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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之大帝赵云

第二十四章 李家有女名诗澜

三国之大帝赵云 像我这么帅 2274 2018-05-30 15:37:18

  当晚,李旭派人邀请赵云赴晚宴。

  偏厅之中,李旭和李夫人坐在上首位,左下方是赵云的位置,在赵云的劈面另有一个位置,暂时无人。

  四个位置,各有一张小桌,桌后有蒲团,人跪坐蒲团之上以用膳,距离甚远,是这个时代的特点之一。

  赵云到来之后,先行见礼:“小侄见过李叔、见过叔母。”

  李夫人生的端庄秀丽,虽年过四十,但容貌姣好、风姿犹存,可以见得,年轻时定是一位美人。李旭的外貌也很好,是个老帅哥,年轻时肯定风骚倜傥。

  看到他们的样子,赵云心中倒是对李家千金有了些许期待,怙恃都如此悦目,女儿自当美丽才是。

  李夫人看着赵云的目光充满了审视的意味,但结果是很显然的,名传千古的大帅哥,虽不如宋玉、潘安之流以俊朗传世,但容貌方面,赵云岂论是气质照旧长相,都足以让任何人满意!

  特别是其气度,赵云自身的修养,加上他后世的灵魂带来的些许改变,让赵云整小我私家看上去精神十足,双眸之中不时散发神采,令人满意至极。

  李夫人没有说话,只是对着李旭轻轻颔首,显然,对于赵云她很是满意,若是能成为女婿,她一定是同意的。

  李旭笑道:“贤侄不必客气,请坐吧。”

  “多谢李叔。”赵云保持着礼数坐下,虽然这种坐法让他很不舒服,但此时也只能忍着。

  菜肴很丰盛,四菜一汤,另有一小壶美酒。

  酒菜上齐之后,李旭说道:“小女听闻贤侄志向远大,心生憧憬,欲与贤侄一叙。”

  赵云点了颔首,没有说话。

  在侍女的搀扶下,李家千金款款而来。

  赵云抬头看去,马上惊艳不已。

  漂亮!

  太漂亮了!

  莲步轻移、白裙似仙,肤若凝脂。

  秋水为神玉为骨,杏脸桃腮映红唇。

  美目盼兮如生波,巧笑倩兮似含春。

  赵云心神震动,前世今生两辈子,他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子。什么花容月貌、沉鱼落雁,古代四大美人他没见过,但就他想来,恐怕也不外如此了吧?

  可笑他之前还在想,这李家千金是否长相貌寝,故此没人看得上,是李旭那老家伙在往脸上贴金。

  现在他才知道,若此女真的眼光极高,那放眼当世,恐怕真的没几小我私家能入她的高眼!

  甚至于,赵云自己的内心之中,都生出了一股微弱的自卑感。

  这种自卑感,并非赵云不自信,而是上辈子的影象对他印象太深,穿越之后还不足半年,心态难以扭转。上辈子只是个宅男,如此女神一样的人物,只能在电视上看到!

  如今泛起在他面前,情不自禁的就会由一种紧迫感。

  但是随即,他又将这种感受压了下去,老子现在是赵云!

  天下间,什么样的女人我配不上?

  只是一瞬间,赵云恢复了平静,目光清澈的看向李家千金。

  对方目光也看向他,赵云淡然一笑,颔首示意,李家千金微微颔首以作回应。

  落座之后,赵云眼观鼻、鼻观心,并没有死盯着人家看。

  李旭笑道:“小女诗澜,本名诗诗,七岁那年,逼着我给她更名。”

  赵云略作沉吟,说道:“醉情于诗、波涛生辉,李小姐好文采。”

  李诗澜看向赵云,问道:“赵令郎也懂诗词?”

  赵云摇头一笑:“云自幼追随师父在山中修行,仅读过几年书,谈不上懂。”

  李诗澜举杯示意:“赵令郎不必自谦,醉情于诗、波涛生辉,如此解释,小女子之前也未曾想到过。”

  赵云同样举杯,一饮而尽,说道:“献丑了。”

  见他不愿在这个问题上继续,李诗澜也不紧逼,节奏回到了李旭的掌控中。

  李旭伸手:“贤侄,用膳吧。”

  赵云颔首,不时与李旭攀谈,李诗澜则在一旁看着,至于李夫人,重新到尾都没说过话。

  酒过三巡之后,李旭不再多言,只是笑道:“老夫出游多日,有些乏了,今日不胜酒力,便由小女替代,与贤侄共饮。”

  赵云道:“李叔不必如此客气。”

  李诗澜再次举杯示意赵云,赵云又与其共饮一杯。

  放下酒杯后,李诗澜问道:“听爹爹说,赵令郎志向远大,竟想效仿冠军侯?”

  赵云笑道:“男儿生于世间,总要有点梦想。冠军侯一生波涛壮阔、令人憧憬,奈何天妒英才,致其早亡,若冠军侯寿数再多三十载,则匈奴无所遁形也。云不才,愿继其雄心,出征塞外、护我大汉边疆安宁!”

  李诗澜问道:“赵令郎果真志向远大,但小女子却有疑惑,仅三百乡勇,百匹战马,如何攻破鲜卑?莫非赵令郎有天神之力?”

  赵云心中一凛,马上明白了,这一次的晚宴,搞欠好就是这个李诗澜要考验自己啊!

  李旭说她眼光太高,常山郡无人能入其眼,恐怕所言非虚。

  这一次借钱,想不到借出这么件事来。

  不外见到李诗澜之后,赵云已经不再抗拒这种事情。

  他虽然不是什么见到漂亮女人就走不动路的人,但李诗澜确实貌美,是他生平仅见,如此美人,若能为伴,认真是人生幸事!

  他如今已经二十四了,这个年纪,别说在这个时代,就是后世,家中怙恃也该着急娶媳妇儿了。

  再者说来,若是乐成娶了李诗澜,不光单自己可享天人之福,还能获得李旭的鼎力大举支持,买官募兵,积贮麾下实力。

  古往今来,这种事情数不胜数,说出去也不丢人。

  种种因素下,赵云甚至起了主动追求之心。

  三国时代的美人,貂蝉、甄宓、巨细乔都是极为有名的,但是这些美人现在要么还没出生、要么年纪小得不行不行的,他可不是禽兽。再说,眼前的李诗澜即便不如这些历史美人,恐怕也相去不远!

  如此良配,他怎愿放弃?他虽然要效仿霍去病,但婚恋观却和霍去病差异。

  霍去病说“匈奴未灭、何以为家”,他却无所谓,先立室、后立业,也不是不行。

  于是,他开始仔细的考虑,尔后说道:“鲜卑势大,善战之士以十万计数。鲜卑首领檀石槐可称雄才伟略,野心勃勃,昔年先帝欲与和亲亦被其拒绝,更放弃了异姓王位,可见其侵汉之心不死。鲜卑常年劫掠领土,仅凭三百勇士、百匹战马,自然无法与之相抗。”

  李诗澜又问:“既如此,赵令郎凭什么说要效仿冠军侯之言?莫非只是空口白话?”

  赵云一笑,起身站立,说道:“现在的弱小并不重要,三百勇士、百匹战马,只是开始而已。不出三年,我有信心做到率领带甲十万精兵、战马过万之精锐,深入草原,杀穿鲜卑、劫掠王庭,扬我大汉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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