租金。

  这种租佃式经营在晚明拥有钦赐官田的皇亲国戚中很是流行。

  一则省去了治理上的麻烦,每年只要到收获季节派人下去收租即可,不必再另外豢养管庄官校、庄头、伴当等奴仆。

  二则保证了地租的正常征收,每逢灾年,粮食歉收,朝廷都市蠲免田赋,可是外戚依然可以向租佃农民征租,降低了歉收年所需肩负的风险。

  虽然郑国泰说“农户们爱租外戚的田”也是事实。

  明朝官田的钱粮要比民田的钱粮高,那些无地农民租种外戚的土地,所交纳的实际税收一般会低于官田钱粮。

  而且与外戚土地的徭役相比,官田的徭役特别繁重。

  虽然这些租种外戚土地的佃户,他们的户籍仍附着于州县,理论上来讲既要向庄主缴纳地租,又得向地方上承应徭役。

  但因为有外戚呵护,只要完成了外戚庄田中的事情,一般并不用他们过多地肩负地方上的徭役。

  而倘或是一般小民,纵然手中有民田,交纳的田税比官田低上那么一点儿。

  但要是算上层出不穷的苛捐杂税以及地方上的科派徭役,其实际肩负要比租佃外戚的无地农民要重上许多。

  至于“投献”,实际就是这种寻求特权呵护的形式衍生,只不外其主要工具从无地农民酿成了有地农民。

  晚明的“投献”主要有“自献”和“妄献”两种形式。

  前者是指农民为了逃避钱粮差役而托庇外戚之家,主动将自己的土地投献到外戚名下。

  后者是指地方无赖无赖之徒,妄指民田为无粮闲田,强行将其进献给外戚,并从中渔猎,取得外戚权贵的崇赏。

  这类佃户投充到外戚名下之后,便不再附着于地方黄册,因此对国家也就不再肩负纳粮当差的义务,而专门为庄主耕佃,缴纳地租,提供劳役,人身上彻底沦为外戚的农奴。

  郑贵妃提醒郑国泰“吃租不行太过”,指的就是这一类由投献而来的、处于灰色地带的农奴。

  “朝廷禁‘投献’也禁过许多次了。”

  郑贵妃进一步嘱咐道,

  “外臣们‘受献’自让他们受去,咱们家能够吃喝就得了。”

  郑国泰点颔首,道,

  “咱们家对底下的庄仆算是好的了,其余有些人家,同是皇亲贵戚,搪塞起农户小民来,竟比外臣还坏。”

  “太祖爷当年定下‘永不起科’之规,原是为勉励开垦、体恤民力,谁晓得现在却被这些人钻了空子。”

  “见到小民的无粮白地,便诬为非法占种,看得农户开垦出来的肥田,又胡乱指其为‘荒地’,横竖其中一派乌烟瘴气。”

  “咱们家的原理是很清楚的,只要不来占咱们郑家的地,其他人家的家事,咱们一律不去多管闲事。”

  “永不起科”是朱元璋在明初开国之后定下的划定。

  其时为了尽快恢复农业生产,解决军队的供应和粮税问题而实行屯田政策,勉励农民垦荒。

  对无地农民每人分给十五亩地和二亩菜地,有余力特别垦荒者,其在定额以外所垦之地免收租税。

  凭据明初朱元璋所设计的制度,这条划定实际是提高自耕农开垦积极性的。

  但是自宣德年间以后,不光特别垦荒者都陆续起科征税,一些勋臣、外戚还开始利用朱元璋生前定下的这条诏令争相占夺小民手中的肥沃田土。

  具体实践要领就像郑国泰说的一样,不是指使家奴诬陷小民非法占种,就是将农民手中的垦田强行认指为荒地。

  一旦这些向朝廷缴纳租税的成熟田地被外戚们妄称为“荒地”,就能利用朱元璋“永不起科”的划定向天子请乞土地,这些土地上的租粮也就自然进入外戚们的腰包。

  由于“开垦荒地”可以“永不起科”,所以这种占夺方式格外受到晚明皇亲贵戚们的接待。

  到了成化、弘治之后,这类土地连同大量荒山、河滩、湖泊,险些都已经被各路权贵掠夺尽了,甚至已经泛起了权贵们为侵夺田土发生内部纠纷的现象。

  郑国泰知道郑贵妃就怕这一点,皇亲国戚们争讼土地,怙恃官府和三司一般是不会出头的。

  一旦出了甚么影响欠好的大事,最后卖力调整争端的照旧天子。

  郑贵妃道,

  “有争端、起争议的事儿,咱们家最好都别去做。”

  “当年孝宗天子的孝康张皇后如何?她父兄昌国公当年又如何?”

  “先有六宫尽废之宠,后有迎立世宗之功,最后还不是革爵谪贬、西市被斩?”

  郑贵妃说的是明孝宗一生唯一的爱人张皇后。

  张皇后的父亲当年被封寿宁伯,厥后又晋为寿宁侯,张皇后的两个兄弟张鹤龄、张延龄仗着自己长姐是皇后,在宫外横行骄肆,屡夺民产,多次犯罪,为御史弹劾。

  明孝宗在世时,还能使这两兄弟有所收敛,然而张峦一死,厥后正德年间,张鹤龄袭爵升任太傅。

  明世宗即位时,因有迎立天子之功,又加封为昌国公。

  然而嘉靖八年时,明世宗尽革外戚,下诏明旨外戚爵位不得世袭,张鹤龄兄弟亦在根除之列,因横行非法,嘉靖十二年坐事下狱论死。

  其时有大臣为张氏兄弟争谏,明世宗不得已,命长系狱中,

  嘉靖二十年其长姐张太后驾崩,张延龄随即便在西市被斩,张鹤龄也在狱中病亡。

  郑国泰笑道,

  “张氏兄弟坏就坏在孝宗爷赏给他们家的那几家店肆上了,与民争利者大多没有好下场,这一点呀,就是贵妃娘娘不说我也知道。”

  郑贵妃顺势追问道,

  “咱们家可没有开铺子罢?”

  郑国泰笑道,

  “没呢,没呢,盐、茶、典当、放债、贩钞、酒肆、邸店、牙行,咱们家是一样不沾。”

  “就是太祖爷现在突然活过来,见了咱们一家,不说赞不停口罢,那总也是不忍心重罚惩治的。”

  其实朱元璋在开国之初,就对皇亲贵戚经营商业作出了明确划定。

  依照明初制度,凡公侯内外文武四品以上官,不得令子弟家人奴仆于市肆开张铺店、生放钱债、及出行商中盐兴贩货物。

  这一划定原来是为了停止外戚勋臣利用特权进行商业营利,但实际在宣德以后,使用特权经商便已在大明的勋戚之中蔚然成风。

  到了晚明,外戚不光果真涉足于大明的种种行业,而且由于其具有一般商人所没有的封建特权,国家专卖等可以赚取暴利的行业也大量为外戚所染指。

  首先就是盐业,明朝实行开中法,一般商人凭盐引到盐场支盐,运发散卖,利息可达十分之五。

  朝廷对于商人行商中盐有着严格的划定,即每人每次获得盐引最多不得凌驾三千。

  可是外戚勋臣们却不光可以凭借奏求获得更多的盐引,还可以凭借权势进行“卖窝”,垄断市场提高盐价。

  茶业亦是如此,明朝在开国后恢复了茶叶专卖制度,严格控制茶的生产、流通、销售等,以此来到达制西番而控北虏的目的。

  在明律中,朝廷对私贩茶盐的惩处特别重,嘉靖十五以后,又将贩卖和运送茶叶到领土的人以“通番”论罪。

  而外戚们却凭借特权私贩茶叶,不止私贩,甚至以私马窜“番”,冒支上茶,还对茶户进行强迫勒索,以致晚明召商中茶之法阻坏不行。

  除了国家专卖行业之外,晚明外戚最喜欢经营的照旧典当及放债。

  晚明的典当其实是一种变相的印子钱,利润极高。

  经营典当行业必须拥有比力雄厚的资本,寺库不仅需要笃定的店肆,还需要存放所当物品的堆栈。

  如此既要占用堆栈,艰辛保管,又影响资金的周转,定然不是一个普通商人能随意经营得起的。

  明律划定私放钱债及典当财物,每月取利并不得过三分,年月虽多,不外一本一利。

  然而这些划定在皇亲国戚们面前险些形同虚设,外戚不光倚仗特权违禁取利,而且外戚放债的利率总是高于朝廷划定的利率。

  至于贩卖钞钱,也是利用政策漏洞和特权牟取暴利。

  自洪武八年印行“大明宝钞”后,明朝对钱币的使用情况是铜钱与纸钞并用。

  虽然明廷严格治理铜钱和纸钞的铸造和刊行,严令禁止贩卖和私造,但是由于朝廷滥发宝钞,到了洪武后期宝钞便逐渐贬值。

  到仁宗时,由于纸钞的贬值,散多敛少,黎民重钱轻钞,用布帛银钱交易,钞法阻坏不行的现象已经泛起。但是各地宝钞的贬值情况是差异的,于是外戚们便利用各地宝钞之间的差价,贱价收买民间钞贯,再转手卖给官府索要高价。

  虽然明朝历位天子都下旨禁止过外戚勋臣贩卖钞贯,但是这种情况一直没有淘汰。

  宝钞作为流通钱币的一种形式,实际在景泰年间以后就逐渐退出了民间市场,但是由于明廷在支付官员俸禄等方面仍使用纸钞,故而纸钞的贩卖在晚明依旧十分盛行。

  至于开张酒肆、邸店、牙行,也是外戚用特权私夺民利,要么是奏请天子赐店,要么是令家奴强行挤占繁荣地段的商铺或是运河口岸的庄店。

  郑国泰能在郑贵妃面前信誓旦旦地说郑家一家店都没有开,在晚明的皇亲国戚中,已经是独树一帜的存在了。

  郑贵妃叹道,

  “不开就对了,这店肆一开,几多会被人捏住把柄,到时要出了甚么事,那就太不值当了。”

  郑国泰这时终于听出一点蹊跷来,

  “‘到时’?甚么‘到时’?”

  郑贵妃轻轻地摇了下头,刚要开口再嘱咐甚么,就听得殿外的太监高声通报道,

  “皇上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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