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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待楚暮归

第二章

静待楚暮归 塔塔抹茶 2039 2018-03-14 14:26:03

  晏静秋站在扶梯上,逆着光看着我们。他是那种适合放在画布上的人,身材就像个艺术品,五官精致漂亮又不显得女气,他祖上可能有些外国血统,所以他眼睛是灰色,那是一种烟雾一样的颜色,睫毛深长,投在眼睛里像湖水的涟漪。那时候,他是阿蝶的上司,阿蝶迷他迷的要死,每天喋喋不休向我描述他的美貌,我还记得在她手机屏保上那张她偷拍的照片,穿着西装的男人慌忙而过,有些模糊的侧脸美的不似真人。

  没有人不恋慕美好的皮囊。但美丽的物品往往有毒,愈是鲜艳愈伤人。

  而我不能想起阿蝶,她现在是我的骨中刺,一动即是疼痛。

  凌春此时早已收了爪牙,似乎刚刚那个和我跳脚的人不是她。她抬头看着晏静秋,眼波流转,神色娇媚,似乎面前是皇上,而她是刚选上妃子的秀女,忍着直接扑上去的心,拿着她不存在的矜持道:“阿秋,你也来吃樱桃吗?”这声音语调拿捏的恰好,最后一个字声调上扬,我记得以前我有一个学音乐的邻居,费劲心思拉调子,也没她这么如出谷黄莺。

  这哪是一个选上妃子的,明白是直接封爵皇后的。

  我忍不住笑出了声。

  晏静秋把脸转了过来。他心情一直很淡漠,鲜少有情绪,平时连笑都没有,无论生气兴奋,都只用那双灰色的眼珠子看着对方。他的下属早已练就一套绝技,就是从他那双没有情绪的眼睛里看出情绪,而且还准的离奇,好比凌春,好比邱晨,都是其中翘楚。

  “我不吃樱桃,”他淡淡的说,“阿暮喜欢。”

  凌春狠狠的剜了我一眼。

  “这死丫……,”她艰难的把其他的后续词咽了回去,“楚暮她又吃不完,我特地买了你的份,你吃火龙果吗?我记得你爱吃,我剥给你吃。”

  他又看了我一眼。管家盯着我,他和晏静秋是同一个物种,但我偶尔能看懂他的眼神。

  除了我不想懂的时候。

  “火龙果我爱吃,你剥给我。”我在沙发垫子上蹭了蹭手,“你那么想剥,爽性给我。”脸皮这种工具,于我来说,原来就是身外之物,要了也没什么用处。

  “你这个!!!”我怀疑如果晏静秋不在这里,她可能会直接用那尖如匕首的指甲抓我的脸:“吃吃吃!你除了吃还能干点此外不?”

  “虽然能,我感受我能让你凌巨细姐给我买水果,就是一种能力。”我这个自信真的让我默默地佩服自己。

  晏静秋拿起一个,默默地剥了起来。

  凌春这会的心情简直就是黑化的食人花,我很怀疑她下一步很可能就计划亲自灌我喝一丈红了。想想那个结果,我照旧决定先回去,横竖戏看完了,再下去可能就危急我的生命,我站了起来。

  “小姐呐…”管家心情痛苦,看起来他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少爷剥的可能也不是火龙果,而是捏着什么炸药,自从遇见我,这老先生寿命活生生打了对折,每天提心吊胆,生怕我下一步又做出什么伤害他家先生的举动。说实在的,如果他能乐成让凌春入主晏家,我和他都市兴高采烈,延年益寿。

  上楼的时候,我感受两条视线似乎做X光一般紧盯我的背部,似乎能聚光发烧,真的是还嫌这天气不够炎热一样。如果算热度,我感受那玫瑰的似乎越发火热,浓度直逼硫酸。

  真可怕,这么一对璧人,每次都被我气个半死,真是罪过。我默默地检验着自己,上楼关了门。

  在我的少年时期,我一直都以为,我会做个不是那么贤惠但绝对顾家的好妻子,虽然活的像个混世魔王,但一定会变得居家,有自己爱的丈夫,再生几个小崽子。

  但这世界,从来不是年少做的的梦许的愿那么简朴,这生活的轨迹,从不会凭据人的意愿去走。

  我成了一个我自己都不喜欢的妻子,掉臂家,不爱丈夫,更不愿生孩子。

  楚暮秋却不愿放我走。他宁可头破血流也要和我同归于尽。而他并不爱我。

  他是个抹杀者,一个屠杀人梦想的刽子手。

  第二天是个艳阳天,这种天气太适合出门了。翻了翻通讯录,坚决的打给我的二号联系人。

  接通的一瞬间我就明智的把电话压到枕头底下。五分钟后拿出来,凌美人正好骂完最后一个字。唔,似乎是“不要脸”?好吧,她是大爷,随她。

  “你又想干什么?离婚?”每天能将自己的愿望都说一遍的人,前途不行小觑。

  “嗯,我祝你梦想成真。”先让她兴奋一下,究竟有求于她:“走啊,我们去爬山啊,你先别骂人,今天天气这么好,不出门真的对不起自己的良心……哦,对对对,我没有良心,可是你有啊!哎呀托付……”

  “哼,你少来了,有事了就记起我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凌春明显心情好了许多,她原来也没什么事,而且我和她出门基本都不会去购物逛街,更偏向于野外运动。我没有钱,她又看不上我的品味。

  我们去的是近郊的一处小山林。说不上名字,也没什么奇特古老的修建,但这山林在四季交织点的时节格外美丽,不知名的灌木从来都没有只变换一种色系。一层一层的颜色像梵高笔下堆砌出的油彩,绚丽醒目。我挑的这个时间,恰好夏末秋初,是山林一朵小花都美的挑不出毛病的时节。也无怪乎凌大美人肯赏脸。

  我没有驾照,她的车又太显眼,只能打车已往。司机看来是最近经常载去那边的搭客,谈资颇多,一路上喋喋不休。我喜欢这种对生活充满热爱的人,这种人无论做什么职业,他们的眼睛里都是有光的,这光让人感应幸福。

  凌春懒懒的躺在后座上,妆容精致,普通的白衬衣在她身上都像晚礼服一样色泽醒目。我一直怀疑她讨厌我却愿意和我在一起的目的,是缺一个适当的陪衬品,究竟这个年头,如我一般心甘情愿蓬头垢面的燃烧自己玉成别人的绿叶,很是难找。

  下车后我们走的最喜欢的一条小路。这条路人很少,路边花开的最多,心情再欠好的人都市喜欢这里。凌春藐视我的品味,唯独觉得我挑地方的眼光还算有救。

  这是我曾经的秘密花园,是我整个青春。但我愿意和她分享。

  人也是很奇怪的生物。最软弱的反而愿意让不相干的人去看见。真正疼痛的事情是宁可要一个冷漠的眼神,也不愿接受所谓关切在意和恻隐。已经足够不幸,不能让自己越发悲凉。

  凌春知道这一切。但她似乎又什么都不知道。她从来不会问我,也不会同情我。我喜欢她这一点。

  但我未曾想过,我还能遇见顾茗晨。

  虽然这秘密花园,原本是属于我们两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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